我们终于走到了这个朝思暮想的年纪。
可以大大方方和一个人相爱,可以不再依恋父母自力更生,可以用成年人的方法和思维解决问题。
我们也终于走到了这个不尴不尬的年纪。
身边的人,走走停停,来来往往,有人留下,有人离开,有人修成正果结婚生子,有人转过身便老死不相往来。
我们不再信奉:“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就以为和他能永远。”,可是口里却还在说着:“敬往事一杯酒,愿无岁月可回头。”,这样看似洒脱,却又固执的话。
有时候,在某个路口望见了熟悉的背影,过往的回忆涌上心头,你明明知道那个人不是他(她),但还是会想:
如果那一瞬间,他(她)回了头,你也不再执拗,坚持爱下去会是怎样。
你还会不会像当年那样勇敢,那样单纯,那样怦然心动,那样奋不顾身地大步朝对方奔跑而去,拥抱他(她),牵起他(她)的手,紧握不放。
在他(她)深邃的眼眸和熟悉的笑容里,埋藏着你们和那一段青春年华最浓烈的酒。
而你也曾经醉得像条狗,死死地拉着对方的衣角说:“我真的是想和你好好的啊!”。
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当我们再回首时,剩下的只是泪眼朦胧,恍然如梦。
到底,爱是什么呢?
爱,或许就是在学生时代,他为你翘课翻墙头,被罚站在教室外晒太阳,你还趴在课桌上乐呵呵地傻笑。
爱,或许就是他(她)为了见你一面,摸摸你的脸,不惜熬夜颠簸翻山越岭,却无心看一眼沿途的风光美景。
爱,或许就是他(她)对你说,这么多年了,身边一直有你的陪伴真好,余生还得请你多多指教。
又或许,我们还可以从孩子的眼光里,看得更为简单、透彻。
“爱,就是当你告诉一个男孩你喜欢他的衬衫,然后他就天天穿。”——Noelle(七岁)
在所有男士的服装类别中,自己最偏爱的就是衬衫。
无论是纯色的白衬衫,还是花色的格子衬衫,不管是长袖还是短袖。
特别喜欢电影,电视剧里的那些西式校服,男生是一水的白衬衫,女生也是养眼的格子裙。
而不是现实中,那种肥大、臃肿、不合身的校服。当然,颜值高的人,依旧可以将这种衣服穿出风格,穿出水平。
家里挂着一张父亲身穿白衬衫怀抱着小小的我的照片。
照片中还没长牙的我,笑得灿烂无比,想必是因为看见穿衬衫的帅哥了。
自己对衬衫的执念,看来也正是从那时候起,就在不知不觉中逐渐形成了。
作为父亲的前世情人,自己欣赏的眼光竟也不曾改变过半分。
对于那句有点玛丽苏,甚至是矫情烂俗的话:“在这个年纪爱上你,不是因为你有车有房,只因那天阳光正好,你穿了一件白衬衫。”
我也是相信的。
因为,我喜欢的人,和曾经喜欢过我的人,都是穿衬衫的啊。
每次出来逛街,如果有路过卖衬衫的店,我总是会多看几眼,想象他穿上的效果应该会是如何如何。
我的愿望之一,就是他天天穿衬衫给我看,并且衣橱里的每一件衬衫都是我亲自挑的。
不知道哪天能实现。
“爱,就是女孩抹香水,男生抹古龙水,然后他们一起出去,互相闻。”——Karl(五岁)
这个倒真没尝试过。
只不过为什么看见这句话,脑子里第一个出现的画面,是两条狗在互相嗅啊嗅,尾巴晃啊晃。
好想笑。
自己有香水,但搁置在盒子里一直没用。偶尔拿出来欣赏欣赏瓶子,或者是闻闻。但总觉得香气太过浓郁,还不如六神花露水来得清爽,便又迅速放回去了。
宝哥哥说过:“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觉得清爽,见了男人便觉得浊臭逼人。”
确实,有些男人身上会有一种古怪的味道,不是汗味。
以前读书的时候,如果下一堂课的教室刚好是接着理工科班级的课,那就惨绝人寰了。
教室门一开,气味扑面而来,简直就是生化武器,不堪回首,那是会呼吸的痛。
上下班乘坐电梯的时候,如果身边站着几个男人,很快也能够闻到一股子味儿,甚至是他们一进电梯门的那一瞬间。
比狗鼻子还灵?令我想逃离。
所幸,他身上没这种臭臭的味道,要不然我该命令他离我五米远了。
不过,也可能是臭气相投,互相抵消,所以我才闻不到,这也说不准。
另外,听说互相喜欢的人,就会闻到对方身上散发出的一种特殊的味道。
这味道只有你可以闻得到,而对方自己是闻不到的。
但是,如果不喜欢对方了,味道就会消失,再也闻不到。
厉害了。
或许,可以用来鉴别变没变心?
“当你爱上某人的时候,你的睫毛忽闪忽闪的,有小星星从里面出来。”——Karen(七岁)
想起他(她)的时候,眼神里真的会有光芒。
但不得不承认,有的时候也会不自觉地转化成自夸:
“还算他(她)有眼光,居然看上了我这么优秀的人!”
“如果我是他(她)啊,我都觉得自己配不上自己呢!”
“我可真是羡慕他(她)呀,有一位这么出色的对象!”
你时不时就会想想他(她)为你做过的蠢事,会想到他(她)也曾把你气哭。
于是,你一会儿偷笑,一会儿哭泣,一会儿红着脸,一会儿又红着眼。
什么都介意,可又什么都原谅。有了铠甲,也有了软肋。
“眼里为他(她)留着泪,心里为他(她)撑着伞。”
就这样,你的理智统统被多巴胺绑架了,腐蚀了,心情随他(她)的晴雨而晴雨,沦为了智商降落至零的人。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恨不得如影随形,成为对方的影子,情侣装、情侣鞋和情侣昵称样样齐全。
所有的情节都是那样随心而为,你乐此不疲地投入这样一场,旁人看着不可思议,不知道结局是喜是悲的狂欢。
还有啊,和别人聊天的时候,你也是三句话不离他(她):
“他呀......”
“我家那位......”
“我女朋友......”
我跟你说,这样子“秀”,友谊的小船可是非常容易说翻就翻的。
“爱,就是奶奶因为关节炎不能弯腰擦指甲油,爷爷会帮她擦,虽然爷爷的手也有关节炎。”——Rebecca(八岁)
心甘情愿照顾对方的一切,愿意尽自己的所能,让对方收获快乐和幸福。
这样深情而绵长的爱,我是羡慕的。
曾不止一次在路上:
见到已是满头白发的老夫妻,依旧是手牵着手过马路。
他们拎着刚刚从菜场买回来的瓜果蔬菜,慢悠悠地走着,一路谈笑着。
见到年迈的老奶奶脸上带着慈祥的笑,推着坐在轮椅上的老爷爷。
老奶奶一边缓缓前行,一边在和他认真地说着些什么,老爷爷听了也跟着笑了。
见到在狭窄的小巷子中,两个老人家一前一后走着,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
二人相隔其实还不到两米的距离,但是仍然会不时回过头看看对方,生怕走丢了一样。
这种日久弥新,相濡以沫的温情,让我动容。
恨不得,一夜白头。
想知道当我和他迟暮之时,他是不是会依旧待我这般好,会不会嫌弃我这个老太婆腿脚不利索,老了老了还懒懒散散。
插一句:高中老师给我看过手相,说我到老的时候还有很多老头儿追。
某人要当心了。
“爱,就是你出去吃饭,然后把自己的薯条一大半都分给某人,但是不用他分点吃的给你。”——Chrissy(六岁)
看到这句话,我就想到了另外一个段子,原话大概就是说:
“你以为他(她)很爱你吗?你动他(她)吃的试试!”
作为一名吃货,讲真,他要是跟我抢食吃,或者是胆敢未经过我的允许,便私自动我的食物。
那他就等于是自动开启了我的爆走模式。
当然,没有什么事情是吃一顿不能解决的。
如果不行,那就两顿。
毕竟,吃货是这个星球上最好养活,同时也是最好说话的一种生物。
还有,经常是这样,比如买了两杯饮品,我先喝了几口自己的这杯,非得尝尝他那份,还不忘美其名曰:
“我帮你试一下口味吧?”
“你先别喝,我帮你看看有没有毒!”
“我觉得你的这个更好喝诶!”
“要不然我喝你这杯吧!”
敲黑板,划重点,特此提醒,希望家里有吃货女朋友的男同胞们注意了:
如果你想成为吃货眼中的优质男票,你务必要准备好一个来者不拒,逆来顺受的霸王胃。
你要大方,主动,保持微笑,愉快地吃掉那些她吃不掉的,不想吃的东西。
比如:披萨饼的边、甜筒的筒、盖浇饭的饭、冰可乐的冰……
剩下的自己体会,自己补充。
“爱,就是你们老是亲亲,然后有一天你们厌烦了,但还是在一起,说更多话。”——Emily(八岁)
关于亲亲这件事,中国的妹子大多都还是比较羞涩的,属于地地道道的婉约派。
没整个花前月下的场景,情到浓时的氛围,不论你是什么咚,总归还是会有些强扭的瓜不甜的尴尬。
不过呢,也是有见过那些巾帼不让须眉,霸王硬上弓的豪放派妹子。
人家就是喜欢这种情不自禁的方式,她们爱得大胆,爱得热烈。
不淋漓尽致不痛快,不极度浪漫不痛快。
所以,建议非战斗人员还是不要靠太近为好,远远看着都有点儿方。
两个人相处时间长了,对方的臭毛病,破习惯也都了然于心。
嘴上相互嫌弃,内心不离不弃,升华之后的革命友谊固若金汤。
你和他(她)天南海北地瞎唠,你说出一句,他(她)可以用十句来回应你,甚至更多,就等着接你的梗,不嫌弃你唠叨。
偶尔的,你觉得这段感情没有了最初的激情,每个月也总会有那么几天不愿意搭理他(她)。
怀疑自己当初怎么就上了这艘贼船了,看他(她)哪哪儿都是槽点,爱吃零食,不爱运动,爱睡懒觉,熬夜看剧......
可只要一收到他(她)发来的讯息,接到他(她)打来的电话,你又立马兴奋得不行,自认而然地想靠近,跟着他(她)走。
你们心里比谁都清楚,你们不会分离。
“你不应该随便说‘我爱你’,除非你是认真的。如果你是认真的,你就要经常说,因为人们老是忘记。”——Jessica(八岁)
“我爱你”,虽然只有简简单单的三个字,说出口也就一秒钟的事情,但却是一句给予对方的承诺。
有很多人总是喜欢问对方:“你爱我吗?”,而且不止一次。
碰到不回答的,便混合着撒娇耍赖,死缠烂打着要对方说,歇斯底里:
“你不回答,就是不爱我!”
我从来都不问他这个问题。
原因并不是我觉得问这种话很傻,也不是我能跨越时间看到未来,亲眼见证我们最后一定是结伴老去,了却匆匆一生,一同化为尘土。
而是我在想:
对方的回答一定是真的吗?你确定他(她)不是出于你一次次相同问题之后的敷衍回复吗?
我更愿意相信:
他(她)回答你:“爱!”的那一刻,他(她)是认真的。
他(她)对你说:“我会永远爱你!”的那一刻,可能心中是真的想和你白头偕老。
但是,这些都并不代表以后不会改变。
只是变了的时候,一定一定一定要及时告诉对方一声。
而不是总拿着这个问题去试探对方的心,问多了,两个人都会很累。
爱与不爱,关键看行动。
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的“我陪你”、“我等你”、“我信你”......
它们的背后,其实就是“我爱你”啊!
不是吗?
此外,更不应该随随便便说“我爱你”,除非你是认认真真想和对方相守在一起。
可总有那么些人,喜欢将这句话挂在嘴边,像是变成了口头禅。
逢人就说和只对一个人说,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前者,你可以自诩是风流倜傥,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见一个爱一个。
后者,是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诺言,只对你人倾心,对你一人语之,怕你忘了我对你的情。
“爱,就是妈妈看到爸爸一身臭汗,可还是说他比别人帅。”——Chris(七岁)
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真是绝了!
在爱情巨轮上的两个人,就像是两个患有高度近视,并且自带滤镜和磨皮效果的人。
对方的形象,在你的脑海中能够自动PS,一手打造成理想中最完美的那一款,贴上“真命天子”或“女神仙女”的标签。
哪怕你的他,没有强硬的八块腹肌,不见诱惑的人鱼线,身高也不足一八零,满打满算一七零。
你也是爱他的。只不过有上述条件的话,就更完美了。
哪怕你的她,不是火辣的前凸后翘九头身,没有可以玩儿年的大长腿,也没有下巴尖到可以戳死人的蛇精脸。
你也就爱她的土肥圆、小粗腿和大饼脸。
哪怕两个人其实丑的跟猪一样,仍然担惊受怕,提防着哪一天对方会被哪个妖艳贱货给抢走。
在你的面前,谁也说不得他(她)的不好,你也可以包容下他(她)所有的好与所有的坏。
他(她)的出现,让你知道了自己为什么和其他人都没有可能。
他(她)闯入了你的世界,让你萌生了“非她不娶”,“非他不嫁”的想法。
于是,这一次,你认定,就是他(她)了。
可这就是爱啊,你明白吗?
就像《Love me like you do》歌词中所唱的那样:
You're the light, you're the night
你是灿烂曙光,你是沉寂黑夜
You're the color of my blood
你是我血液的颜色
You're the cure, you're the pain
你是治愈,是苦痛
You're the only thing I wanna touch
你是我想触碰的唯一
Never knew that it could mean so much,somuch
从不知这意味深重、悠长
You're the fear, I don't care
你是恐惧,我不在乎
Cause I've never been so high
因此我从未如此亢奋
Follow me to the dark
随我穿越黑暗
Let me take you past our satellites
让我领你遨游我们的宇宙
You can see the world you brought tolife,o life
你使我世界苏醒、重生
So love me like you do, love me likeyou do
所以请爱我像你爱自己一样
Touch me like you do, touch me like youdo
触摸我像你触摸自己一样
What are you waiting for?
你还在等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