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改变》,再回顾下本书,又有新的收获。
回想关系脉络中发生了什么及如何发生,而不是事后自以为是地去解释“为什么”。带着书中“问题形成”的观点与自己的经验对话。
本书作者的实用主义,从理论到实践到结论一以贯之。作者对于生活中不能用理论解释的事情,是更倾向于事实本身,而没有陷入理论的窠臼中。实践中,作者重点观察访谈了未接受专业训练而产生问题的解决之道的人物。最后的结论,作者也是提出的很有实操的方案。
理论是人研究推导的,不同的研究背景和时代科技社会背景下,理论是不应该一成不变的,对于社科尤其适用。作者从实际出发,加以提炼,是个很好的方向。
群的特征。群由具有同一特征的人组成,至于群的成员实质如何,乃不相关的事,不在考虑范围内。群成员可以按照不同次序排序,组合结果仍然相同。每一个群都有一个恒等成员。每个成员都有一个相反的成员。
群论的观点让我联想到社会阶层论,如何跨越阶层与改变的关系,之前已经提过。重读这句话发现,其实群里成员虽然具有同一特征,但还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从宏观上看,应该是随机的。随机中,有对应的,也有中和的,似乎暗含了一种中庸之道的意思。
原地踏步,或当解决之道变成问题。例如,禁止吸毒,和打击色情,直接打压反而加剧了问题。
某些解决措施只是堵,这种走不出群的方案往往是违背人性的,自然效果不佳,耗时费力不讨好。更多从问题源头考虑,改变问题的前提,这种改变方法可能更好。
乌托邦症候群,明明问题无解,却妄想有解决方案。
乌托邦的三种形态,归因于自己,归因于外界,只重视过程不在乎结果。
理想主义的幼稚在于没有结合实际进行决策。事情之所以能成,因为外部可以成,而不是你想成。
悖论,“自动自发一点”。囚犯和调解员的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