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下午,江苏盐城市滨海县陆集中学一名初三女生课间突然晕倒,在陆集卫生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名女生死亡的具体原因还没有作出通告,目前怀疑是学业负担过重导致。
2020年6月4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河滨小学五年级学生缪可馨上完语文课后翻越四层栏杆坠楼身亡。缪可馨的家长在微博上公开了女儿坠楼前作文被批评一事,并怀疑女儿坠楼与语文老师袁某教学方式不当有关。
这样的事情其实还有很多,这只是离我们最近的两件事,关于两件都发生在江苏,也应该只是巧合。
一个活泼泼的生命没了,自然是令人惋惜的。对于亲人来说,丧亲之痛类于挖心剖肝,其疼痛自非旁观者所能体会。旁观者大多理智,必会谈三论四,从中总结出若干经验教训来,以警醒世人。
我也是典型的旁观者,而且是旁观者的旁观者,因为不管是江苏女生的猝死,还是缪可馨自杀,我所有的消息都来自网络和媒体,对其中曲折了解不深,甚至于有可能“三人成虎",以讹传讹,但是我还是想发表一些旁观者的旁观者的观点,兴许偏颇,但也想一吐为快。
这两件事发生以后,家人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学校,先要看看学校在这件事中要不要承担责任。当然,也似乎寻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一个猝死,可能是学校课业过重,一个自杀,可能跟语文老师批改作文有关,于是,网上骂声一片,又是抨击学生负担过重,又是指责老师不良,但没有人去想,家庭有没有错,家长有没有错,孩子自身有没有问题。
国人中善甩锅的人大有人在。记得也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位年轻的父亲打算送孩子去幼儿园,把孩子领到车上以后,作父亲的突然想起来有东西落下了,所以就把孩子锁在车里,自己回家去取。不晓得中间出了什么岔子,这位父亲回家以后没下来,完全忘记了车里的自家孩子。
幼儿园不见孩子来上学,于是联系家长,作父亲的这才想起来孩子已经在车里锁了几个小时。
结局令人悲伤,孩子在车里闷死了。
当记者去采访的时候,这位父亲毫无悲伤的神情,只是一再重申,幼儿园应该给他赔偿,理由是孩子没去幼儿园,幼儿园不应该打电话问吗。记者说人家幼儿园打电话了呀,这位父亲说:“他们为什么要打得那么晚?要是8点半打,我孩子就不会死了。"这位父亲自始自终,只字未提自己的过错,自始至终没有流过一滴眼泪。
这样的事情不胜枚举。孩子假期游泳淹死了,要怪学校,因为你有可能没有给孩子讲过游泳有可能会淹死;孩子在校外被人打死了,要怪学校,因为你可能没有教育孩子斗殴可能会致人死伤;孩子在自己家猝死了,一定要怪学校,因为你可能给孩子布置作业太多把他累死了;孩子从自己家跳楼了,一定要怪学校,因为老师可能对他进行了体罚污辱把他逼死了。。。。。。但凡孩子死了,学校总是脱不了干系,没有一个父母,想到自己的家庭教育也出了大问题,一旦孩子有事,必甩一口大锅,然后亮出最后目的:赔偿。
鲁迅曾有吃血馒头的典故,很多父母如此行为,表面上看,似是为追求公平公正与所谓真相,但究其根底,与吃血馒头有何差异?无非就是打着为孩子寻求公正的旗号,通过让别人担责的方式,来获取自己心灵的安慰以及利益的最大补偿。坦率讲,他们内心的想法就是:我的孩子不能白死,我不能人财两空。
我知道这话很不好听,有恶意揣测人性之嫌,但是仔细想想呢?那游泳淹死了的娃,家长怪学校没有尽到教育与监管之责,那家长呢?难道从不告诉孩子游泳,尤其是到河里游泳会淹死吗?那打架斗殴死了的娃,难道家长从来不告诉孩子打架斗殴危险极大么?那猝死的孩子,为什么一定是作业累死的呢?为什么就不是自己身体健康的原因呢?那跳楼自杀的娃,为什么一定是受了老师的体罚或污辱就会决然赴死呢?难道跟家长所谓的完美教育或精英教育毫无关联?
想一想那个被父亲闷死在车里,但做父亲的却甩锅给幼儿园的孩子,想一想那假期游泳淹死,但父母却怪学校老师假期不巡视河道的孩子,哪个理由不可笑呢?缪可馨事件中,父母亲属为了证明是老师逼死了孩子,不是也举出来去年10月老师打过孩子一耳光的证据么?
父母丧子,值得同情,但"孩子有事,必怪老师"的心理到底是怎样形成的呢?记得一位心理学家曾有一本书写到了中国人的普遍心理,那本书叫《巨婴国》,作者认为中国有很大一部分人,纵然他30岁,40岁,50岁甚至于更老,但从内心讲,他觉得自己还是个孩子,他依赖,他缺乏担当,喜欢推责,是有着成人身体的婴儿。这种孩子出事,必怪学校与老师的心理,大约也跟这种推责心理有关吧。用这种让别人担责的方式,来消弭自己失责的愧疚之心也是有的吧。
况且生物的生存规则告诉我们,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虽然真相似乎有些残酷,但这些不幸夭折的孩子,又何尝不是物竞天择的结果?无论是缺少健康的身体,还是健康的心理,不论是此时,还是将来,都会面临着被淘汰出局的可能,不同的,不过是迟早而已,不在此时,便在彼时,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