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1 原载于《读者·原创版)2013年第12期)
女神雕塑坐北朝南,她望着台阶下面红砖铺地绿草成荫。远处图书馆矗立,先哲的名字镌刻在立柱上,荷马,柏拉图,莎士比亚。太阳簇新的辉光洒落,栏杆上的铜绿泛出金色。我站在哥伦比亚大学校园中央,抖落十几个小时的颠簸劳顿像是探险家远航出海历尽艰险终于到达。
编剧专业的三年里必须至少有两次实习经历。我打算第一学期就开始实习,一来尽快熟悉环境积累些实际工作经验,二来谁知道下学期下一年的课业压力会有多大。我又有些发慌,自己完全不知道这些机会从何而来,我甚至担心会不会别人已经通过面试一切准备妥当明天就提着包去公司了。我总是有这种顾虑,它常有不断发展的倾向,直到我自己也觉得荒唐的时候才停止对我的打扰,悄悄退去静静等待下一次的回归。十有八九事后证明这麻烦的家伙是个多余的客人,但我还是保持了慷慨,频繁地邀请它来做客。
离正式上课还有三天,我收到系里发来的邮件,一家叫做Playscripts, Inc.的公司在招实习生。我送走了脑袋里的那个声音,立马开始准备申请材料。两天后我接到电话通知面试,于是转头跳上地铁一号线朝34街晃荡而去。
这是个不大的公司,在一个写字楼的8层,他们出版新的话剧剧本,高中和社区小剧场是主要客户。面试我的二位很和善,一个主管人力资源,一个是出版部门的头儿。除了叫什么从哪儿来的基本问题,还问了我的工作经历,电脑技能。令我庆幸的是她们没有用那些网上传得神乎其神被人们视作能否进入微软谷歌哈佛耶鲁的衡量标准的面试题,例如“下水道的盖子为什么是圆的?”“为什么在任何旅馆里你拧开热水龙头,热水都会瞬间倾泻而出?”之后我做了打字速度测试,就是把一段给出的文字敲进一个空白方框里,合格成绩是每分钟60词,我的成绩是70,如果不是因为那个缝隙里灰尘满布空格底下躺着半张糖纸的键盘,我的分兴许还能再高点。我向那二位道了谢走出大楼。
又过两天,我一大早起来看到屏幕上收件箱里的一封题为“祝贺”的邮件,知道实习的事情基本妥当,心里踏实了。9月13日星期五将会是我上班的第一天。
我被分到营销部门,上司蕾妮三十出头,微胖。我敲门的时候她正坐在一个银灰色健身球上,左手里塑料杯子上麦当劳黄色的“M”就像外面广告牌上一样巨大,她右手食指在小键盘区上空盘旋,把一串串数字敲进面前的表格。她手上的动作在全身引起一种有规律的运动,健身球也跟着一缩一胀,看上去给人一种假象好像人球一体在原地以很小的幅度跳动。蕾妮的笑容是典型的美国笑容,大,阳光,不惜用料,饱满充实。我甚至有预感如果我当时用手去捏她的脸颊,她的热情友好能溅我一手心。当然,我没有站在门口把这段话从头到尾想一遍并认真评估捏她脸的可能性,除非我是个疯子。
蕾妮似乎对我的到来准备不足,她有些尴尬地告诉我今天没什么事做,如果我不介意的话可以在会议室里看看他们出版的剧本。幸运的是我没有真的在那个玻璃房子里坐上四个小时。蕾妮说公司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了点毛病,他们修不好,维护人员要下周末才能过来,问问我能不能试试。我想我几个月前花150美元考的电脑技师资格总算有了用武之地,立刻捋起袖子插上电源准备诊断一番。问题十分简单,只是有一处设置藏得挺深,但只要熟悉门道一路点进去也就大功告成了。蕾妮激动得几乎跳起来,我转向角落用极低沉有些滑稽的声音对自己说:“老田,干得不错。”
过了一会儿,公司总经理杰森闻讯赶来,他想知道我是怎么把电脑修好的。蕾妮忙着介绍,脸上的热情友好这回不用捏好像自己也要渗出来了,她好像对这个新来的实习生挺满意。
“杰森白折腾了一个礼拜都没修好,你今天第一天上班就搞定了!”蕾妮嗓子挺亮。杰森站在门口,他的激动程度比起蕾妮简直差远了。事实上,他看上去一丁点儿也不激动。我在心里对蕾妮的话狠狠皱起了眉头。
“那你是怎么弄好的?”
我详细,但又不是过分详细地解释了问题的所在。可能仅仅因为当时的紧张,我用了一两个缩写名词,我看到杰森头上蒙着的一层雾水。
“哦,怪不得我修不好呢。”杰森转身进了他的办公室。
第二天一早我开始有了正式的活儿。蕾妮让我做了些数据比对和录入,偶尔编辑广告邮件,其实模板早已做好,只等我把新剧本的题目作者内容提要复制粘贴进去。这样的重复工作占据了我实习时间的绝大部分,直到今天。我每周的工资是30美元,刚刚够来回的地铁花销,但是考虑到大多数实习机会干脆没有任何补助,我算是走运了。我拿到第一周的工资时有点愣神,好像有种轻轻的失望漫上来。我不是指钱,而是当我回想开学时对于找实习的急迫突然觉得有些好笑。喏,找到了,就是这样,它似乎已不再是什么具有重大意义的事情。可能它本来就不是吧。
大概两周之前,星期四快要下班的时候蕾妮照例跟我说“周末愉快,下周再见!”(我周五不上班)我走出写字楼,把刚拿到的30块钱在我的钱包里安顿好。十月的阳光热量快要耗尽,人们已经换上长袖,夏天像是古老的传说了。我并没有像往天一样径直走进地铁。好像有什么东西止住了我的步子,我呆立在大街上,周身来往络绎的人们鱼儿一样从容熟练地绕着走过去,在这个疯子人口傲居世界第一的城市里,我这样一个傻乎乎堵在路中间的家伙轻易就被原谅了。我所在的第七大道,又叫“时尚大道”,朝南北望去商场林立物质膨胀消费疯狂游客雀跃,连橱窗里的模特都显露两三分额外的姿彩。恍惚里我听到一个声音:“去活吧!这就是世界!”去活吧。并不是说我生命中过去的二十一年里我都吸血鬼一样躺在古堡里今天终于醒过来了。我感到生活,伴随着年龄的增长,少了很多教条和规定,我自己能,或者说必须学着支配的空间陡然大了。就像小孩的自行车卸掉了辅助轮,他慢慢会习惯,慢慢会喜欢;他必须习惯,必须喜欢,但刚刚拥有这种自由的那一小段时间还是有些突然,甚至有点吓人。
我一直相信成长是个极复杂的,被许许多多因素共同影响的过程。如果把这过程切开,你多半会看到一个色彩杂陈的横截面。把耳朵凑上去,钢镚一样叮叮当响的是笑语欢歌和泪涕泣诉。我常常做梦,发疯一样地想,要是我能回到过去的某一个特定时刻,看看自己的样子该多好。我不奢求改变已经发生的事情我也没有心思处理因改变过去而不可避免的时空混乱。我只想挑个好位置,做个投入其中又置身与外的安静观众。当然有那么一两个时刻我会涕泪横流,会羞愧不已,会青筋暴起怒而挥拳,但我想大多数时候我的脸上应该有微笑,尤其是我对某个关于生活的问题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候。我觉得那是一个人很可爱的时候。
我像鱼儿一样潜入第七大道上嘈杂涌动的人潮。男人们的衬衫有轻微的褶皱,像水波一样轻轻柔柔裹在身体上,随着肩头或腰畔抖动;女人们的平底鞋露出像海一样宽阔的脚面,深深浅浅地显出脚趾之间的缝隙;流浪汉们的惺忪眼睛乜斜着,昨天的梦做完了,今天做个什么样的梦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