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很少评论娱乐八卦,认为那些无非是娱乐圈惯用的伎俩,博人眼球、引人注目耳。但今天先后看到汪峰前任和现妻的新闻,一个是吸毒闹事深陷囹圄,一个是产后携继女重新开工,两相比较,忍不住也想八卦一回。
本来对汪峰、子怡都没有多少好感,但通过子怡产女、爱女、赢女之事,一下子对子怡有了很大改观。一个爱孩子、爱老公与之前女人生的孩子的女人一定是个好女人!而能慧眼识女人、给女人支撑依靠的男人也不会是个多么坏的人(尽管这个男人曾经伤害了无数女人)!
至于汪之前任,据网上传说,其十七岁恋爱,十八岁未婚生女,之后因贪玩未能守得始终。如今,眼睁睁见峰子(汪峰、章子怡)恋修成正果,亲生女儿也已心甘情愿视她人为亲人,她好像还活在往日记忆和现实忿满中难于自拔,活生生把被弃的后记,演成了自暴自弃的连续剧。时不时在微博上本色出演奇葩母亲、骂街妇人,现在更“进化”为吸毒闹事之徒。不敢想象这样下去,她的续集会如何收尾。若说当年年幼不更事,管不住自己爱玩的心,不懂得如何做贤妻良母,现已近而立之年,仍是无知无畏无味,以往对她的那半分同情,也随了风吹雨打去,唯独庆幸她女儿跟着爸爸,终于有了一个好妈妈。
人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最可恨的是他还把可怜当作了可恨的藉口。
我们可以天真地以为,一个风华正茂的青春女子遇到所谓的真命天子时,可以因为爱情,不管不顾法律、道德的约束,妙龄未婚生子;也可以理性地推断,一个可能心智还未完全成熟、未做好承担母亲责任的女子,面临与所爱分手、与亲生女儿分离,自然肝肠寸裂、生不如死。但我们无法想象,十年时间的打磨,本该抹去那些不美好的回忆,留下甜蜜成为新的征程中的淡淡慰籍。但有人却反其道而行之,独独在脑海中种下了怨恨的“毒瘤”,总拿时过境迁的可怜作为攻击别人的武器、作践自己的“幌子”,除了成就吃瓜群众的笑谈和佐料,于人于己可有一利?
如果你的脚起泡了,不要怨那些给别人穿鞋的人,你的泡与他们无关,那都是你自己未穿合脚的鞋走路的结果!你要做的不过是把泡挑开,让毒液释放出来,待伤口复原,重新整理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