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人博与程燎原两位老师的这本《法治论》时隔多年再版,其内容现在看起来仍然适用。在法治这个问题上,旧的问题有所改观,新的问题也层出不穷。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有法治,单位对面信访局的宣传栏里有“法治”,我们从“法制”走到“法治”究竟是怎样的一个过程,和西方相比有哪些增益,有哪些需要借鉴学习的,这是这本书想要告诉我们的。
首先是一个思考的过程。根据时间的脉络梳理了西方社会思想家法学家对法治的思考。在定义上如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是守法的统治”,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孟德斯鸠、洛克等人给出了自己的构想,在实践上从美国说开去,展现了完整的西方法治发展历程。接着说到中国从古至今对法治人治的探讨,揭示出资本主义法治的不彻底性,所谓“丝绒手套中包裹着的铁拳头”。
从思考出抽离出来,作者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对法治进行探索,并对制度框架和组织结构进行解释,目的是为解决中国当代法治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启蒙。
在理论上,法治具有实体价值和形式价值。实体价值上,法治为权力寻找一个合理位置,将权力放在笼子里,确保自由的实现,这里讨论了自由与法律、以及权利与义务这些内涵。形式价值上,认为法治应当做到“可操作性原则”“至上性原则”“程序正义原则”和“法律组织职业化原则”,只有在形式上做到上述内容,实际中做到权利义务统一与自由的保障,法治才可以得到实现。那么法治的状态应该是怎样的?作者从观念、制度、组织上进行了叙述,给我们描述了良好的法治状态应该是什么样的。
以上种种都是理论上的讨论,在实践中又是如何进行的呢?在下篇作者展示了西方与中国的探索,尤其用了大量篇幅描述中国近代以来的法治发展面貌,在前进与后退中艰难前行。十年浩劫中法治是退步的,在拨乱反正后的法治是功利的。在整个演变过程中多少忽视了法治的社会文化内涵。在中国,法治的发展需要构建出社会主义的新文化。这种文化应当调和传统法文化、传统道德观、法的实效与法治发展的冲突。
全书的最后,作者说“该结束的到此结束。不该结束的永远不会结束”,这抽象又具体的感慨展示出作者对于中国法治的希冀。愿“突破”更多,探索继续,永不止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