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是一个不喜欢吃肉的姑娘;曾经,我见不得在肉里大快朵颐之人;曾经,我的生活里很少有肉的存在。
原因来自于我的幼年,在那时农村的消费观念里,吃肉被看成是很奢侈的一件事。我的奶奶因为疼惜我,在我不断的央求下买了两个很有当地特色的夹肉饼,这个夹肉饼绝不是在众人眼中看到的陕西风味的肉与饼,它的肉大朵大朵,白里有红,油滋滋的,腻腻的待在脆生生的饼里,我毫无顾忌的大口而食,正因着这份眼馋,从此,我与肉的缘分便不复存在。
我,吃肉吃伤了!
伤了我的脾胃,也伤了我对肉的感情!
可是,感情这种东西,谁又能说的清,道的明呢?缘分的妙处不正是在于你拒绝什么,茫茫人海,芸芸众生,偏偏他就与你相遇吗?
相亲了无数次,见了无数个瘦瘦的小帅哥,最终与我结缘的恰恰是我那胖乎乎的大白同志。
大白同志胖吗?在他的眼里,200斤的体重不能算胖,只是壮而已。与我不同,他喜欢肉,甚至可以说,他的家庭都喜欢吃肉,已然到了无肉不欢的地步,如若遇到三五天不吃肉,那对他而言真是一种煎熬,犹如很多只蚂蚁爬在身上,痒痒的,侵蚀着你的心里,直到肉在口中,便是一份大大的满足。
即便是这样的心痒难耐,自从结婚以来,他却总是将第一口肉递给了我。这是他的心头之爱,他将我看的比他的心头爱更甚一些,我便了然,此生,他是我最正确的选择。
电影《无极》中,当被问到“为什么跟着我?”的时候,昆仑奴答道:“跟着你有肉吃”。跟着大白有肉吃,这难道不是一种幸福吗?
虽然,这份肉全是出自公公的手。公公很会做饭,全年三百六十五天,公公便认认真真的给我们做饭三百六十五天,哪怕每顿饭都是在他上班期间偷偷地跑出来,精心的来烹饪这顿美美的大餐。在他的手里,丸子外焦内酥,弹性十足,浇上糖醋后香甜可口,肉在嘴里,甜在心里;排骨肉质鲜美,舒爽可口,与青椒搭配肥而不腻,含在嘴里,酱汁满口;鸡翅芳香四溢,肤泽诱人,撒上椒盐脆香可口,肉中有咸,咸中有甜;烧肉色泽红亮,油而不腻,配上土豆入口即化,土豆松软,豆中有肉......
我便掉进这样的食肉家庭中,一发而不可收拾。
食肉之人,感情也如同肉一般,细腻、体贴、包容而真诚。
肉之腻,犹如人之细腻。嫁与这样的人,便不用太担心手机何时没电,电费何时未交,东西何时忘带,杂事何时未解决,在大白同志这里,我俨然一副甩手掌柜的姿态;
肉之贴,犹如人之体贴。生病时的那口药,口渴时的那杯水,烈日下的那把伞,过马路时的那双手,婚前婚后,婚后的大白更甚一筹;
肉之包容,犹如人之包容。肉中可有万象,与任何食物都能够很好的搭在一起,大白的万象独独在我这里。我的坏脾气,他收了。我的坏情绪,他也收了。我的抱怨,他受着。我的唠叨,他也受着。用自己仅有的智慧给于着你点滴的快乐,用自己仅有的方式,诠释着何为“逗你开心”,哪怕在我的眼里,是多么的笨拙而生硬。
肉之实诚,犹如人之实诚。要好就实实在在的对你好,不是一天,不是一年,用大白的话说:“我们是要一辈子在一起的”,这份好无附加条件,无附加目的,单纯而美好,我从不会担心他的心眼花在我这里,也从不必担心他的算计在你这里。
这些,难道不正是婚姻的真谛吗?
曾经的我是一个不喜欢吃肉的姑娘,因着大白,因着他的家人,我从一百二涨到了一百四,在以瘦为美的时代,这样的增肥无疑是背道而驰,可那又怎样呢,别人的眼光又有什么关系呢,只愿在我们的婚姻里,可以做一对互相取暖的胖胖的小猪,一起傻乐,一起开心,一起体会岁月的美好,如同他经常开玩笑的说:“要想富,家里必备胖媳妇”,这便足够了。
从此以后,我接受着他的好,也接受着肉的好,谁说肉在吃伤以后不会再有机会品味他的美味?谁说婚姻里拒绝什么样的人就一定不配什么样的人?与肉在一起,与大白同志在一起,我甘之如饴,并乐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