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道边,女孩对男友说:“瞧你眼窝深陷的,晚上玩游戏早点睡啊!”
我突然想到自己玩游戏的时候是怎样的疯狂且欢乐,闹闹腾腾不知疲倦。比起睡觉,自然是游戏价更高。
最早关于游戏的记忆,是在小学。
那次和小伙伴悠悠荡荡,荡到他舅舅家。他舅舅家有个游戏盒子。游戏盒子方方正正,银灰色,盒子正中间还有一条缝,像是用来插卡的。把各式各样的线连上电视,接着屏幕上就出现了超级玛丽。
这是小霸王。
那天我们就坐在电视机前,双手掰着手柄,目不转睛,手随心动——“嘟噜噜”,马里奥掉坑里了。
由于马里奥的不配合,我们换了好几款游戏。记得最深刻的,是“影子传说”。游戏开始是一个女孩被人劫持了,而我们则需要通过重重阻挠,在阴森怪异的树林里厮杀,过关斩将,将女孩救回。
可惜,除了被人掳走的那会,我们再也没有见到她。耳边全是一次game over时的音效,却也玩得不亦乐乎。于是那女孩在坏人手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开始和结尾。
夕阳西下,斜阳刺进房门,刚好停在脚边。屏幕上的人物正在腾空,飞镖从耳边呼啸而过,划断一根头发。转身,岀镖,旋转,落地。不远处,敌人躺在树下,渐渐消融在夜色里。
游戏的种子撒在了我的心里,不用太阳,不用露水,自会生根发芽,一发不可收拾。
那时家里管得很严,对于游戏机这种东西,是见一个砸一个。但我内心对游戏的渴望,却是一天增加一个次方。
于是我悄悄攒钱,一个学期后,买了台游戏机。
而那台游戏机,在某个我偷偷爬起来玩游戏的夜晚,被爷爷宣告剧终。
我从来不会无聊。
小霸王的世纪过去后,我找到了另一款让我心神飞扬的游戏,它叫做“纵横四海”。
那会刚会用QQ,还是3g版的。在那些网页里面,我最喜欢那个版本的家园游戏。“纵横四海”,就在其中。
——我出生在酒馆里,酒保告诉了我,在这五湖四海生活的规则。然后叫我去铁匠铺、居民区、公园等地方寻找高人,以传授我防身之术。待到学成出师,便开始游走四海,混迹江湖。我常常坐船穿梭座座城市之间,美丽如威尼斯,凶险如伦敦,惬意如泉州……
我在这儿做任务、和人PK、刷装备、赚钱,或者和人搭讪聊天,开始成长之旅。
我发现这游戏后,在班上宣传一番,召集了一伙盟友,便开始一起纵横四海。
那会经常能看见我们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盯着裤裆,或嘻哈大笑或咬牙切齿;也常常半夜在寝室角落里,脸泛白光,狂按手机……
除了班上一伙游戏党外,我在游戏里也认识了一些人,比如向前,他是九江人,时至今日,已经上大学了;还有华哥,南宁人,已为人父。
尽管在游戏相识,却更像久是知己。
纵横四海陪我度过了整个中学的年华,我也成了里面的佼佼者。然而由于版本不断变更,它不再适合平民玩家,很多人都选择“退海”,我也一样。
于是纵横四海变成了一张标签,歪歪扭扭贴在我的回忆封面,早已枯黄陈旧尘满未揭。
似乎从那时候起,心里“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情愫就开始生根发芽。游戏史也没有覆盖在那段时间上。
我以为真的再不会玩游戏的时候,一段很荒唐的故事出现了。
为了延续荒唐,从不玩电脑游戏的我特意去学QQ飞车,一副地图可以跑几十上百遍。尤为深刻的是,每天一下课,人流奔向食堂,而我穿梭于人海里,左避右闪,突击至空荡的机房,摆好手指,准备出发。奔跑吧,飞车!
荒唐的故事有荒唐的结局。而我,成了一个荒唐的飞车老手。
荒唐故事有了结局,我的游戏人生还在继续。
我不再玩飞车,开始玩NBA2KOnline。我本身就喜欢篮球,当发现这样一款游戏时,废寝忘食的劲慢慢从骨头里复苏。
单挑配合运球突破投篮扣篮,我操作着人物,做着我在生活中会的不会的、能的不能的动作。不亦乐乎。
我和所有年轻人一样,拥有充沛的精力,以通宵、开黑的方式挥霍青春。
我拿出看书难以有的状态去查找攻略以及学习技巧,然后马不停蹄地付诸实践,周而复始,乐此不疲。
只是疯狂的岁月不曾停留,一起玩的个个伙伴像被人贩子拐卖了,只剩我一人,投篮,投篮,投篮。
我的游戏细胞再次沉浸了下去,不再躁动难耐,我想是不是又一段游戏史告一段落了。
答案是否定的。
……
即便游戏人生嘎然而止,时光的齿轮也还会嘎吱转动。
我期待,还有一款游戏,会将我所有的光阴都涂满蜂蜜,却又害怕它淘汰的瞬间,和我转身低头的样子。
我知道,不可避免,它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