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汪汪,汪!”崔老头被门外自家狼狗的叫喊声吵醒,揉了揉昏沉的头,撑着布满不健康的潮红色的脸,一面骂着昨晚不该管不住嘴喝完那瓶酒,一面起身踢踏上布鞋,往门外走去。
崔睿看着眼前拴着的两条不停吠叫的狼狗,被困在父亲的屋外死活进不去,这说出去可不得让人笑话死,狗比儿子都亲。不过也幸好这两条狗见自己还有点眼熟,不至于说冲上来一顿撕咬,就只是蹲在那里叫着,等着自家主人出门迎客。
崔老头一开门,抬眼见来人是自己儿子,还疑惑着今天儿子怎么出奇地这么早来看他,却也是慢慢悠悠走着。崔睿迎面大跨步走上去,狼狗一声喊,又把他吓退回去,老老实实等着。崔老头看在眼里,暗暗想道自己怎么有个这样胆小的种儿,到了跟前儿,“说吧,一大早找我来做啥子?”
崔睿递上手中的袋子,“爹,七天后我跟小李在城里结婚,这儿子一生只有一次的事儿,您老得来吧?”崔老头微微点头,是这么个理儿,“那行,这是给您准备那天穿的衣服,您回头试试合不合身,不行的话就找人裁剪裁剪。”
崔老头接过袋子,看了两眼,便挥手招呼着儿子回去。崔睿还有两句话要说,没有立即就走,他说:“上次提的那事儿,您再给考虑考虑?”“没得商量,我就住这儿挺好,过你俩那儿反倒住不安生。”崔老头不等儿子再说,转身就往屋里走。崔睿看着父亲微驼的背影也只是叹息。
一回屋儿,崔老头就掏出来袋子里的衣服,一试,果然不合身,穿在身上肥肥肿肿的,大了一圈儿。这多年不住一起,偶尔一见,就是亲儿子也难搞清楚他老子的身材吧。得,抽空进城让裁缝给拾掇拾掇。崔老头放下衣服,将它们收回袋子里,便提起门口的猎枪出了门,身边跟着两条老狼狗。
两条老狼狗上山步态轻盈,可崔老头知道它们还是不可抑制的老了,从前都是狗在前面等,自己在后面追的汗流浃背,现在它们也只是跟在自己身后了。人一老,就容易回忆起从前,毕竟往后时日不多,前面经历得时光才是人生的大多数。这两条狼狗,自打他八年前在这座山上定居就养着,一直从蹒跚学步养到现在渐露老态,谁也离不开谁。至于为什么养狼狗,那可不是因为山上猛兽多,相反山上猛兽踪迹罕至,都是些野兔刺猬,几年才有一些小股狼群出没。
老头养狼狗,是因为它是最像狼的生物。
崔老头爱极了狼这种生物,他觉得狼动起来敏捷有力,爪爪生风;静下来又威态尽显;毛发生得是乌黑发亮,黑夜里眼珠又在月光下炯炯有神,闪着光。这种喜爱,从小时候父亲带他上山,亲眼看见一群狼群掠过,追逐着猎物,对他们不屑一顾,晾在一边时就生出来了。这座山,是周围唯一一座还有狼群出没的消息的山。他在这里定居,就是想再见见狼,一了心愿。可八年过去了,他也只是捕风捉影地知道狼曾来过这片山林,留下了一些它们的踪迹,从未见过。
忙忙碌碌了一天,崔老头领着狼狗打着了几头野兔,也砍了一筐柴火,准备回半山腰上的家生火烤肉打打牙祭。行至半路,崔老头发现周遭有些不对劲,定睛一看,树下竟躺着一头昏迷的小狼。走近一打眼儿,看着那毛发和爪子,崔老头就知道这绝不是什么品种的狗,是一头货真价实的狼。它身形不大,还是头没成年的小狼,身上有两道伤口还留着血,崔老头不知道它是因为什么沦落在此,还受伤昏迷着,却也不加思索地抱起小狼,把打着的野兔一笼统丢在背后的筐里,下山去了。
[if !supportLists]第二天,[endif]伤口包扎好的小狼醒过来了,仍有敌意地看着崔老头,却也弄明白了眼前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它不吭不响地看着崔老头给自己身上捣鼓来捣鼓去,也不反抗,它知道这反正是对自己有好处的。到了傍晚,它便卸下防备,安心地吃着老头给自己弄来的烤兔肉,对于第一次吃到的熟肉,也不显陌生,大快朵颐。
崔老头看着进食中的小狼,满眼含笑,好像比给他自己吃都要开心一万倍。小狼吃罢后便蜷在老头给它弄的简单的小窝里,不一会儿就闭眼睡过去了。崔老头注视着小狼,过了一会儿也回到床上,香甜地睡去。
天微亮,崔老头就起身去看小狼。到了小窝处却发现小狼并没有在这儿躺着,难道是让野兽给叼走了?崔老头越想越慌神,急急忙忙找寻开来。这时,狼狗叫喊的声音传来,他循着声音过去,发现小狼正在狼狗旁缓缓走着,步伐虽慢,步态却很稳,幸好是伤口不在四肢处,对于行走没有太大影响,只是身体虚弱,需要养上几日才能重返往日矫健身姿。
崔老头又这样好吃好喝照养了小狼几天,直到它伤口已无大碍,跑起来虎虎生风,崔老头还笑着说这小狼有他年轻时几分风采。
狼是群居的,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小狼暂时与狼群分离,可血脉中的那种基因使它不能忘怀同伴与长辈,也决计不会像狗一样温驯地充当人类忠实的伙伴。寻着个间隙,小狼便逃过狼狗的视线,背着崔老头逃走了。
怎么也寻不到小狼的崔老头坐在小板凳上,低下头,双手合住,目光呆滞,他知道小狼是逃走了,飞快地奔向了远方,重新回到狼群中做那一头普普通通的小狼,而不是他眼中的那块宝。崔老头呆坐了整一个下午,两条狼狗也进屋陪着老头一直蹲在地上看着他。待到傍晚,崔老头回过神来,看见地上的两条老狼狗,一阵感慨:自己一直自诩为狼,强壮有力,后半生也一直追逐着狼。没想到见着了狼,也养了狼,狼重回群体之后,自己却还是孤身一人,唯两条老狼狗作伴。唯独这群居的习性,他老崔头可一点都不像狼啊,以后可不要再把他这孤家寡人和狼扯到一起去了。
心情激荡过后,重返平静。崔老头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日历。墙上的日期赫然在目,明天就是儿子大婚的日子!这几天被一头狼迷得昏头转向,居然连这等日子也忘得一干二净,他表面上虽然对儿子的态度不轻不淡,但从妻子去世之后儿子便是自己在世唯一的亲人了,叫他如何不在意?崔老头抓起袋子里的衣服,拿手撑住,虚空这么一比,确实是大了一圈儿。可专门去找裁缝修,最快还得半天。这明天一早就要进城见儿子儿媳,崔老头思来想去逐渐拿定了主意!
只见他找来剪刀和针线,急急忙忙地修起来衣服。一阵功夫下来,虽说和那专业的裁缝差了老远,可将就着穿上一天还是没问题的。收好剪刀针线,崔老头坐下来把衣服放在面前的桌子上,静静看着。桌子上还放着一家三口的全家福,崔老头扫了一眼,看着照片中咧开嘴笑的老伴儿,还有那傻乎乎没长大的小子,也学着老伴笑了起来。自从八年前老伴走了,他好像再没有这样感慨过了。
崔老头没来由想起来老伴的好,是啊,除了老伴以外再没人觉得他爱爬山打猎,雷厉风行的性子讨喜了。他知道即便是亲儿子对于他的行为也是敬而远之,不理解装作理解,更何况是日后不太熟悉的儿媳呢?所以他乐得清静,也为了避免以后出现这样那样的事闹得大家都不愉快,之前便拒绝了儿子想要接他去城里住的请求,可如今他的想法却有些变了,狼也见过了,老头这一把任性也够了。
一夜都在思索着这个问题的答案,去或留,崔老头渐渐作出了属于自己的回答。他起身换上新衣服,叫起了睡熟的两条老狼狗,对着狗笑道:“这也算带着你们养老喽。”简单收拾了行李,房间里留下的尽是些可以替换的或者无甚大用的物件。
关上门,天还没有亮,崔老头准备趁着凌晨赶山路到城里,下山去,又回头望望山上,自言自语道:“走吧!先去试试住上个几天,不行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