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脑血管系统
高血压
高血压的核保需根据客户的年龄层及血压控制情况决定:
年轻人群的高血压病,即使控制良好仍需加费,严重的不承保;
老年人的高血压病,如果控制良好,可正常承保,控制不良的不承保。
房(室)间隔缺损
房(室)间隔缺损可导致心脏扩大及肺动脉高压,所以通常:
房(室)间隔缺损未手术者需延期至自行闭合或手术治愈以后,已自行闭合的,可正常承保。
房(室)间隔缺损有过手术,术后一年内不可投保,术后无后遗症并时间超过一年,医疗险需除外,其它险种可正常承保;
川崎病
川崎病是一种血管炎症,可并发冠状动脉瘤、心肌梗塞、心功能衰竭,心律失常及周围动脉阻塞,所以通常:
川崎病痊愈1年且无后遗症者,寿险及重疾均可正常承保;留有后遗症者不承保。
医疗险需痊愈2年以上且无后遗症可正常承保,痊愈2年内或留有后遗症者不承保。
早搏(期前收缩)
房性早搏通常是良性的,与房性早搏相比,室性早搏常提示器质性心脏病,所以通常:
房性早搏通常可标准体承保;
单源性室性早搏且偶发(通常≤5次/分钟),可正常承保;
频发室早、多源性室早、成对室早、二/三联律视情况加费或不承保;
三重性室性融合波或室性早搏四联律或其它复杂性早搏均不承保。
如早搏同时存在心血管疾病,寿险视情况至少需要加费,严重者不承保,重疾及医疗险则均不承保。
颈动脉狭窄
颈动脉是脑的主要供血血管之一,颈动脉狭窄可造成脑缺血及脑梗塞,从而导致残疾或死亡,所以通常:
轻度狭窄且无症状、不伴有其它心血管风险因素,寿险可正常承保;中到重度狭窄者寿险加费或不承保;
有症状、伴有其它心血管风险因素或计划手术者,均不承保;
所有程度的狭窄,重疾及医疗险都不承保。
脑卒中(中风)
寿险、健康险及意外险均不承保,但可承保无身故、重疾及医疗保额的险种,比如纯年金、万能、投连险等。
冠心病(心肌梗塞)
寿险、健康险及意外险均不承保,但可承保无身故、重疾及医疗保额的险种,比如纯年金、万能、投连险等。
消化系统
胆结石、胆囊炎
胆结石及胆囊炎可引起肝功能损害,所以核保需要了解肝功能情况,通常:
若没有症状且肝功能正常,医疗险需做除外,其它险种可正常承保
若有症状或肝功能异常,医疗险则可能不承保,其它险种也可能加费或不承保。
胆囊已切除者,医疗险仍需除外胆管结石,其它险种可正常承保。
乙肝
乙肝是由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的肝脏炎症,所以乙肝病毒的感染情况对核保有着重要意义,通常:
乙肝病毒携带或乙肝小三阳,肝功能正常,未曾治疗也无其它肝病的,可正常承保;肝功能异常、伴有其它肝病或有治疗的,可能会加费或者不承保;
乙肝大三阳,通常需要加费,病情严重的不承保;
任何类型的乙肝康福都不承保。
脂肪肝
脂肪肝根据程度及肝功能情况,核保结果也会不同,通常:
轻度的脂肪肝,肝功能没有异常,不伴有其它肝病,可正常承保;肝功能异常或伴有其它肝病的会加费或不承保;
中度(含)以上的脂肪肝,一般需要加费,病情严重的不承保。
任何情况的重度脂肪肝康福都不承保。
痔疮
医疗险需除外,其它险种可正常承保。
肝血管瘤
肝血管瘤是常见的良性肿瘤,但体积较大、数量较多或症状明显的血管瘤需予以治疗,所以通常:
无症状的肝血管瘤,寿险及重疾可标准体,医疗险需除外;
有症状的肝血管瘤,均需延期到治疗痊愈以后。
阑尾炎
阑尾炎可通过手术切除阑尾治愈,但保守治疗的阑尾炎可能会反复发作,有并发症者可危及生命,所以通常:
已手术切除无后遗症,可正常承保;
未手术治疗者,医疗险需除外,其它险种可正常承保,但处于发病中的需延期到治疗后。
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
消化性溃疡可有大出血、穿孔、疤痕或水肿阻塞等并发症,通常:
单纯性溃疡、保守治疗效果佳、幽门螺杆菌已被根除,寿险及重疾可正常承保,医疗险除外;
存在较重的症状,如出血或频繁复发,寿险及重疾加费,严重者不承保,医疗险均不承保。
慢性胃炎
长期胃炎可能会发生病变,需要了解胃炎的病变情况,通常:
非萎缩性胃炎无病变的,可正常承保;
萎缩性胃炎无病变的,寿险可正常承保,重疾及医疗险除外;
有病变的,则都不承保。
内分泌代谢疾病
肥胖
肥胖是心血管疾病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常伴有血压、血脂、血糖、心电图等异常,衡量肥胖的主要指标为体质指数(BMI),根据BMI值[体重(kg)÷身高(m)的平方]的范围,通常:
17≤BMI≤28,均可正常承保;
28≤BMI≤30,主险可正常承保,医疗险需加费承保;
BMI≥30,加费或不承保。
糖尿病
糖尿病的长期并发症主要有失明、肾脏病、神经病变、卒中、糖尿病足、冠心病等,所以通常:
控制良好的糖尿病,寿险通常加费承保,控制不良的不承保;
任何程度的糖尿病,重疾与医疗险均不承保。
甲状腺炎、甲亢
甲状腺炎、甲亢的核保主要取决于病情及甲状腺功能的情况,通常:
若已治疗且病情受到控制,甲状腺功能正常者,可正常承保;
若病情反复或甲状腺功能异常,需延期到治疗后并且病情稳定方可投保。
高脂血症
高脂血症是冠心病的危险因素之一,通常:
轻度的血脂增高,可标准体承保;
中度的血脂增高,需加费承保;
重度的血脂增高,不承保。
高尿酸血症
尿酸增高的程度不同,核保结果也会不通,通常:
轻至中度的高尿酸血症,寿险及重疾可正常承保;
重度的高尿酸血症,寿险及重疾会加费承保;
任何情况的高尿酸血症,医疗险都需要除外。
痛风
痛风是由于嘌呤代谢紊乱,尿酸沉积于身体的各个部位(如在关节)导致的疾病,通常:
偶尔发作,不伴有痛风性关节炎或痛风石者,重疾及寿险可正常承保,医疗险除外;
频繁发作、伴有痛风性关节炎或痛风石,重疾及寿险需加费承保,医疗险不承保。
妇科疾病
卵巢囊肿
多囊卵巢综合征不同于单纯囊肿,是一种内分泌疾病,可出现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等并发症,所以通常:
单纯囊肿,寿险及重疾可正常承保,医疗险需除外;
多囊卵巢综合症无心血管危险因素,如肥胖、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吸烟史等情况,可正常承保。否则,会加费或不承保。
宫颈炎、宫颈糜烂
宫颈炎、宫颈糜烂可发生病变,所以核保时需了解病变情况,通常:
轻到中度且无病变,可正常承保;
重度或有病变不承保。
宫腔及宫颈息肉
寿险可正常承保;重疾及医疗险需除外。
子宫肌瘤
医疗险需除外责任,其它险种可正常承保。
子宫内膜异位症
医疗险需除外责任,其它险种可正常承保。
泌尿系统
泌尿系统结石(肾、膀胱、输尿管)
尿常规及肾功能正常者,寿险及重疾可正常承保,医疗险需除外。否则,不承保。
肾炎
肾炎可引起肾功能损害,特别是慢性肾炎,可发展到肾病综合征(血尿、蛋白尿、高血压、肾衰竭、高血脂、少尿、水肿等),所以通常:
急性肾小球肾炎治愈时间超过6个月,肾功能、血压和尿检均正常,可正常承保;
其余类型肾炎重疾及医疗险通常不承保,寿险视病情加费或拒保。
多囊肾
多囊肾为遗传性疾病,父母有多囊肾的子女遗传概率达50%,且多数在35岁左右确诊,多囊肾最终会发展成肾功能衰竭,一般在60岁以前发生,所以通常:
即使肾功能正常,30岁以下的被保人也均不承保;30岁以上的寿险也需高加费承保,重疾及医疗险不承保;
肾功能异常的多囊肾,均不承保。
单纯性肾囊肿
单纯性肾囊肿,多数无症状,少数可引起高血压、肾功能异常,所以通常:
单发囊肿,大小不超过3cm,无症状、无高血压及肾功能异常,可正常承保;否则需延期至治疗以后或不承保。
多发囊肿,在排除多囊肾后,可按单发囊肿评估,否则不承保。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寿险、健康险及意外险均不承保,但可承保无身故、重疾及医疗保额的险种,比如纯年金、万能、投连险等。
呼吸系统
支气管炎
急性支气管炎为暂时性炎症,感染常呈自限性过程,很少会对工作造成影响。但支气管炎在短期内反复发作或者病情牵延,提示存在严重的基础性疾病,所以:
急性支气管炎无短期反复发作或病情牵延,可正常承保,否则按慢性支气管炎评估。
慢性支气管炎肺功能正常可正常承保,肺功能异常者视病情加费或不承保。
喘息性支气管炎需按哮喘评点。
若有住院史需至少延期到出院后3个月,具体多长视病情决定,客户同时有抽烟习惯需加重评点。
哮喘
哮喘需根据年龄及轻重程度进行评估,通常:
小于3岁的被保人不承保。
大于3岁的被保人,若为轻度哮喘,寿险及重疾可正常承保,医疗险需要除外;若为中度哮喘,寿险及重疾需要加费承保,医疗险需除外;重度哮喘均不承保。
肺炎
严重的肺炎可有肺栓塞、肺纤维化、呼吸衰竭等并发症,所以通常:
肺炎发病中的不承保;
卡氏肺囊虫肺炎或巨细胞病毒性肺炎不论是否治愈均不承保;
其它肺炎,痊愈后3-6个月且无后遗症者可正常承保。
肺结核
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会累及身体各系统,所以通常:
治疗中的肺结核不承保;
治疗结束无后遗症,寿险重疾标准体,医疗险除外;
治疗后留有后遗症的,视后遗症情况评估。
肿瘤、肿块、息肉、结节
癌症、恶性肿瘤、性质不明肿块
已明确恶性或不能明确性质的肿瘤(含白血病)、肿块均不承保。
胆囊息肉
小的胆囊息肉多为良性,大的息肉病变可能性增高,所以通常:
息肉大小≤1cm且无症状,寿险可正常承保,重疾及医疗险需除外。
息肉大小>1cm,有症状或有病变可疑的,需延期到明确性质或治疗以后。
甲状腺结节
甲状腺结节多为良性,少数可发生癌变,所以通常:
趋向良性且甲状腺功能正常,寿险可正常承保,重疾及医疗险需除外。
有恶性可疑的结节,不承保。
乳腺增生、乳腺结节
如果为单纯性乳腺增生不伴有其它病变(如囊肿、结节、乳腺腺病等),均可正常承保;若非单纯性增生,通常:
良性囊肿、结节(通常BI-RADS分级为II类)医疗险需除外,其它险种可正常承保;
趋向良性的结节(通常BI-RADS分级为III类)医疗险及重疾均需除外,寿险可正常承保;
有恶性可疑的结节(通常BI-RADS分级为IV类及以上)均不承保。
乳腺纤维瘤
寿险可正常承保,重疾及医疗险需除外。
血液疾病
缺铁性贫血
由疾病导致的缺铁性贫血按病因评估,无基础疾病者依贫血程度,通常:
轻度贫血,寿险及重疾可正常承保,医疗险需加费;
中度贫血,均需加费;
重度贫血,均不承保。
再生障碍性贫血
寿险、健康险及意外险均不承保,但可承保无身故、重疾及医疗保额的险种,比如纯年金、万能、投连险等。
地中海贫血
地中海贫血是一种遗传性溶血性疾病,轻者无需治疗,重者需以输血为生,这会造成铁在体内累积并出现心脏、内分泌器官以及肝和胰腺的损害,感染的危险性增高,所以通常:
轻度贫血者,寿险及重疾可正常承保,医疗险需除外;
中到重度者,寿险及重疾加费或不承保,医疗险需除外或不承保。
其它常见病
腰椎间盘突出症
腰椎间盘突出重者可损伤神经,所以通常:
无肢体麻木或运动障碍者,寿险及重疾可正常承保,医疗险需除外;
有肢体麻木或运动障碍者,寿险可正常承保,重疾延期到治疗痊愈或除外。
早产儿
早产儿核保时首要考虑的是出生时的体重,体重越轻的早产儿发育异常的可能性更高,所以通常:
出生体重小于1500g,6岁内均不承保;
出生体重1500-2000g,6个月内均不承保;1岁内不承保医疗险。
出生体重2000-2500g,3个月内均不承保。
早产儿若已过上述时限,发育正常且健康者,均可正常承保;若有异常,则依异常情况评估。
新生儿黄疸(高胆红素血症)
新生儿黄疸多数为生理性,但也有少数为疾病所致,比如肝病、溶血性贫血等,所以通常:
生理性黄疸(通常2周内消退),消退后,可正常承保;
病理性黄疸需明确病因,视病因评估。
蚕豆病
蚕豆病是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导致的疾病,食用蚕豆后可出现黄疸、溶血性贫血等症状,甚至引发多个脏器衰竭致死,所以通常:
G6PD轻度缺乏,无症状且无溶血、贫血、黄疸等并发症者,可正常承保;
其它视病情及并发症情况加费或不承保。
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
脊髓灰质炎需根据后遗症情况评估,通常:
痊愈无后遗症可正常承保;
有轻微后遗症(如轻度跛行等,不影响工作及生活)寿险和重疾可正常承保,医疗险需除外;
其它需视后遗症除外或不承保。
白内障
白内障可导致失明,所以通常:
未手术者或手术后残留视力障碍者,重疾及医疗险除外,寿险可正常承保;
已手术,未残留视力障碍,均可正常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