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早场的电影票,踩着三寸鞋跟一步三摇。
自助取票机前凑了一对小情侣,男孩的手轻轻地绕在女孩的腰间,私语窃窃。
许是年纪渐长,尤其喜欢看一些小画面,不精致,却透着鲜亮,渗着懵懵懂懂的美好,格外让人心动。大抵只有在恋爱时,才会有这样的原动力摆脱床铺的禁锢,去赴一个未知又美好的约,年轻最大的好处就是,总有这样或是那样充沛的动力,不会去三思而后行。
去见你想见的人吧,趁阳光正好,趁微风不噪,趁繁花还未开至荼蘼。这是金句,我一直喜欢。小琪说爱不分年龄,这道理我懂,但饱满多汁的爱还是在最初时最为纯真、最为甜美,过了那一刻,仿佛熟透的水果,会透出一丝颓败的酒味。年龄虽不能打败爱情,却有五成的拖累,一个犹豫,就错失一段姻缘也不是没有。年少轻狂也有轻狂的好呀。
看完电影出来,阳光刺目,五月立夏,街上已有好些身着薄纱的年轻女孩子。幸亏还有一尺八的小蛮腰,针织衫和牛仔裙也能让人年轻几岁,但到底,失了满脸的胶原蛋白,只落得保养得当的苍白。想到影片中志玲拉开落地门一瞬,那气质优雅如虹,却在周冬雨年轻的眉目前,也只能摆出一派修身养性后的高贵,她若没有一丝嫉妒羡慕,一定是假的。青春呀,就是可以任性拿去挥霍。对比周冬雨单薄、冲动,泛红的眼眶,男神金城武到底还是没有办法的。这世间,总有那么一个人会是个例外。志玲这个私厨对他而言不是例外,只是习惯而已,他都不用向她解释什么,她已懂得,并退让,不让他为难。
路过KFC时,突然就了解了当初那个人为何怎么都不肯陪我进去吃汉堡,无非觉得在某个年龄还做着与其不相符的事,就是幼稚。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那么多的理由,如果有,就是喜欢得还不足够。
曾在一间很破旧的书店里,买到了一本很小众的书,拍了封面,放到朋友圈里眩。很快有人点赞并留言,问我可不可以借与他看。那本书我只看了几页,写了几次读书心得,让旁人看得很是向往。
想来书非借而不能读,我应允了。
那个午后,去了一家大型超市,将书存在一楼的储物小格,然后去三楼将条型码的小纸片放在奶粉标签后面。再通知他自行去取。
因为我有一个小时的限定,所以他急匆匆地赶去,在超市里绕了好久好久,才终于寻到纸片取到书。对于我的刁难,他只发过来一句:好像寻宝,好玩。然后又问:你有没有躲在暗处偷看?我哈哈一笑,说没有,我有陌生人恐惧症。
与我估计的一样,半月之后,他还书,说用同样的方法。只是,在我拿到书回头的一瞬,他站在身后三米处微笑。那么多人,我偏偏就一秒钟确定那是他。
你一直拒绝与人相见,我以为是钟无盐呢。他一脸讨了便宜还卖乖的模样,想不到竟会是何美钿。
我无视他的调侃,径直往前走。
他一直跟在身后絮叨,对于书中文章的见地,对于作者背景的解析。
老实说,他讲得很精彩,如果是在电话里讲,我会很欣赏,可是我讨厌他在我面前这么叨叨,完全不在状况的感觉。
人与人的邂逅有时候确实需要一点契机,万事俱备后的水到渠成,自然是花好月圆。否则,只会成为惊吓而不是惊喜。而我所说的陌生人恐惧症,其实就是我们并没有熟悉到这个份上,所以不宜相见。任何感情皆如是,不足够,就会生分,就会尴尬。
后来,在我刻意的淡漠中,他与我联系渐稀。生活安静幽深,在遇到对的人之前,还是尽可能离热闹远些,这样,不辜负自己也不辜负对方,才算得上是一场声势浩大的艳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