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要不忘初心
当前各地都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创建文明城市行动,期待用文明城市的牌子为自己所在城市打响一张靓丽的文明名片。毋庸置疑,文明是一座城市软实力的集中体现,是一座城市是否舒适宜居的重要指标。创建文明城市要不忘初心,这个初心就是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宜居满意度。
创建文明城市,不能弄虚作假。许多城市在迎接文明城市检查时,让政府工作人员冒充居民进入到居民住宅、商铺、超市用官方口径回答检查人员的询问,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丢掉了诚信,本身就是不文明行为,即使得到了一时的文明城市称号,却仍然无法改变在虚假掩盖下的不文明,更加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弄虚作假的行为,丢掉了创建文明城市的初心,为了一时的“政绩”,不惜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做面子工程,这样的创建行动“无胜于有”。正确的创建方式应该是摆正心态,借创建的机会深入审视自己所在城市的短板,补齐短板,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而不是弄虚作假,糊弄过关。
创建文明城市,不能半途而废。很多地方创建文明城市开始的轰轰烈烈,期间各种行动也应接不暇,一旦应付完检查,拿到文明城市的牌子,就偃旗息鼓,一切回到从前。这种半途而废、为了创建而创建的行为无视文明城市的长期效益,目光短视,最终只会让文明之风像阵雨一样,文明一时,而不是文明一世。文明的形成不会一蹴而就,而是要靠长期积累和坚持。只有持之以恒,用创建行动来矫正城市不文明行为,才能在城市渐渐形成一股文明之风,直到这种文明成为一种自觉,成为一种习惯,创建才算是真正成功。
创建文明城市,不能主客颠倒。创建文明城市,主体应该是人民群众。当前,许多地方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各个单位的工资奖金挂钩,过度依靠政府职能部门的力量,而忽视了人民群众的力量。这种不恰当的激励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创建工作,但也让创建变了味。此种激励下,创建变得功利,为了奖金为了工资,失去了最初的本心。创建文明城市要动员全市人民群众,充分利用人民群众的力量,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只有这样才能不忘初心。
文明城市的创建不是一朝一夕,也不能因为获得一个称号而自满自得,要明白,文明之风的形成要靠长期积累和坚持,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只有不忘初心,时刻谨记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才能让文明深入城市各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