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夜风凉,从开着的车窗里吹进来,青色的长裙上那些精致的蕾丝,便如同风中的花蕊一般招摇不定,长发也吹的凌乱,而却舍不得关上窗子。还有半个小时自己大概就要离开这片土地了,离开了大概再也不会回来了。我知道我会永远的怀念这里,不仅仅因为这里埋葬了我的四年青春,更因为这里埋葬了我短暂而真挚的初恋。
初恋是个特别敏感的词语,谈起初恋,一般都是单纯的爱恋,像是第一口的棉花糖,甜到心底,弥漫全身,可是我谈起我的初恋,却想用一个词来形容:一见钟情。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学校附近一条不知名的老街道,他拿着一把吉他坐在街道边上,上身穿了一件干净洁白的衬衣,手里拨动着琴弦,眼睛紧闭着,像是在做一场梦,大概梦里的他在实现自己的梦想吧。我就坐在他的面前,托着腮呆呆望着他,听他对我唱那句:“我那乖乖的傻傻的丫头。”那时候的我就决定,我要他一直唱给我听也只能唱给我听。
我以为他只是一个路边歌手或者是街道里某家不知名酒吧的驻唱歌手,连续一个多月我都逃晚自习去听他唱歌,突然有一天,记得那天的阳光很好,天还蒙蒙亮,也不知道舍长脑子抽什么风,拉我们去操场上晨跑。睡意朦胧中我看到了他的背影,原来他也是我们法学系的,大二的学长,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余杭。
当天我就一直跟在他的身后跑,他跑得快我也跑得快,他放慢步伐我也同样放慢步伐,直到他发现了我的存在,突然回头,我望着他深邃的眼眸,招了招手说:“你好,我叫欧六六。”
“余杭。”一直都是听他唱歌的声音,没想到他说话的声音也那么温暖好听,像是有一缕阳光照射进了我的心灵。
从那天起,我们算是真正的大概也是从那天起,我开始决定相识。
“余杭,余杭,你等等我!”也是从那天开始我决定对他发起进攻。每天晚上我都会在老街等他唱完歌一起回学校。一路上我们都谈天说地,聊过去聊现在聊未来。
“余杭,你是从什么开始喜欢音乐呀!
“余杭,你歌声为什么这么好听呀!”
“余杭,你教我弹吉他好不好?我也超级想弹着吉他唱歌!”
“余杭,我越来越喜欢你了怎么办呀!”
……
这样的日子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和余杭的关系越来越好,一起逃课安听民谣歌手演唱会,一起通宵在城市的小街小巷弹吉他唱歌,一起准备学校文艺汇演,一起去外地参加选秀节目,舍友都说我就像是他的跟屁虫天天跟在他的身后,我笑了笑没有说话,看着面前光芒四射的他越来越优秀,我也很开心,虽然做不了他身边的那个可以陪伴他一生的人,可是只要默默陪伴在他的身后也好,只做他生命里的配角也好,因为他我收敛了自己的脾气,心甘情愿。
“我喜欢上你了,欧六六。”
余杭对我说这一句话的时候,我感觉整个地球都颠倒了,有种天旋地转的感觉。
“余杭,你真的真的真的喜欢我嘛?”我跑上前抱住这个让我心动的男生,问的很小心翼翼,怕是一场梦,但我希望这场梦一直不要醒来。
“是真的喜欢你呀!”那晚,余杭抱着吉他,对着我唱:“我那傻傻的乖乖的丫头,是我心上甜蜜的伤口……”
这三年,最幸福的生活就是夜晚在路灯亮起的时候,我和他牵着手走在街道两旁,感觉即使没有路灯的照耀,那些黑暗其实也没有什么,只要身边有他,总会觉得有那么一丝安慰。白天暖色透过橱窗洒下淡绿色的光,洒在他的身上,恍若记忆深处忽明忽暗的声影, 那是年少的模样,有时候会觉得相信命运,因为命中注定让我们相认相识相知。
他说,他的第一首自己创作的成名曲一定是写给我。
他说,他要给我唱一辈子的歌曲,为我写一辈子的歌曲。
他说,他要和我一起慢慢变老。
可是最后我食言了。
毕业前三个月的某一天,妈妈突然在深夜给我打来电话,告诉我爸爸出车祸了,小腿骨折。听见妈妈在电话那头哭的稀里哗啦,我感觉自己的心都碎了。我当时突然觉得家里人需要我,虽然我是一个被从小宠到大的女孩子,但是我却突然发现,即使很娇弱的我只要出现在父母面前就在无形中产生了一种力量。
“对不起,余杭,我不能陪你去各地闯荡实现你的梦想了。”
“对不起,余杭,我们分手吧。”
最终我发了无数个对不起,说了无数句抱歉的话,却没有勇气出现在他面前亲口说出缘由。悄悄踏上回家的火车,再见了,大学。再见了,余杭。再见了,初恋。再见了,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