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心绣口,她想。
她在草原打马而过,纵声高歌,轻易就翻过一个又一个山头。山长水远迢迢水阔,居乎北边随水草而迁移的骨血,自生下就在自己黝黑的皮肤里高亢的歌喉里。
她不曾揽镜自照,一直觉得美就是所谓长河落日圆,粗俗又炽烈,直白而又余韵三分。美就是粗犷的眉毛和蒙古马柔顺的毛皮,动物健美的肌肉线条直冲天上去。她不知自己在河水里扭曲的身影是否叫美。只是16年来她没见过其他装扮的女孩,没有喝过除了马奶酒以外的其他饮料,她的手里也有弯刀,皮靴喀嚓作声。
她的祖先从远方的极寒处来。她听说那里的冰雪都是蓝色,天空不分昼夜有明亮的绿色极光。
那些都不如他美。她想。
锦心绣口的男孩儿,穿着绸缎,从中原来。他宽广的水袖里似乎时刻盈满风,脸庞如皎月眉目如画。他说话的声音是夜晚刷刷的草地声,好像一把梳子拂过她的胸口。
她想,这就是王子啊。王子应该有的样子,他是如此美,如皎月,如繁星,锦心又绣口,聪明得密不透风。
她想上前去跟他说话,皮靴突然变得如此笨重,手里的弯刀杀气腾腾,指尖的茧子模糊了掌纹,脸上有两团明媚的高原红却是如此粗野,一绺黑发辫却不若他一个男子黑发如瀑。
她是如此害怕,只能站在猎猎的北疆大风中,看着他弯腰鞠首,彬彬礼节陌生却又张弛有度,缓慢如同定格。她想,这是天上的皎月,他带来了远方四月的风吧。为何这样的好闻。
当她生下第五个孩子的时候,手指终于皴裂出和母亲一样的干皮,脸上有粗粗几道沟壑,黑发有些油结。她依然畅快地用羊皮袋子喝马奶酒,却不再和少年时一样骑马纵身一跃就过了山坡。
她的丈夫是一个更加魁梧的男人,有黝黑的脸颊泛红的胸膛,说起话来山响,一笑起来整个世界都在微微振动。她觉得这个男人给她家的感觉,无论如何哪天倒下去了,都有丈夫的手接着,不亚于自己干枯皴裂却又十分温暖的手。
她就再也不会梦见十里水乡了,还有一个如同王子一般的人,他的袖子里永远盈满了春风,他的吻犹如碧波粼粼浩瀚无垠的一片夜湖,他的手指柔软得像天底下最好的丝绸,他说我爱你的声音,仿佛是在最远古时期的夜晚,天边的一整片蓝色冰雪,伴着绿茵茵的极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