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是艰辛的,是快乐的,也是最光荣的。
“五一劳动节”来之不易。
上世纪,在美国芝加哥的产业工人们,每天要劳动14至16个小时,有的甚至长达18个小时,但工资却很低,付出的劳动和获得薪资极不匹配。于是,1886年5月1日,二十余万名产业工人为争取权益,而举行大罢工游行。大罢工的口号是:“要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经过不屈不挠的流血斗争,终于取得了胜利。
1889年7月,为纪念这次伟大的工人运动,第二国际宣布将每年的五月一日,定为“国际劳动节”。从此,每到“五一”这一天世界各国的劳动人民都要集会、游行来庆祝这来之不易的节日。
“国际劳动节”,又称“五一国际劳动节”、“国际示威游行日”,它是全世界劳动人民共同拥有的节日。
劳动节,在我国最早追源于1918年。这一年的5月1日,有革命的知识分子在上海、苏州等地向百姓散发“五一”传单。1920年5月1日,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的工人群众走上街头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游行、集会。
等等等等。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作出决定,将5月1日确定为劳动节。从此,中国的劳动者有了自己的节日。1989年后,国务院基本上每5年表彰一次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每次表彰3000人左右。再后来,劳动节作为法定节日,由全国放假一天而逐渐变成现在全国放假五天。
除此之外,我国《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从立法的角度对劳动者加以保护。即: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最美,劳动者最幸福!
今年的“五一劳动节”意义非凡。其非凡之处在于,是疫情发生以来,首个小长假,并且还有很多不能言说的故事,所以值得纪念。故拟短文,以示纪念!
并祝所有劳动者,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