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清晨,喜欢它嘈杂中遮掩不住的静,喜欢它的纯真与活力,更喜欢它带给人的那一份与世无争的心境。泰戈尔说过,“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浪费”,在我看来,如果哪一天我们错过了清晨,那也是对生命的浪费,虽然它有着恒久的存在,但是分享给我们的也只是匆匆一瞥。
人们很容易对生活中的常见事物失去兴趣。常听说,女人对于男人就像一件衣服,穿旧了也就扔了,其实男人对于女人何尝不像一把切菜刀,用钝了也就换新的了。拿孩子来说,当一件玩具玩的久了,总会感到腻烦;对于恋人来说,两个人相处的时间长了的话,可能会心生厌倦;对于医生来说,偶尔也会对病人有一点点不耐烦。但是唯独清晨,人们对它的喜爱之心不曾减过分毫,即使是天长地久的重复,也不会让人们失去耐心,这就是清晨所具有的独特魅力。
清晨能够为我们创造一种与众不同的静,这种静是美丽的,淡淡的。不仅这片世界安静着,人的思想、意识和精神也是安静的。通常情况下,早上的时候我是不想说话的,生怕一开口内心的安静便会流失,我也不会去思考,因为思考会让这份安静变得不纯洁起来,就像一个儿童一旦开始有了思想便失去了最原始的童真。早上的静是不同于夜晚的,晚上的静通常是死一般的沉寂,这种时候思想被触发,灵魂开始漫无边际的游荡,黑暗会让人们不停地求索;而清晨带给我们的静是一种充满活力的静,空气中不会带有迷茫的气息,人的眼睛是明亮的,耳朵是灵敏的,内心是和悦的,让人感觉到前途是光明的。
早上的时候,人很敏锐,但人的情绪和意识却很淡薄,因此谁也不会花费心思去思考人生、思考生活,也不会去追寻意义。这便是清晨带给人的一种重生,就像一个新生婴儿一般,只专心撷取眼前的快乐,不必去为着那过去或者未来而烦闷。清晨会让我们感到喜悦,不过这喜悦不会很强烈,本来就没有太多烦恼,过多的喜悦反而会让烦恼滋生,就好比浓糖容易招致虫蚁。
清晨中的人类是爱好和平的。早上的世界就好像一座教堂一般,充满了神圣感,世界上的所有人类都变成了虔诚的圣教徒,和平与慈爱充满了心间,人的品质变得高尚,品味变得高雅,举动变得儒雅而有分寸,地位和财富似乎都不那么重要了,贪婪和罪恶的动机也自动隐藏起来。
在我的感受中,只有在清晨的时刻,我才能最真实地感触自然,也是在这时候大自然变得温柔起来。我感受到的风是轻柔的,天空是明亮的,空气最是沁人心脾,脚下的土地柔软而亲切,花草树木都变得与世无争,就连阳光都不那么招摇而刺眼了。
我爱清晨,爱得亲切、单纯而又圣洁,不止爱它的可爱,更爱它的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