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白朵朵
感觉遇到你之后,我变得好老套,想牵手逛街,想吃爆米花看电影,想像家人一样坐在沙发上喝酒聊天。
可是以前我不是这样的人啊,以前我总以为自己是一匹叱咤风云的野马,有一大片原野等着我征服和寻找。
是什么时候忽然这么想变成属于你的小猫?
01
我曾经问过朋友们一个问题:在什么时候你会很想谈恋爱啊?
A说:想分享我的生活,我的感动,发牢骚,吐槽,说生活中那些高兴不高兴的事儿的时候,忽然发现没人可以听我说,那时候觉得自己真的好需要一个伴儿啊。
B说:我就是发现越来越想有人抱抱我的时候,但还是找不到合适的。
C说:一个人听着歌走在很长很静的路上,看见街边有情侣在亲吻打kiss,女孩吵吵着要公主抱,两个人一起笑的时候,忽然觉得自己的存在好唐突啊。
D说:可能就是夜里很晚还不想睡,可是没有人能聊天,手机放在一旁一整天都不会有人找的时候吧。
说完她举起手机,示意我们看空白的聊天界面:
“喏,这就是我的日常,每天对着通信录里好几百人也就只能点个赞的悲哀日常。”
然后她们一起齐刷刷地回头问我,“那你什么时候会很想谈恋爱啊?”
我啊?我吗?我时时刻刻都很想谈恋爱啊!
越到夏天,越觉得这时候应该有人站在我身边和我一起笑着闹啊,夏天就是要恋爱啊。
总觉得傍晚的时候,窗外的知了突然洋洋得意地鸣叫起来,这时找个喜欢的人一起轧马路,巴拉巴拉的说一大堆没有任何营养但还是很想对彼此说的话啊,想腻在一个人身旁,天天和他重复着,“我想你啊,我爱你啊,好爱好爱啊。”
就是说我傻白甜,软腻贱,我也是欢喜的啊,有这个人就已经足够好了啊。
02
我不止一次的说我喜欢民谣,
其实我就是想矫情又含蓄的表达我喜欢一个人的态度就和喜欢歌曲的类型一样。
三分喜欢的人,恨不得把他挂在嘴上招摇过市;
等到有六分喜欢的时候,就只能跟至亲密友分享;
有十分喜欢,那就是谁也舍不得说了,憋着,每天都憋着一点小高兴,像只松鼠攒着满腮帮子的果仁儿那么偷着乐。
那时候的我们啊,真的是可爱到冒泡泡的我们啊。
我常想,到底什么是两个人相处时候最舒服的状态,因为我确确实实把握不好这个边缘值,喜欢谁就一直想着占有谁,别人偷瞄他一眼我心里都暗暗着别扭的不得劲儿,更别提他看哪个小姑娘了。
我原来叫嚣的和他说,“不许看别的女孩,比我好看的,都活不过今天!”他喜欢捏着我鼻子说,“比你好看的,昨天都已经死没了,压根儿活不到今天。”
我俩就喜欢进行这种傻逼似的对话,不管怎么样,在他心里我就要是最好,最最好,最最最最好。
像是我喜欢他的那样儿。
03
后来接触的人多了,才知道两个人在一起最舒服的状态是忘记在谈恋爱。
不费神不刻意,不用琢磨也不需要纠结,他有他的事情,我有我的安排,互不打扰。在我忙工作的时候他会主动给我泡杯咖啡,在他专心干活的时候,我飞过去结结实实的给他一个热吻。
真的,想想都觉得这场面是带着午后阳光的暖黄色的。
总觉得,夏天是专门为恋爱的人诞生的季节,没有任何一个节气比夏天更适合谈恋爱了。
两个人大面积地赤裸着皮肤,手里拿着一会儿不吃就会融化的冰激凌,逛不完的公园游乐场,牵不够的氢气球和对方的手。
这忽然让我想到了一首歌——《thirteen things》,歌词里有一句:When I look at you , I see summer.“当我望向你时,我就看到了夏天。”
春天是适合暧昧的,而夏天是属于热恋中情侣的。
想到夏日,我就会自动想到悠长的假期,海边,大太阳,碎花长裙,以及发生在夏天的浪漫和小感动。
04
记忆里,夏天总是和爱情有关的。
日剧《心有所属》里,失业的蛋糕师樱井美咲来到喜欢的人在海边开的餐厅工作,因为太久都没谈恋爱了,连接吻的方法都不记得了。
她一边努力工作,一边憧憬着亲吻,约会和恋爱。所有所有的故事,都是从这个神奇的夏天开始。
中间女主被刁难了无数次,“什么嘛,这个家伙真是太讨厌了。”各种冤家日常,让女主抓狂,然而最后爱上的,居然就是那个在心里戳了他无数次的讨厌家伙。
隔着屏幕我边看边对浮夸的套路和狗血的情节不断的吐槽,然而还是忍不住嘴角不经意的上扬,被好看的少年和懵懂少女超甜的日常所打动。
毕竟每个女孩心里,都装着一个盛满浪漫的房子,打开房门,各种颜色的小心心会不断的往外冒。那种感觉啊,应该就是爱情味道。
05
如果,你问我什么时候想谈恋爱,我啊一定会这么告诉你:
其实,我春天也想谈恋爱,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起去研究所有事物的春暖花开;
其实,我秋天也想谈恋爱,这样我就可以告诉他落叶归根也算浪漫;
其实,我冬天也想谈恋爱,冷的时候可以拥抱着相互取暖。
其实,我并不没有特别想在夏天谈恋爱,但就是特别想拉着他的手,光脚跑在沙滩上,我俩一起头贴头安静的看大海。
只是,记忆中那些难忘又煽情的小事儿都发生在夏天,所以我对夏天有满分的好感。
夏天,又可以穿上我漂亮到飞起的花裙子了,配上精致的小高跟,站在你面前,你会眼睛里充满小星星的夸我美吗,会说一句,很想亲亲我吗?
这个夏天,我想和你第二杯半价,你呢?
此文章为 “勒宁麦拉夫” 原创,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