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4日的无讼有声大会上,蒋律师分享了他对于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的洞见,并阐明了行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点在于「提升律师服务水平」。当时这个PPT我是跟着蒋律师一起做的,其实沿着蒋律师的思路,我本人还有更多的思考。谈不上体系,只是尽量把我对于相关问题的判断和背后的逻辑说清楚。
需要提前说明的是,这部分内容主要是我个人的思考,侧重平台以及外部观察者的角度,并不代表无讼的意见,也并不一定是对的,只是希望大家有所启发。
如果你还没看过蒋律师的演讲内容,请先点击这里查看。
一、万亿市场规模能否实现,核心还是在提高效率
蒋律之所以会在演讲一开头就讲中美GDP和法律服务市场规模对比的例子,主要是为了说明一点:中国在专业法律服务资源与人口数量的配比上,和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相比,是有非常巨大的差距的。
因为法律服务的需求是围绕「权利的流转」而产生的,所以,只要中国经济持续发展,权利流转就会越发密集。因此,从长远来看,法律服务市场一定会到达美国类似的水平(或配比)。
于此同时,法律服务作为一个社会的基础服务层,在面临如此大的缺口下,市场一定会「通过某种方式」来弭平这个缺口。
从长期来看,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只有两个方式——
- 增加专业法律服务人群的「数量」
- 提高专业法律服务资源的「使用效率」
也就是说,要么想办法增加律师人数(广义上的),要么提高律师服务效率(广义上的),才能有机会解决那个长期矛盾的缺口。
而从我们的角度来看,「提高律师服务效率」这件事对行业的影响权重会更大——更何况,服务效率提高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部分「重复性」的工作最终会以更高效的方式「外包」出去,使得「执业泛化」成为现实,事实上,也就是增加了「提供法律服务人群的数量」。
换一个角度来说,任何商业模式的核心,其实都在于「提高效率」。区别只是在于,行业的不同,效率提升的侧重点也不同。
这个就和下面的话题有关。
二、传统行业到底是怎么被改造的
互联网+对于传统零售行业的改造,其实主要就是解决一个问题——如何更好地卖货。包括现在资本市场频繁提到的「消费升级」,虽然方向上是「品牌化」,但本质上还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因为传统行业的核心矛盾是「供大于求」——我有巨大的生产能力,只是没人买而已。
所以通过连接,构建更加密集的信息匹配网络,用品牌占领特定消费者的心智……其实都是为了「更好地卖货」。信息匹配上了,货就卖出去了。
更何况,ToC的产品(或者服务)需求是可以「激发」的,也就是说,只要刺激得当,是可以产生增量市场的。
前段时间我和一个做投资的朋友聊天,他和我提到Payday Loan(也就是我们现在频繁看到的小额消费金融)这个事情背后的意义。现在每个人基本上都可以通过自己的信用,借到一定数量金额的小额贷款用来消费,虽然从宏观来看,这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潜在风险,但实际结果是——每个人都「凭空」多了一部分钱可以用来消费,这某种程度上就会刺激ToC类的需求。
但像法律服务这样的专业服务是不能这么改的。虽然我们也谈「供给侧改革」,但改的不是「卖货的方式」,而是服务效率的提升。
三、法律服务行业的效率提升又该怎么做
法律服务更像是ToB的需求,不论是对企业还是个人,法律服务需求都是很难被刺激的。
这也是为什么蒋律会提到「上半场、下半场」的概念——「连接」对于传统零售和简单服务的需求来说,已经足够激发了。但是对于像法律这样的「专业服务」,光靠连接是不够的。广度上的事情做得差不多了,技术对于行业的改造,就会往深度上走。专业服务正好就踩在这个点上。
法律服务行业的整体效率提升有两个角度切入——
- 价值分配是否合理
- 成本结构是否合理
我做无讼合作的时候,发现律师间的「案源费」大约在20%时,就觉得很有意思。法律服务行业的「中介费用」之所以会这么高,原因主要就是——专业门槛太高。
换成律师的视角来考虑这个问题,就是——获客成本实在太高了。如果能降低律师的获客成本,其实就是提升了获客效率。
这里面的价值分配可以撬动的空间就很大。
于此同时,我不知道有多少律师严肃地考虑过自己的时间成本的分配——你通常完成一个案子,需要花费多少时间?有没有可能进一步提升效率,过去10个小时做完的事情,1个小时做完。
提高效率的方法,本质上就是一种——拆分流程,专业分工。所有行业都一样。
所以一直以来我的观点都是——法律服务的「标准化」,不是为了「给客户看」,而是为了实现「效率提升」。所以如果你的「标准化」无助于提升你的服务效率,你的标准化就是无效的。
从操作层面来说,无讼所说的「用律师为法律人赋能」,核心就是要「降低律师的获客成本」,同时「提高律师的作业效率」。
而这两件事,在法律服务行业提升的过程中必须一起进行。原因在于——
- 专业化的动力来源,是对同类的案源能有「稳定的预期」——同类案子多,每个律师会想办法让自己效率提升上去——因为能用更少的时间赚更多的钱了
- 而法律服务的低频、偶发的特点,如果只获取特定案源,就意味着获客成本要上升,与最终提高效率又是矛盾的。
这也是为什么只有那些「毛利高」的业务,才更容易专业化——因为更高的获客成本承受得起。
而这部分成本如果通过平台来承担,就有机会进一步降低。「毛利低」的案件,也有机会专业化。这也就是我们说的长尾市场的撬动。做1个劳动案件和做100个劳动案件,效率和成本都是不一样的。
某种程度上,无讼合作其实就是在做这样的事。
四、这对律师来说,意味着什么
我尽量说得直白和实际一点——
第一、无讼会尽可能地通过自己的力量为律师获客
当交易机会被获取之后,会分配给信息更全,更完善,更愿意与无讼合作的律师——在这件事上,大家其实起跑点差不多。
第二、无讼会逐渐提供工具为律师提升服务效率
而使用无讼产品留下来的数据,会进一步辅助第一点的实现。
所有通过无讼积累下来的数据,都会成为你「专业服务能力」身份的一部分,承载下来。
而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是——人口结构的变化,会为法律服务的线上化带来一个新机会——在「获取法律服务需求」的方式上,会越来越偏线上。即使无讼不做,也会有其他机构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