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长途客车上的人只有两类:睡觉的和看手机的。
窗外,一只小鸟孤独地立在电线上,眺望远方像一名诗人。如许蔚蓝的天空是暴雨过后的恩赐。
果然,帕慕克还是写伊斯坦布尔这座厚重的城市时,才拥有最为纤细的嗅觉,仿佛都能嗅到这次城市特有的味道。在《我脑袋里的怪东西》是这样,在《我的名字叫红》中,自然也是如此:
船驶到吉巴里附近的河岸边,远远地从金角湾中央,我鄙夷地看了看伊斯坦布尔。阳光陡然穿透云层,照得白雪覆盖的圆顶闪闪发亮。一座城市有多么大、其色彩有多么丰富,就意味着里面有多少角落可以藏匿一个人的过错与罪孽;城市有多么拥挤,就意味着有那么多的人可以让犯罪的人藏身于其中。一座城市的智慧不应该以它有多少学者、图书馆、细密画家、书法家和学校来衡量,而应该以几千年来暗巷里神不知鬼不觉的犯罪数目来评估。依照这个逻辑,毫无疑问地,伊斯坦布尔是全世界最有智慧的城市。
这段话是借用“凶手”的角度来讲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