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的专业是物理学。上第一节课的时候,那个头发只会往两边生长的老师说,在人类学会结绳计数之前,就先学会了钻木取火,所以物理学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学科之一,同学们能够从五湖四海聚集于此,都应该感到骄傲和荣幸。而一向最爱思考的吉星对这个说法并不赞同,他一本正经的向我们陈述起自己的观点:在人类文明还未诞生的时候,繁殖就成了自然界生命延续的第一目标,所以自古以来,对异性的研究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古老的课题。对此,我们所有人都深表赞同。
上课的时候,我和我的室友——吉星、晓然总是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讲着不会令人脸红的黄色笑话,尤其是李晓然,他是我们中年纪最小的一个,但也是故事最多的那个,他总是能把动物园里所有的动物当成笑话讲个遍,并且在两个半小时的课堂里绝不重样。
“从前有个人,无聊的跑到森林里去睡觉。恰好这时候有只小兔子跑到森林里来采蘑菇,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五个,五个,五个,五个……后来小兔子走了,再后来这个人每天都跑到森林里来睡觉。”晓然给我们讲这些故事的时候,吉星总是眯着眼睛翘起嘴角,然后一本正经的说,虽然我听不懂你在说些什么,但是我知道你是个有内涵的男人。
如果说吉星和晓然都是别具一格的思想家,那么王江才算得上是个埋头苦干的行动派。当我们都坐在最后一排聆听大自然的美妙传说的时候,王江却每次都坐在第一排。学校和社会一样是个大染缸,我从不相信出淤泥而不染,莲花那么清纯而妖娆,可陶渊明独爱菊。所以在我看来,王江坐在第一排的原因很明显,因为全班唯二的两个女生都坐在第一排,近水楼台先得月,兔子饿了就得吃草。
大学里的课程和中学的课程完全是天壤之别,类比炒菜做饭,小学的时候,老师会教给你认识萝卜和青菜,考试的时候就考萝卜和青菜,中学的时候老师会教你各种厨具和调料的使用方法,然后带着你做一道西红柿炒鸡蛋,考试的时候会让你做一道萝卜炒青菜,而大学的时候,老师会给你各种异形的锅碗瓢盆,考试的时候会让你做一桌子满汉全席。可毕竟做饭是需要天赋的,真正能做出满汉全席的人少之又少,所以我深信,但凡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在生搬硬套糊弄领导方面是有着得天独到的优势的。
新生的课程多数都是大课,整个学院两百多人聚在一个教室里,老师在讲台上对着电脑忘我的读着ppt,每个老师的声音都与众不同,但无论哪一种声音,总能把人送入甜蜜的梦乡。在当时的我看来,大学的精髓不在“学”,而在“大”,大到林子里什么样的鸟都有。每天早上的第一节课,教室里总会弥漫着洗发水、化妆品和各种刺鼻的香水味,甚至还有别具一格的脚臭味,像榴莲泡在陈醋里放了个把月。上课的时候做什么的都有,专心致志刷微博的,埋头认真看小说的,抱着手机玩游戏的,这些都无可厚非,毕竟互联网普及之后,年轻人要第一时间的顺应新时代,可除此之外,竟然还有绣十字绣的,织毛衣的,看个小电影还放出声儿的。对于所有的这一切,老师大都会选择视而不见,而学生会选择习以为常。
除了专业课之外,学校规定大学四年必须修完五门选修课,而绝大多数人选课的原则很简单——不考试,不点名,女老师,还得长得好看。大一上学期的时候,我上过两门选修课,一个是《伦理学与生活》,一个是《资本论的当代原理》。
选修伦理学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老师从不点名,从头到尾我只去上过一次课,那节课老师讲的是节俭观的现代启示,说知识不能带给人财富,但是可以让人认识到财富并不是人生的终极追求,他还拿身上穿的五十块一件的衬衫举了半个小时的例子,我听了之后不置可否,来上学的目的可不是为了认识到我天生就是个穷逼的命。而资本论的老师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妇女,皮肤很白,烫了一头波浪卷,每次上课都会穿不重样儿的衣服,尤其是入秋后当我穿着毛衣上课的时候,她还在固执的穿着裙子,对于这样一种“一切为了学生”的优良品德,我在精神上和眼神上都表现出了足够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