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之余写作的半年来,我常常问自己,这对我的生活有什么改变?后来发现,写作本身的确会给我带来巨大乐趣,但这种乐趣,远不如生活本身。
某种程度上,我之所以决定将写作坚持下去,也是因为,它能让我更爱生活。
我喜欢想象力丰富的人,也喜欢和有趣的人结交。他们本身便是一个能量场,即便生活中只有一个希望的线头,也能奋力拉扯,直至织成一件幸福的毛衣。
大学进入中文系后,我发现,我更爱文字,也更有些爱不起它。也许是掌握了一些技巧与分析手段,有时发现,它已没有当初那么迷人。记得《文学与电影》课,教授让我们来回看着电影《哈姆雷特》,只为找出镜头是如何切入,场景是如何切换。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它不惊艳了,像一个翻来覆去被人把玩的物件,而不是一件人潮汹涌中偶遇的艺术品。那什么容易让人惊艳呢?是生活,我们一直忽略的生活。如果用一句话来形容,或许就像周济在《论词随笔》中所说的那样,“清则丽,空则灵,如月之曙,如气之秋”。
不得不说,关于读书,我还是很挑剔的,喜欢读过世的人的书或老者的书。好的作品,总该经得起岁月的沉淀。当世的作家也会偶尔读,不过,一定要让我惊心动魄的喜欢。活生生的美丽,绝难久留。古代章回小说要读,戏剧剧本也该读,外国爱情小说要读,意识流也要读,时间是流动的,如同生活,我们能做的,只是奋力懂得那些值得一生铭记的东西。关于书单,别人推荐再多都是别人的口味,每个人经历不同,看待世界的方式也不同,我只知道,每次让我真正下决心买的书,必须亲手翻过序言和文中片段,看看文字与自己是否气场相合。你爱张爱玲在城外睥睨红尘也好,我爱普鲁斯特用整整13页来描写一次失眠也罢,遇到好书是种缘分,而真正能得到启迪的,往往是自己主动去找寻到的小惊喜。美是一种效果,而不是性质,所以打动人心才重要。如果有机会,我会以后写出自己钟爱的长书单。
喜欢接触有意思的新事物,造花,橡皮章,烘焙——很多东西一开始总觉得离自己很远,因为那是你未知的领域,但只要你沉下心,好好求索,便会发现,你的生活因为你的认真而添了很多色彩。
国内或国外,我都生活学习过,但我不想因为地域的变化来评判环境的好坏。这种感觉,如同被问很多次毕业后应该考研还是工作一样,请记住,你是否能一直保持好自己的生活节奏,才是关键。不管在哪里,不管身边是否有人陪伴,我都很看重自己独处的时间。喜欢夜晚在校园里散步,街灯影影绰绰,庭下如积水空明,偶遇跑步或者谈论学习的学生,发现自己也是个无所事事的闲人。
关于题材,我发现自己写过的文章五花八门,有散文,有书评影评,也有故事和干货。其实,我的写作风格是确定的,变化的,只是那些吸引我下笔的素材。因为生活的过程中,我经常被很多有趣或者动人的事情感动着,不吐不快。关于故事,我承认,我编故事的能力几乎为零,我很清楚自己的弱点。可很多人说我笔下的故事让他们看哭,那是因为,我写得基本都是亲身经历。因为经历,所以懂得。读中文系是,我了解过很多写作技巧,比如语言叙述应该陌生化,比如魔幻现实主义的结合运用,但真正下笔时,我发现,故事本身已经足够动人,动人到值得让我摒弃言语的花哨与过多修饰。我想到当年看汪曾祺的《黄油烙饼》,边看边流口水和眼泪,也想到考试考到史铁生的《秋天的怀念》,在考场上抽泣着再也集中不了精力去答题。文字就是如此的有力量,我相信,作者写下那些话的时候只是情感本身的流露,在用生命本身展示生命,只不过读者看后,发现力透纸背,处处春秋笔法。这是写作的力量,也是生活的力量。
曾在文章里写道:“写作,是我生活中一个私密而芬芳的出口。”这年头,每个人都抢着说话,却都没有把话说完,所有人都在说,却没有几个认真在听。时间太瘦,指缝太宽,生命太快,生存本身又负荷太多,人们于是架空自己的世界,停不下脚步。这时候,总需要一个发声器,在生命不同的阶段沉着冷静的告诉自己,内心究竟有那个角落还不够完整。有时候,真实的面对与忠于自己的内心,是需要勇气的。因为执着,所以每次下笔时,我都是真诚的。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我们相信的事物都可以变为信仰。这样看来,写作与生活,皆是你生命的历练与前行。
20岁的时候,自己就像一个没戴眼镜的近视眼,整个世界是混沌的,唯一清晰的只有肆意奔放的青春。也许30岁时,我会发现,若有机会回去,依然不会想改变任何事情。因为舍不得每一次选择带来的回忆,即使回忆里不完全是美好的。所以,我们该好好享受,努力而不费力的等待岁月为我们揭晓的答案。重要的是,我们有权用自己的方式成长,只要好好生活,以后回首,皆能清洁勇敢如初生。
平时,我有一堆看似“无用”的爱好来消磨时光。心情好了,便写几篇字,画一幅画,约上朋友带上相机出去边走边拍,或者和闺蜜大街小巷风雨无阻的找美食。
我在海边长大,喜欢游泳,一开始是为了减肥,后来,我越来越喜欢在沉浸在水里的感觉。入水的那一刻,我是完全放空的。在美国读研期间,在我写同时准备毕业论文和两篇课程论文最具挑战的阶段,我依然每天坚持读书游泳。八成的新想法都是我游泳时想出来的。当你完全沉浸在一种环境中时,更容易目无一切的想事情。那时的你无所顾忌,又自带光芒。
我很爱听歌,也喜欢和闺蜜去唱K。歌声里爱是永恒的主题。迷人的,都是残缺的画面。看不到未来,或回不到过去。和战争一样不择手段,和谋杀一样终会暴露,和绝望一样毫无出路,爱很短,而遗忘太漫长。音乐里,有一意孤行,有寂寞寻找,有惊心动魄,最是沧桑起风情,情到深处无难事。我在歌中听词想画面,也在画面中被旋律打动。明知道万有皆空,拥有即是失去的开始,却依然舍不得红尘中的回眸和相遇。嘶吼里,尽是质问或无奈。而后一饮而尽,为了好时光。事实上,每个人都是被有条件的爱着,也是有条件的爱着别人,不必心灰意冷,既然知道世上没有无条件的,就该努力使自己更具条件的被爱,同时也该忘记一些条件去爱别人。这像极了文学,也像极了生活,不是么?
我也爱画画,小学学过国画素描和工笔。还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我获得省里大奖的那幅国画,叫《青蛙大合唱》,灵感只是我和小伙伴去河边的一次嬉戏。以前我总希望自己的画看起来更复杂,可现在,我希望自己的作品看上去简约而不简单,“赤子之心”其实是很珍贵的词。心里真正向往的,或许是艺术中的点彩派,独立的色块原本一一组合,虚实相生,似有若无,而当保持一定距离纵览的时候,又仿佛能看到一个整体的画面。任时间之绿水从空旷的屋檐滴答落下,细雨湿流光。想来生活也一样,你的随性从来都不是随波逐流,而是珍惜当下,当下亦不在他方净土,而是内心一念。时间有限,获取当下哪怕只有一刻欢愉都是财富,此刻拥有,人生即便是一段迢遥长途,通往无敌深渊,也暂时放下,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只有相信和爱,才是完整而稳定的存在,持有它们,就持有了长久。
每次看完一本好书,不管是悲剧还是喜剧,我都能隐隐感觉,自己的一部分好像就此死去了,可自己的体内似乎又有了新的东西注入。感恩我们依然年轻,可以热烈而坚持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那是一种光芒,引人入胜。我写过亲情,也写过友情爱情,我始终坚信,幸福很多时候不会以早先所预期的方式出现,但它终究还是会来临的,而能日日与美好相处相融,过这种平淡而精致的生活,已是需要感恩的莫大幸福。
所以,写作是我工作之余的最大兴趣,但我最爱的,还是生活本身。我会继续写作,但不会以写作为生。因为关于生活,我还有其他爱好,而且我人生阅历和经验尚浅,唯一能贡献的,只是自己的所得所感。
以前,家里书柜上的书总要定期更换,每次我和爸爸都把一些只能治愈一时的换下,将经典的保留。而我希望,以后我能写出的,是长久停留在人们书架上那种书。那样的书,即便置身午夜街头,四下寒冷寂寥,因了它的存在,也会顷刻阳光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