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是一种可以极致盛放,又容易摧枯拉朽的生物,爱情像依赖过度的酒精一样,或快或慢地侵蚀着她们,会微醺,会宿醉,会恬然入梦,会歇斯底里。
胡玛丽躺在我床上抠着脚大哭的时候,我正在厨房里给她煮面,鸡蛋萦起的香味充斥着不大的房间,窗玻璃都被雾气蒙的一层一层,我却来不了任何食欲和过多的感情,因为这样的事已经太过平常。
我端着烫手的瓷碗一屁股坐在她身边,往过推了推她四仰八叉的身体。
“起来!吃面!”丝毫不掩饰我的烦躁和不满。
“时意,你说李志辉不会真的要跟我分手吧?”她猛的蹦起来抱住我,差点打翻了冒着热气的碗。
“是啊!肯定会离开你!你是小三!他不离开你还等什么?”
“嗯......我已经30岁了,还等什么呢?”
她缓缓坐下双手交叉勾住毯子又躺了下去,嘴唇一闭一合像在说着什么,面无生气,也不再理会我,倒是我愣在原地,不知道说什么好。
后来她就这么躺着,一天再多一天,等着也许有一天李志辉会推门而入。
我认识胡玛丽是还穿开裆裤的时候,后来住我家隔壁的她天天在大门口等我,看见我就二话不说一起向学校狂奔,她像个小英雄一样带着不思进取的我,红领巾飘飘,连路边的垃圾桶都是快乐的。
胡玛丽长的很好看,高挑,清秀,围在她身边的男生手拉手可以绕操场一圈,她走路都像小天鹅一样昂着头蹦蹦哒哒。
那后来是怎么做的小三呢?
好像是三年前大学毕业,涉世未深的可爱姑娘遇见儒雅文气的证券经理,拖拉硬拽到交往半年后,才知道这个看似真诚的男人原来已经结婚七年,七年之痒,怪不得。
我很少见到李志辉,对他的印象也是模糊得没一点好感,他总是挑夜幕落下的时刻去那盏为他留灯的房间温存,隔天就穿的整整齐齐快步离开,谨慎得就像走在冰上的马车夫,稳稳当当,就算风月也洒脱干净。
但他对胡玛丽是相当好的,相处三年应了她大大小小无数要求,容忍她矫揉造作的性情,吓人的脾气,除了不能正大光明陪她,别的都挺好,就像现在一样,胡玛丽闹脾气说分手,他就满世界的地哄。
可这一次似乎真的有点反常,已经三天了,没有听胡玛丽又得理不饶人地边数落他边收拾东西回家。
她时常在我半夜写稿的时候出现在我背后,冷冷地说要找工作,养活自己,然后笑着哭,哭着笑。
强势的胡玛丽很少这个样子,我以为这世界上她是最霸道的人,在她可以为了我一群男生打架的时候,在她可以失恋了还是和我流汗吃火锅大叫再来一盘毛肚的时候,我自以为我的胡玛丽,就是个英雄。
今天难得见编辑结束得早,我买了胡玛丽最爱的巧克力蛋糕火急火燎地往家赶,不知道她是不是又一睡一整天,会不会搞出什么乱子。
没等进家门,就看见她赤裸着上身躺在门边,头发被剪短了大半截,脸上不知道被抹的什么东西黏黏糊糊,像一个被遗弃的猫,在垂死前惨叫。
我发了疯似得拖着她进了屋,关上门。
“胡玛丽!怎么了?说啊?”我紧紧抓着她的肩膀。
“沈时意,煮面给我吃好吗?”
“好,给你煮面。”
吃完面的她一言不发,没什么异常,倒是像回光返照了一样开始对着镜子打扮自己,穿一条鲜红的连衣裙提着裙摆左跳右跳,好像什么都没发生,可越这样,我越是后背发凉。
到傍晚才听见院里的人嚼舌根,“据说二楼那个小胡姑娘是个小三呀!人家太太带着人打到家里来了呀!啧啧啧!看不出来的呀!”,叽叽喳喳的八卦腔让我觉得厌烦,可又无法替胡玛丽辩解,只好由她们去了。
好不容易安顿好了神经质的她,夜已经深了,安静得只能听见蛐蛐声。
事情的来龙去脉还没有任何清楚的迹象时,李志辉意外地出现在我的家门口,在四下无人的后半夜,我本以为他已经人间蒸发了,至少从胡玛丽的世界里。
满脸胡渣,斜着领带,虽然满身酒气,但还是稳稳当当走进了我的家,甚至轻轻带上了门,这个男人果然任何时候都是有风度的。
此刻的胡玛丽已经进入了深睡眠,微微的鼾声从鼻子里传了出来,李志辉径直扑过去抱住了她,惊得她直打颤,眼泪在眼眶沸腾。
“对不起......对不起......!”接近嘶吼的声音让胡玛丽立刻清醒了。
“你回家吧!不要再见了吧......”
接近天明的时候两个人抱在一起静静得不再说话了。
我能想象得到一个将近半百年华不再的女人为了抓住自己老公,无所不用其极,因为曾经她也是个情窦初开的姑娘,为了男人甘心做一辈子羹汤,我也知道胡玛丽是个不折不扣的第三者,但她的脾气心性我最清楚,如果不是爱,哪能断舍离这些年?
隔天很早陈远就来接我去吃饭,出差很久的他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这两天的事,就这样出现在我面前。
李志辉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胡玛丽轻轻踱步过来环抱住我的脖子,笑嘻嘻地和我说再见。
和陈远在一起两年间他总是这样事无巨细,用温柔紧紧包裹着我,让我不用担心周遭的一切,很难得有这样一个人,能让你在遇见他之后想稳定下所有动荡的一切,不怕自己变心,更不怕他逃离。
爱会让人变勇敢,也会让人变怯懦。就像胆大心细的陈远现在开始担心我和胡玛丽的厮混会让我变成坏女孩,他用到厮混这个词,让我有一点反感,嘟囔着饭都没有吃得下。
他总是迁就着我,我也乐在其中。
吃饭完又拗不过送我回家,跟我叨叨了一路近几个月的见闻,脸边细小的胡茬微微翘着,甚至会让我有点红了眼,一只手紧紧拉着我,指甲修剪的边缘整齐。
“您好,请问是时意小姐吗?你的朋友出事了,麻烦你赶紧过来,地址是......”
当下我的脑子根本无法运转,理解了原来人们说的一片空白是种什么荒唐的感受。
……
胡玛丽走了,找了家破旧的酒店,用一瓶安眠药悄悄的和我告别了。
有种女孩总是沉浸在自己营造的完美爱情里,每天会在脑里回想一万遍所有的浪漫预演,当所有和现实冲突时,她是可以为了爱放弃整个人生的存在,璀璨炫目又傻得可怜。
在她离开的五天后,我搬出了那个不管开心或惨淡都煮面吃的房间,再没有她撒泼打滚,冷清得太不像样子。
陈远站在雨里等了我很久,撑着一把彩虹伞,我穿了一条粉色的碎花长裙,踩着一个个水坑拖过行李箱,这样的雨天连水都是无精打采的。
胡玛丽一直都在等,艳阳高照的晴天等,风雪簌簌的雪天等,等一个像清风明月的人,无论田野荒原,还是此刻身边,只要足够爱就好了。
可是南风还未起,她却已经垂垂老矣。
文/秃头怪女孩
配图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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