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
據說,今天是“讀書日”。
有新聞報道說,經過調查,2019年,國民人均閱讀紙質書4.65本,閱讀電子書2.84本。
我有點小疑問,秉承老師的“不懂就問”的教導,在此提出來:
1,這個“本”的定義是怎麼界定的?
有的書,短小精悍,幾十頁就可以成書出版,有的書又是幾百上千乃至更長的大部頭,它們可以在一起作為“本”量的評定嗎?
還有的書是多次閱讀依然興趣盎然不捨放下,又怎麼計算?
2,怎麼界定“閱讀”?是瀏覽?是精讀?是看了前言簡介就放下?還是邊讀邊評邊記筆記?
3,怎麼界定“書”?是文學?是菜譜?是專業書籍?是期刊雜志?還是東拼西湊非正規出版的垃圾讀物?
4,調查的國民,指的是哪些人?是北上廣深圖書館的?還是無書可買可讀的山野鄉村?是做學問的知識分子在校學生?還是農貿市場為了全家生計而打拼的忙碌的人們?
為什麼,每年的各種全國性的調查,除了人口普查,就從來沒有人來調查過我呢?據我所知,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我認識的人,似乎都沒有接受過相關的調查。
那麼,這個“4.65”和“2.84”的數字,是科學的嗎?
5,這樣的調查意義何在?
6,出了3月,雷鋒就離開了。
那麼,不是“4、23讀書日”,我們還可以讀書嗎?
……
為了應個景,不辜負這個“讀書日”,不拖國民平均數的後腿,我現在也找了一個“說明書”在讀。
啤酒是酒,醬油是油。
“說明書”也可以算“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