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龙场悟道之后,王阳明应邀主讲贵阳文明书院,首次提“知行合一”之说,这一年王阳明虚岁37。
正德十六年(1521),王阳明在江西南昌始揭致良知之教,这一年王阳明虚岁50。
钱德洪《阳明先生年谱》记载:“十有六年辛巳,先生五十岁,在江西。正月,居南昌。是年,先生始揭致良知之教。”
从《传习录》可见,揭致良知后,王阳明不再以知行合一教人,并强调“吾平生讲学,只是致良知三字”。也就是说,从主讲文明书院到始揭致良知之教,王阳明讲知行合一有13年。
致良知之教,王阳明自然不是心血来潮提出的,而是经过了长时间思考,并且在提出之前已经有所透露。陈九川在《寿大司成东廓邹公七十序》文中记载:“正德庚辰(十五年),余与东廓邹子再见阳明先生于虔,进授良知之训,遁居通天岩中,久之,咸若有得。”
为什么王阳明要舍弃知行合一而努力寻求出另一个学术宗旨?这是因为知行合一是“对病的药”、针对别人弊病而言,还不是“自明吾理”。致良知才是“自明吾理”,因而无需针对别人而讲,道理就在这里,践行是非常自然的,知行自然地合一,无需刻意去想去做。正如身体健康的人,无需去吃药。这与王阳明作为大儒看待佛教的态度也是同理的。
王阳明晚年不再提知行合一,与湛若水也有一些关系。湛王二人多次面对面及书信交流,形成一些共识的同时,也对对方的学说提出诘难——这是良性的互相促进。王阳明把知行合一视作对病的药,湛若水则把知行合一视作圣人的境界。湛若水曾经被问到“知行合一并进有异乎”,他说:“合一者,圣人也,无所用力者也。学也者,则并进而已矣。”这就是说,合一和并进的区别,主要是能完全做到知行合一的是圣人,没有需要再努力改进的地方,然而一般的圣人之学学习者,则必须知行并进。湛若水的不同意见,同时由于“知行”已经有很多前人讨论过,“合一”也是儒学传统概念,因而王阳明不会满足于“知行合一”之说。
王阳明也谈论过知行并进,认为知行其中先后,只是工夫次第,不是知行本体(知行本体始终是一)。他说:“所喻知行并进,不宜分别前后,即《中庸》‘尊德性而道问学’之功,交养互发,内外本末一以贯之之道。然工夫次第,不能无先后之差。”个人认为,致良知的提出,也是王阳明对知行问题长期思考的结果。
王阳明讲知行合一,多是就念头而言,一念发动便是行,知行本体始终是一,都是这个意思。因此,王阳明知行合一的入手处是正念头、念念不忘去人欲。当然,这个是负的方法,不是正的方法。什么是负的方法?简单来说,“去除邪恶的念头就已经是的行动”是对的,“想到做好事已经是行动”是错的。
致良知是正念头、是知行合一的终极版。另一方面,王阳明很清楚,为善去恶不能只是停留于念头,工夫不能只在心上做,因而强调致良知的致有扩充的意思,让人把良知扩充至天地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