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比较多人问的问题,就是关于犯罪心理矫治的问题,很多人会问说,针对于行为人的矫治一直都有在进行,但是效果却看上去没有那么好,所以现实中又有哪些问题,是会影响到行为人矫治的效果的?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一起来看一看这个名词的概念。其实犯罪心理的矫治是不是一个……简单的针对行为人的心理治疗的过程呢?当成心理障碍简单粗暴的治疗?当然不是。犯罪心理的矫治,是一个系列的动作,从前期咨询,到治疗,到对行为的纠正等,都是犯罪心理矫治的过程,不能单单理解为一个动作,应该扩大理解。
在理解了概念的基础上,开始回答这个问题,犯罪心理的矫治面临着哪些问题?是什么影响了矫治的效果呢?大前提是需要清除的明白,现实真的是变化多端并且残酷存在着的。
首先,心理结构的稳固性。
这个稳固性讲的是之前的个性化犯罪心理的稳固性。人的心理都是相对稳固的一个结构,特别是在先来后到这个事情上,有很强的模式,以前的犯罪心理结构已经个性化之后,各方面都相对稳固了,这个时候你要改造这个结构,就要先破坏,然后重建,虽然不是说不可能,但是这个难度也是相当的大,因为从顺序上来说,旧的犯罪心理结构先来的,已经动力定型,形成了习惯,你要改就会发生心理阻抗,行为人就会不开心,情绪低落,这就给改造行为人的工作带来了困难。初犯相对来说其实还好下手一点,因为犯罪心理结构并没有那么稳固,还处于波动状态,要是累犯或者是更加厉害的职业犯,矫治的难度将会相当大。
其次,心理结构的内隐性。心理结构并不像很多目标一样,可以通过观察去得到明确,犯罪心理结构更加如此,因为行为人身上的变量会比一般人要多,在这个情况下,有些藏得比较深的犯罪心理的发掘就会遇到困难,如果在这一步出现了不完善,那么就会给后面的矫治带来问题,因为你要先拿到结果,才能对症下药。现实情况是,我们要先知道是什么问题,然后再找问题解决的方式,但是目前,对于犯罪心理结构的理解和探索,实际上比较多的依靠了犯罪心理的外化形式,就是犯罪行为去发掘,但是这个中间可能参杂一些变量,导致从外化行为反推的时候出现发觉不完善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就会严重的影响犯罪心理的矫治效果。
再次,行为人本身的阻抗。
这个就是作死,很多行为人就是不知悔改啊,觉得自己做的都是对的,然后就一口咬定是抓错了人,或者是被冤枉,甚至说自己被黑之类的,其实就是不乐意被你矫治,说白了就是这个,觉得自己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但是你现在把我关起来,要在我这青山上重新开垦,那我出去玩毛线,所以就产生了阻抗的情绪,或者是一种自暴自弃的防御心理,觉得效果也不会好,索性就不要矫治了。
再次,监狱人格。
监狱人格是个很有意思的话题,也是很多人在讨论的东西,监狱的环境对人的改变其实是很显著的,可以看一下最有名的斯坦福监狱实验,就是一个小小的点醒(当然那个是监狱内环境)。今天我们讨论的监狱人格,更多的是监狱外,也就是出狱之后人格上变化对于行为人带来的社会不适应,还有一点,就是监狱这个另类学习环境给予行为人的额外的犯罪技能进步。社会不适应很显然会推升再犯的概率,因为被限制人身自由,社会接触面会缺失,所以会带来不适应。而监狱中的交流则给了一部分行为人更多的犯罪合理化思维和犯罪技能的交流提升。这无疑也是矫治面临的一大问题。
最后,标签化。其实我觉得标签化才是最重要的,因为标签化可以让人家破人亡,众叛亲离,社会关系撕裂。很多时候比如一方进了监狱,另一方就会提出离婚啦,不来探望啦,或者干脆消失之类的。这个打击相当大,致使有些行为人在矫治过程中就放弃了,觉得反正自己被抛弃了啊,没意思了,这也是很现实一个问题,因为社会的包容度没有达到一个度,当然也反向说明了出狱再犯对于社会群体信任的伤害。标签化我们已经讨论了很多次,就不多说了。
矫治还是必要进行的,但是目前综合方面的因素,犯罪心理的矫治面临的问题,是贯穿了整个过程中的,也是因为犯罪心理的矫治不是一个单一治疗行为的原因,加之犯罪行为的发生本身就是各种因素混合的结果,所以在犯罪心理的矫治方面更加应该感到任重道远。
道德标准大多数时候给我们的是明亮的世界,但是依旧有极少数的时候,不允许我们在道德上包容那些也许可以被包容的人。本来罪大恶极那些就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