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两个最明显的趋势,一个是双重股权结构的流行,第二个就是分散投行权力的联合承销越来越流行;
2. 为了维持对公司的控制权,很多新兴的企业和创业团队就设置了A/B股双重股权结构;
公司在发行股票的时候发行两种,一种叫A股,一种叫B股。A型的股票就卖给我们这些普通的公众,B型的股票由管理层持有。B型股票的投票权是A型的10倍
而且 Facebook 还跟多家的投资者签订了一个叫表决权代理协议。它就对这些股东说,你们要买我的股票,就得同意,在某些投票场合授权扎克伯格,代表股东的所持股份进行表决。所以,Facebook 的这个案例里面,扎克伯格的绝对控制权更加地稳固
3.很多明星企业在上市的过程中间,采取的是联合承销的方式,多家投行一块来执行发行承销任务,这样就使得企业对投行的依赖变得越来越少。
阿里巴巴2013年上市的时候,世界已经变化了,它当时雇用了35家承销商,主承销团队由瑞士信贷、摩根斯坦利、摩根大通、德意志银行、高盛、花旗等6家大投行组成,而且每个投行,分管完全不同的部分。比如说瑞士信贷和摩根斯坦利负责招股说明书,还有监管上市以后有一个禁售期的工作。摩根大通就负责估值和发行。花旗银行负责对所有承销机构的销售人员进行培训,高盛负责股价稳定。
本课思考:为什么这些企业没有像京东和阿里一样采取这种A/B股权的结构,使得创始团队能够牢牢地掌握住企业的控制权呢?结合今天的课程,进一步的一个问题是,你觉得什么样的企业能够具有这种采取双重股权结构的资质呢?
答:1)其实老师问第二个问题就把第一个问题的答案透露了,因为他们当时不具备采取双重股权结构的资质。2)我想起一句话有能力才有任性的资本,双重股权结构的资质最少能保证ROE在未来依旧可以,以10%以上收益和快速增长,互联网企业天然的就有快速增长的网络效应。其次要有稳健的护城河,和大量的现金流,保证企业不会瞬间崩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