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寒假里带儿子去公园。公园有许多人围着一个水池,水池里有很多小金鱼,人们只需付钱就可以租鱼竿钓鱼。儿子也煞有介事的拿着钓鱼杆和面团(诱饵)来到水池边,看着池子里的小鱼,兴致勃勃的开始他的垂钓。
那时的儿子才刚刚七岁,做起事情来,比大人还专注。一动不动的在那,任寒风吹着自己的小手,手冻得通红也坚持着,嘴里还不停的说着钓鱼要有耐心。看着他总是在一个地方不动,我说让我也钓一会吧,我拿着鱼竿划着鱼线一会划到这条鱼跟前一会划到那条鱼跟前,因为天冷,一条鱼也不上钩,恨不得用手去捞,我这急性子可急坏我了。儿子就在那对着我喊:“妈妈别动,钓鱼要有耐心。”实在受不了这个钓法,而儿子却一点也不着急。真佩服儿子的耐性,一直在风中矗立,俨然一个成熟男人的风范。虽然一条也没钓上来。这时旁边一位男士带着孩子钓鱼,他钓了好几条,送给了我们两条,后来我们回去时又收到别人赠送的四条金鱼,虽然自己没钓到鱼但享受到了钓鱼的过程,鱼有了,但儿子仍意犹未尽。
高高兴兴的带回来六条金鱼,儿子欢喜的没事就盯着小鱼看。几天过去了,六条小鱼依然活的很好,我在换水的时候发现一条小鱼要漂起来了,心里想终于死了。有这种想法我突然反问自己难道你一直希望小鱼死吗?这是一条不被看好的小鱼,别人送给我们的时候就掉了一些鳞片,能活下来已经出乎我的意料,它的死在我看来是理所当然的,只是早晚的事情。没想到我的心里只是因为儿子喜欢小鱼才把小鱼带回来的,真正喜欢小鱼的是儿子,而我只是爱屋及乌,但没有达到爱的境界吧,只是因为儿子喜欢而接受。
儿子上幼儿园时养过一条小狗,他给小狗起名叫嘟嘟,因为肥嘟嘟的可爱。嘟嘟是一条长毛的小黑犬,天生的肉食动物,只吃肉不吃馒头。也因为儿子喜欢,我就一直养着,它天天在我脚下转悠,任我怎么讨厌它,不离不弃。我讨厌它喜欢叼鞋子,一眼看不见就会把鞋子叼到门外,一眼看不到它就会跳到床上撒欢……我总是忍不住对它发火,赶它出去,这时它总是胆怯的跑到床底或是柜子下面躲起来,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它除了我们一家三口以外,见到别人就叫,一脸凶相,尽情发挥它的本能。儿子幼儿园的小朋友经常会来我们家玩,它就成了一个安全隐患,生怕它的爪牙不小心伤害到孩子们。于是我给儿子商量要把小狗送回老家,他总是哭着说那样他会想嘟嘟的。虽然我平时讨厌小狗,但真的要送它走了也有些隐忍与不舍。是我抹杀了儿子对小狗的依恋,对于小狗,也是我断送了它的生命。这是后话,因为送回去没几天嘟嘟就丢了。
小狗被送回了老家,看到车子开动它追了我们好远。我们下车,它摇着尾巴撒着欢儿迎着我,突然我感觉自己和儿子一样哽咽着,突然感到万分不舍。想想平时总是讨厌它,它却从不记恨我反而这般亲昵,心里着实自责与悔过一番,嘲笑自己一时善心都是假的,因为一开始是那么的讨厌它。
世间不是自己真正喜欢而要去喜欢的人或事,终究不是发自内心的喜欢。而这种喜欢总不能自始而终。因为儿子喜欢我就接受,最终是没有像儿子那样拿出百分百的感情对待他喜欢的事物。
这让我想到了婆婆媳妇,这对千古难解的冤家。婆婆和媳妇之间的关系也可以用爱屋及乌吧,因为爱一个人而爱他爱的人,因为爱而爱。一开始的喜欢只是被动接受,相处久了是生情还是生厌就另当别论了。
鱼死了,狗丢了,如果一开始就是真情相伴是否会是另一番境界呢?真情相伴,用爱温暖,用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