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早起的第二天,六点起床,比军令状里的计划晚了一个小时(跟掌柜的立得军令状)。
说三个问题:
(1)为什么起晚了?
晚起了一小时并不是不想起,而是没听见铃声。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前者是“过失”后者是“故意”,结果都是起晚,但原因有本质的不同。
(2)接受怎样的惩罚?
按军令状执行是愚蠢的,因为自己是为了自我成长早起,而不是为了自我毁灭而早起,我认为只有在意识到铃声响却故意不早起的情况下才应严格执行军令状。历史上关羽华容道放走曹操,也是立过军令状的,但诸葛亮并没有执行,原因很简单,军令状不是用来杀关羽的,而是用来捉曹操的,曹操可以捉很多次,关羽却只能杀一次。所以关羽被诸葛亮用一个“亮夜观天象,曹贼气数未尽”的理由放了,所以惩罚就由掌柜的说了算吧。
(3)早起的乐趣是什么
六点没用闹钟就醒了,去楼顶看日出,山河大好。看完后感觉整个人对即将开始的一天充满了信心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