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独自一个人,前去陌生的城市拜访这位先生。那年他刚满26岁。吸烟,个子不高,昆腔唱得好,会跳交谊舞。常挂在嘴上的女人是汤唯。
起初对他多少有所崇拜。很久以后,觉悟出他的诗并不宽广,甚至有些狭隘。乍看上去参差多态,真正进入了,你会发现一个秘密,他写山,写黑夜,写琴与时钟,最终都是在写他那位嫁给警察的初恋。她像一种透明的陪伴,在一首一首诗里与他一起钓鱼,一起望山,望天。与他一同进入一场又一场爱恋。
我始终认为,并且庆幸,我见证了这个人一生中最凶险的阶段。他爱吃肉,总是一把塞进嘴里,连细小的筋膜也不放过,吐出的是残碎暗骨。有时,他会在凌晨三点突然起身走到客厅,拿起沃尔科特的诗集读起来。我在隔壁听着悉悉窣窣的响声,却总还能保持安稳睡眠。那半个月,在602的房间里,我们天一黑便互不讲话,互不干扰。
有那么几天我近乎疯狂地观察他, 我在想到底是什么让他成为了一个如此受欢迎的人。他的座上客每日不断,尤以中年女作家居多。在这些人到来之前,他总会陪我去琴行弹上一小段李斯特的练习曲,然后妥当地把我安放在办公室里。那些时刻颇有趣味。
他的桌上不愁书看,唯一令人难安的是我必须和一只狗呆在一起。深夜,当他伺候那些穿皮靴的老女人喝红酒的时候,我就会翻看他的办公桌,总能发现新的赠书,然后我看向狗,狗看着我。
我和他的关系,很容易被说明。越到后来,越像他一个从大陆来的远房表妹。他的邻居,来查户口的警察也都是这么认为的。为了拿到一点诗人身上新鲜的素材,有时,我不得不打入他/她们的房间内部,观赏他们袜子的颜色,体察他们真正意义上最爱的香水,又想在出门以后给人留下什么样的气味。这位先生最喜欢逛宜家,我觉得那是个憋闷的地方,很少陪他前去。只有一次,我们一同挑选了一只白色的储衣箱,后来白色储衣箱被放在黑色立式衣挂的下面,衣挂上大部分都是我的衣服,只有他的一两件衬衫,有时出门着慌,我也拿去穿。他不介意,他个子不高,很多衣服我穿着都合身。
大部分时间他都在修改稿件,有时也为给人写新书推介语苦恼,很多东西他写的并不好,这都是我到后面才明白过来的。有次我试着帮他给人写序言,刚写了三句,他没说话,接过键盘去又开始自己敲,我多次想起来,都觉得那个瞬间自己受到了一种被逼迫的委屈,一种无能又难言的苦楚。很多时候我期待表扬,扬起脸对着他说:“反正我什么都不会”。他每次大概沉默三四秒钟,回一句:“也是”。
人在一生中,总会和别的人发生几次深入交谈。
那天我们都喝了一点甜美的酒,各自吃了一小包蔓越莓干,他拿出青底波纹的小容器为我有始有终地斟酒。“你看,你不来,它们一点用处都没有,你来了,它们全派上用场了。”
我把茶洒得满桌子都是,一直淌到我们新购的白色储衣箱周围,水果干也零零落落地掉在地上。“你的手漏了吗?”我把指缝伸给他看,他突然开始在无声里作演奏的形状,陪我弹过几次,他全记住了。从那以后我极少弹琴,总觉得手指不甚愚钝。
我走的那天早上,我们都意外地睡过了头。诗人一手拎着我的旅行箱,一边跌跌撞撞地跑到隔壁把我揪起来:“什么也别说了,现在就出发。”那天早晨我没洗脸,没刷牙,也没梳头。回想起来,他却好像比平时更认真地打理过自己。
愿他还写诗,这就不失为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