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镜子的男孩

可视事物无可避免的形态。至少是对可视事物,通过他的眼睛认知。他平时辨认的是各种事物的标记。鱼鳞和海藻,越来越涌近的潮水,海边的破木船,铁锈的锚钩。灰青、蓝银、铁锈,带色的记号。透明的限度。然而他补充说,在形体中。那么,他察觉事物的形体早于察觉形体本身的颜色的了。怎样察觉的?用他的头脑撞过去,准是的。悠着点儿。其中透明的限度。为什么说其中?透明,不透明。倘若你能把手指伸过去,那就是户。伸不过去就是门。闭上眼睛去看吧。
偶尔微微把眼皮抬起,看不清形体。先进入瞳孔的不就是颜色吗?那时候形体不重要,堆积的色彩互相漂移。山谷中太阳透过树叶的网格,在他的肩头上抛下一片片闪光的金币,跳动着,没有形体。他的大脑仿佛是一片被分隔得七零八落的森林。各种事物时远时近、忽分忽和,在光与影连续不断的交叉中,形成了怪异之极的连接和组合。
那个男孩出现的时候,递给他一面镜子。
他正木不转睛的盯着他的手看时,大堂的竖钟敲响了,是正点过了一刻钟。这钟声仿佛流星从他身上划过,它太灼热了,谁的手都抓不住它。他清楚的看见男孩的右手大拇指没有指甲,在原本应该长着指甲的地方,突起了一团粉红色的肉,这不看入目的场景令他恶心极了,有那么一会儿他差点晕过去。
他眨动眼睑的那一瞬间的黑暗里,他从现时的压力中解脱了出来。在他眨动眼睑时留下的那一片阴影中,有某种奇特的东西,某种在现时永远不会出现的东西。任何人现在仰面望天,都可以验证这一点。所以它才令人恐惧,令人说不清它究竟是什么。人们迫不及待的想给这种东西命名,称之为美,想以此将它变成实体。因为他本身不是实体,而只是一个影子,它没有自己的实质内容,也没有自己的秉性特征,但它无论附着在哪个物体上,都有能力使那个物体发生改观。
这个影子趁他在男孩面前头昏目眩、眨动眼睑的时候,溜了出去,附着在他眼前的各种景象上,将这些景象不再不堪入目,变得可以理喻。他的思绪像大海波涛般起伏翻滚。他不知道哪来的如释重负的感觉,赶紧深深的舒一口气。
那片阴影,那片因为看到没有指甲的拇指而头昏眨眼投下的阴影,在他的脑后,离视觉最远的部位,变得愈加浓密,变成了一个幽暗的池塘,而隐藏在这幽暗深处的东西,几乎无人知晓。此刻,他俯视着这个池塘或大海。水面倒映出了一切。没错,有人说,当视觉中的世界变得模糊时,我们最炙热的情感、艺术和宗教,都是脑后那个幽暗空穴里的倒影。此刻他凝视着那幽暗的深处,若有所思。
一定是又长胖了。他掐了掐下巴下面的肉,面颊的下缘完全摸不到下颌骨,那条硬朗的直线已经消失了很久。再不努力,下巴和脖子可能会完全分不出来了。眼前那一瞬间一片模糊,他只看到杯子里的涟漪。先咽下这一口醇香再说。香味也许是人为编造出来的,无数人喝过之后都会皱着眉头,在心里说明明是苦的。喝着喝着苦味就代表着醇香了,谁能承认自己每天喝的都是真正的苦东西呢?
镜子的外壳合上的时候如同那块粉色的指甲肉。细腻的发软,手指触在上面能按下一个坑来,就像按在人的肌肤上。和煦阳光下的沙发,深陷其中。一本书出版了七次与其本身的价值有何相干?写诗难道不是一个声音对另一个声音的回应吗?如果写诗本身就是一个声音回应另一个声音,那么这一切就错了。整天和那么多人无聊的谈话、附和和指责,遇见欣赏自己的人还是不欣赏自己的人,都与诗歌无关。这么多年来,对树林轻轻哼唱的小曲,对空旷的马路,对门前慵懒梳毛的肥猫,对煎饼摊和面馆,以及盛开着鸢尾花和蝴蝶花的花园,他经常做出回应。
他跨越高山大海来到这里,眺望眼前开阔壮丽的景色。这天傍晚的夕阳时而明亮时而晦暗,将一切映照得如海底一般变幻多姿。一个庄园展现在眼前,榆树林中露出的教堂的尖顶。庄园中那一栋灰色圆顶的大宅,房子上的玻璃闪耀着星星点点的光。农家院子里堆着黄灿灿的玉米秸垛。田野树丛中暗影憧憧,越过田野,就是长长的林地,那儿有一条河正泛着粼粼的波光,再往后就又是山地了。
此刻的光线已经越来越暗,比先前更为暗隐,所以细小的东西便看不清了。惟见迷雾缭绕的田野,灯火闪烁的农舍,一大片睡意朦胧的树林,还有一束扇形灯光穿行在小路的黑暗中。他一向喜爱黑夜。他黑夜里,脑海中那幽暗池塘里的倒影,比白昼更清晰。在黑夜里,不必眩晕眨眼就能望到那幽暗的深处,那塑造自我的幽暗深处。此刻,他脑海里着潭幽深的水里,静默了一会儿,他看见了穿紧身裤的哈姆雷特。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了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是更勇敢的?死了,睡去了,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之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死了,睡去了,睡去了也许还会做梦。嗯,阻碍就在这儿:因为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以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将要做些什么梦,那不能不使我们踌躇焦虑。人们甘心久困于祸难之中,也就是因为这个缘故。
理智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哈姆雷特打了个嗝。一个香蕉皮从阴影中扔到他的脸上,观众的声音响起:你不是懦夫,你是混蛋。你欺负奥菲莉亚的时候可一点不懦夫。你杀死奥菲莉亚父亲的时候可一点不懦夫。你就是挑软柿子捏的混蛋。复仇只是在装逼,你不敢明目张胆的与国王作对,你害死奥菲莉亚全家那叫复仇?莎士比亚苦心创作的四大悲剧就是为了臊死那些装模做样的浑蛋,应该叫四大混蛋。他们不是悲剧,他们是活该,是罪有应得。王子、将军、国王,都是混蛋的最高级别。混蛋背后都是女人在背负那些悲剧。为悲剧付出代价的是奥菲莉亚,麦克白的夫人,李尔王的小女儿,奥赛罗的苔丝狄梦娜,她们都因混蛋的无耻作为而死,被绑缚在混蛋的悲剧中永远不得解脱。
汉姆雷特拿掉香蕉皮,挑着眉毛说,这是戏剧啊,尊敬的观众。悲剧是把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被毁灭的自然是那些美丽的女人,难道是我们这样的混蛋么?观众又把一个香蕉扔上来:那你为什么占着主角的位置,为什么一天到晚无病呻吟,把戏份都抢了过去,把主角的位置让给奥菲莉亚!汉姆雷特委屈的说:那还不是因为莎士比亚是个男的。他很好的展现了因自作孽而倒霉的男人悲怆的一面,在女人的衬托下我们死也死的有诗意哟。就像我的这段独白,完美的剖析了混蛋的内心。无论他们在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的时候,心里也许想到的都是这么冠冕堂皇的崇高。你看看麦克白,他弑君篡位杀人灭户,可是台词却显得他多么无助多么悲哀哟,他太委屈了,他死之前是这么说的:“愿告诉我这样的话的舌头永受诅咒,因为它使我失去了男子汉的勇气(他的勇气就是去杀人掠夺的时候不应该有一丝心理负担)。愿这些欺人的魔鬼再也不要被人相信,他们用模棱两可的话愚弄我们,虽然句句应验,却完全和我们原来的期望相反。”他干尽了坏事,妻子都因良心受谴责而自杀,他却觉得别人反抗他是命运的捉弄,他在报应面前还提什么勇气。
那天晚上他在黑暗中强行眨了眨眼,关上了眼睑。哈姆雷特在嘟囔什么他拒绝再听了。
男孩手掌中的镜盒中央裂开一条缝。他一阵头晕,这块像肉坨一样的物体像眼皮一样睁开,里面是一面镜子。他在镜子里看到的自己的影像,和别的镜子里看到的没什么不同。然而最明显的不同他一开始就注意到了。镜子里面有这面镜子,那里面才是他的脸。镜子的四周是现实中镜子的环境。他看到眼前的桌椅都出现在镜子里,而镜子不可能照得到,因为镜子正对着他,镜子背后的景物不应该出现。一缕头发被风吹到了眼睛前面,镜子里的边缘突然出现了这缕头发,头发给镜面画了一条粗黑的线条。他惊讶的用手去触碰头发,镜子里也出现了他的手。不过,不是一只手,而是两只手。准确的说,是手的正反两面。镜子里出现的景象,是他瞳孔里的全部景象。
男孩口中念念有词,镜子像眼皮的部分突然合上了。他的眼睛顿时从里面合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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