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公布恋情一事仿佛娱乐圈的核弹,从微博瘫痪到“大家”体刷屏,从粉丝力挺回国三周年再到又一波全网黑。按照段子手的说法,新浪热搜、八卦营销号的年末绩效是跑不掉了。
我不想讨论所谓的黑料。保持怀疑的,详见微博上粉丝们整理的澄清帖。吃瓜的,八卦营销号自然更会讲故事。坚信不疑的,其实也不过“我乐意”。
以鹿晗的流量,公开处理恋情就像以休克疗法测试饭圈对偶像恋爱的接受程度。我想讨论的就是在脱饭和回踩的粉丝中颇受拥趸的“偶像失格”论。又以刘麦加为集大成者:“追星不是你情我愿,……我为你完成了你的梦想,那你也要遵守约定完成对我的陪伴,我们之间没有阶级之差,我不是活该被你遛。”
请恕我无法苟同。追星不是强买强卖,只是你把那一眼的心动执着成了精神寄托。可即使是信仰还讲求自由。“我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这种潇洒才是自由。
禁止偶像恋爱源自日韩娱乐圈,充其量是对美色消费的跪舔。不说公布恋情的偶像是否和粉丝约定过不恋爱不结婚,单说公布恋情本身哪里就违反陪伴的约定了。
你要的是哪一种陪伴——当初高喊着“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你是全天下最好的……我永远爱你”时,是否掂量过对“陪伴”的意淫过了界,对“人品”的理解翻手云雨,对“永远”的笃定又失之草率——真正的陪伴,是互相尊重还是虚情假意?是彼此祝福还是吃死你咬死你实在不行毁掉你?是相忘江湖还是相恨相杀?
亲爱的,你们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是你神化了偶像,把自己贬入尘埃。你们的差异可以是外貌、才华、家庭、财富、机遇……但唯独不能是追求自由和平等的人格。偶像公布恋情就是对你打脸,路人吃瓜就是对你冷嘲热讽……亲爱的,这不是尊严,是一种“受害者心理”,是你看轻了自己,把自尊当做了买笑的交易品。
事实上,粉丝不仅掏心掏肺,还掏真金白银。代言的粉丝变现,专辑的冲销量,电影的票房,演唱会的秒杀,周边的剁手……以及花费无数人力物力的打榜、做数据、反黑、应援、宣传,不一而足。存在即合理。
可我接下来的话可能两边不讨好:须知“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强行塑造流量第一的形象背后隐患重重。真正的路人只知国民度,这靠作品。所以圈内有野心的流量小生都在默默争取资源暗暗较劲磨“硬功夫”。
只有饭圈内的“路人”才门儿清各大榜单,可树大会招风、枪打出头鸟,提及顶级流量小生“路人”的第一反应大多是“他家事最多”。然而各大品牌的代言倒也很公平,一副“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的高深。
若再加个不知恰不恰当的反例,譬如几个月前另一流量小生的一部电影因为粉丝的“包场”而被全网黑,也可算粉丝强抝流量(票房)的负作用。
只是我这样说里外不是人,无论脱饭与否,都会辞严义正地告诉我“娱乐当道。红靠什么?流量!数据!”这让我诚惶诚恐。为了示好,赶紧承认粉丝的十八般武艺我其实一一修习过。只是那时我也矛盾过、质疑过自己,饭圈如此一番“人定胜天”的架势只为站在流量数据的最高点是否真的合理?
偶像从中受益不假,但事有两面,如果有风险,也是偶像买单。本来不过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可现在挨的人觉得自己亏了。可亲爱的,我们的付出是自己的选择,投资还有盈亏自负,何况如人饮水的精神消费。再者你为你爱过的人实现了梦想,不应该高兴吗?如果真心觉得不值,小傻瓜,当初做的事本身就不那么理智啊。
回到鹿晗公布恋情一事,可能了解鹿晗的人才知道他向来话不多,行事又是带着点愣头青的率真。我更倾向于此举是兑现承诺的诚恳和以身试法的坦荡。可只怕落于“粉丝滤镜”。不过这件事变相地推动粉丝重新思考追星的现实意义,同时敲打了偶像文化的畸形现状,说利大于弊并不为过。
最后我想强调,偶像固然是在贩卖梦想,但这种梦想应该是引领粉丝着眼现实、直面责任、永不言败,而不是寄托虚无、疯狂自high、道德绑架。这恰恰是我反对刘麦加相关言论的原因。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一个文化工作者,本应对青少年起到正确引领作用,而不是借着曾经不成熟的想法煽动情绪、讨好相应的群体。
偶像没有失格。也许只是粉丝又失了填补空虚的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