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的我没有这么宅。我喜欢奔跑,像个疯孩子一般。我喜欢走路,不管路程有多远。我享受那种踏着泥土的感觉,稳稳的、软软的,像是一脚就会踏出芳香般的踏实和满足。
从前的我很喜欢写信。我喜欢笔墨在蓝格线上留下的味道。我愿意将那些美好的事,说给我想要知道的人听。为此,我有了收集明信片和信封的习惯。把写好的信装进信封,再附上明信片,然后慢慢的等待回信。于是,绿色的邮筒见证了我满满的期待和欣喜。
从前的我会在想念一个人的时候写他的名字,后来竟在不知不觉中写出了秀气的字。
从前的生活很慢很慢,可以和爱的人坐在一起聊天、喝茶、打扑克。没有游戏,没有冷漠。
从前的我还不懂得南城以南和北城以北,其实是越隔越远。后来地理老师说:地球是圆的。那么无论隔多远,还是会相遇的。嗯,时间到了,就会遇到的。
从前的元宵节会有人陪我看烟花,双休日会有人和我脚踢拳打。后来啊,日子慢慢摇过去了。有了工作,有了游戏,我就成了一个人。单枪匹马。
从前的我还不近视,我喜欢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子,安安静静的听风吹。上课到一半的时候,看见第一排的男生喝水掉了盖子,安静的走上前拾起,再头也不回地走掉。
从前的孩子没有那么早熟,不懂得算计,所以没有那么多蜚语流言。因为单纯,没有伤害。吵着、闹着,却可以在一起玩一辈子。
从前的我对可乐还不是那么情有独钟。我喜欢白开水,一定要很烫很烫,还必须是得装进透明玻璃杯里。我喜欢这种澄澈的状态。而在时光的迁移中,莫名又多了一种习惯。并且再也改不掉。
从前的我写东西就像写作文一样,诚诚恳恳。现在像是突然老了一般,随自己性子,语无伦次。许是我不习惯太快的节奏。
若真有时光机,我真的愿意回到从前慢。
我还想要去看看我曾是少年的样子。
后记:
从前的日色很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从前的锁也很好看
钥匙精美有样子
你锁了人家就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