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小时之前,我还在为明天的具体行程而纠结不已——简单来讲就是,我们被放了鸽子。几乎是在临行的一周前,我们才得知浙江省法律系统的大小领导都要在7.15-7.17开会。只好将整体行程后移,删去两处县级市的行程,而空出的两个全天均定为发放问卷。其实这样提前一周的通知已经非常及时,尤其是考虑到出行前三天、还是在我们主动打电话核实的情况下,才得知原来“安排住宿”的承诺不翼而飞了。
社会实践本来就难做,尤其是这种自行组队,自行联系,甚至鲜有老师带队的实践,结合特色一看,难度可知矣。法学院的社会实践可能更难一些,大概是因为女生多,且大多需与政府部门沟通。
女生多,意味着发问卷时需要忍受那些轻佻的言语。甚至走在街上,发传单的人员和黑车司机,都乐意多跟几步,多说几句油腻的话。不过由于支队人数不少以及梁好同学的良好护卫,倒还不至于让人恐慌,顶多觉得可笑和恶心罢了,难在后一点。
后一点难,在前期外联工作时便有过体会。当拨进某办公室,官方程式化开场白还没说完,就迎来当头棒喝:“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我们不管这个!”也许出于年轻气盛,原本轻声细语的我反问道:“那您知不知道自己是做什么的?难道浙江的政务服务就是这个水平吗?”最后我拿到了“正确”的办公室电话——果不其然,打不通。
16日呢,在一番讨论之后,支队决定去某区的法律援助中心看看,来一次“突击”探访。毕竟有过安排后能知道的,都是对方希望你知道的。做了一番心理建设,我们向门口站岗保安询问法律援助中心的具体位置。问过来意后,我们果不其然地被挡在了外面。将近20min等待,事情还是没有任何向前发展的迹象。我还是沉不住气,走到保安亭,奉上身份证、学生证、学生卡等一切可以拿来证明身份的东西,差点都要用上户口本与出生证明(没用上是因为我没带),保安依旧铁面无私“让里面工作人员出来接你们”。
“那其他那些来申请法律援助的人,也是需要里面工作人员出来接吗?”
“你们不一样,你们是学生”
“学生不能申请法律援助吗?”
“啊呀你这不是为难我吗?我怕你们站在大厅里也尴尬”
“那就谢谢您替我们觉得尴尬了。”
在友善度-1、-1、-1…的嘴炮之后,我还是屈服了,联系了之前的工作人员。但有两件事情实在让人觉得奇怪。一是这种申请法律援助公共服务的大厅,为什么不能“平易近人”一些呢?二是,以“害怕我们觉得尴尬”为由拒绝我们进入、却不能指出这种进入有任何不合程序的保安,到底有何权限呢?
进入之后有了负责人的带领,情况好了许多,也了解了一些有价值的官方资料。之后,大家又表示要多待一会儿,劝走了负责人,自行选择交谈的对象。具体内容不表,只是报喜不报忧果然是人之常情。之后我们再与窗口工作人员交谈时,态度的转变甚至有一些不是那么必要。多数人向来是厌恶为同类服务、向同类表达善意的,尤其是在没有具体利益的情况下。我们尚且被如此对待,那些真正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体,会受到怎样的对待,也是不难想象的,或者说,也是很难想象的。不过又有人和我说,只有你们这种学生才会考虑是否被尊重,是否被认真对待,其他人只要生存下去就可以了,如此想来好像也不无道理。
前人也聪明,没有说“惟长安居,大不易”,天下居之不易的,又何拘于长安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