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设“尔是尔”成立:
与事物为一的事物,是 与事物为一的事物
2、已知:尔=X
与事物为一的事物,与 具有作用者的名相 同义
3、推出:尔是X
与事物为一的事物,是 具有作用者 的名相
4、安立名相与性相:
名相:与事物为一的事物
性相:具有作用者
5、名相性相应该具有八周遍关系,
先带入“是的周遍”的其中一个:
是名相、是性相
1)、是名相:
是与事物为一的事物,是“事物”本身,只是“事物”,不是别的。
2)、是性相
是具有作用者,可以是“事物”本身,但其他的“无常法”也具有这个特点,譬如:瓶子、柱子、意识、补特伽罗……凡是属于“事物(=无常法)”的色法、认知、不相应行法里的例子,都具有这个特点,都是具有作用者。
结论:事物是瓶,事物是柱……
而事物与瓶柱……是三句关系,这个结论明显不周遍,所以假设不成立,尔不是尔。
另外补充一下:从 异 反。
1、瓶子从“瓶子的异”反
2、瓶子非是 瓶子的异
3、因为只有 瓶子与瓶子为一,瓶子非是“瓶子的异”,从“瓶子的异”反 只有一个:瓶子(自己),唯瓶。
从异反最精准,昨晚宽妙师兄的比喻很恰当。
把“瓶子”换成“事物”,就更加明白老师解释:事物的返体,指的是从异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