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日清晨,被夏清秋从床上扒起来的时候,刘星搓着惺忪的睡眼,看了看表:四点五十五分。
“这么早!”她拖泥带水地爬起来。
走出客厅时,邓大刚和——那个男生,已经整装待发,就等她们。
名字?刘星轻敲硬盘空间为零的脑袋,没敢看他。
他瞅了她一眼,将一件风衣搭在她的肩膀上,“穿上,早上凉。”
夏清秋嘟着嘴,朝刘星一个鬼笑,拉上邓大刚的手一溜烟就往门外跑。
刘星讪讪穿好那件又宽又长的外套,抖了抖剩下一大截似水袖般宽长的袖子,垂目看着自己的脚尖,欲言又止。
“走,要不就赶不上了。”话音未落,他一把扯上她空空如也的袖子,头也不回地往外奔去。
她跟随他的节奏,一路狂奔,竟许久未发现两人之间一直连着一臂长袖。
清风徐来,芳菲弥漫,淡而薄的晨曦渐渐飘起,洒在脸上,她平静的脸上不知不觉泛起了淡淡的笑意,那么自然,那么——快乐。
是,是快乐,她对这种情绪很生分,却是能明白,脸上洋溢着的是怎样一种情绪。
到达这一片海滩时,东方已是一片亮白,太阳正卯足劲积累能量,蓄势待发。
他把她带到这座大石头,才欲罢不能地松开了她的袖子,一屁股坐在流水的一旁,眯着眼睛看着东方泛金的天际。
刘星也拍拍屁股坐在了另一边,抱着双膝凝视着同一个方向,默默无语。
不一会,第一线阳光突破重云,洒向了这片无边无际的大海,层层叠叠的金色线条,由远而近,以肉眼无法判断的速度冲向了他们所在的地方,弹指间在他们周围挂了一环环金闪闪的帷幔。
她没把注意力放在冉冉升起的红日,而是轻轻转过头去看他。
再一次尝试,记住那一个人,那一张脸。
阳光把他的脸分成了对比鲜明的明暗两面,一条融融的金色线条从他的鼻根部起,沿着日式漫画般微翘的鼻子,到人中、唇珠、下唇、唇影、下巴尖,再拐了个弯顺畅地延伸到耳垂下方。
非常非常,惊艳的曲线,尤其是下颌骨那一段。
她不禁最大限度地拉开了右手虎口位置,眼光透过弓部,忘乎所以地比划着那线条的形状和走向。
大约120度的衔接,自然、流畅、饱满的线条,恣意汪洋地宣示着属于他的那份特有的阳刚和细腻。
那一条曲线,比以往生命中所有的过客都深刻地,烙在了她的内心深处。
那一瞬,她无厘头地想,如果某天他面目全非了,就凭这一弯独特的曲线,她肯定会认得。
“刘星。”他突然转过头来。
“嗯?”她急急别过头去,目光慌慌落在脚尖上。
“想让你记住一个人,真难……想住进你心里去,更难……”
她心里一滞,茫然,再次扭头望他,他食指指着眉心,再点点东升的旭日,亦庄亦谐道:“我叫高阳,太阳的阳,我喜欢你——很久了。”
不知是那一瞬,他眼睛里反射出来的光太过浓烈,还是金色的朝阳太过耀眼,晃得她一阵眩晕,紧接着,刘星的脑海里连拍似的闪过了一幕幕关于他的镜头。
那一个黄昏,她坐在一中校内的湖边乱涂乱画,身后一阵闷疼,一个排球砸在了后背,她抬眼瞌目,继续画画。
“对不起,对不起。”一阵大提琴般的声音在她的前方响起。
她抬头。
他直直望着她和她的画,古铜色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良久,他才掂了掂手里的球,低声道:“我叫高阳,太阳的阳。”
她扫了眼他右手无名指上纤长的指甲,只“嗯”了一声,低头,继续画画。
又一个黄昏,夏清秋强拉着她去看班级篮球赛,她无意观球,却在篮球场边上的苜蓿草丛中徘徊,毫无戒备地,一个篮球轻轻砸在头上,她理了理头发,一声不哼地把球捡了起来,递给向她走来的那位气喘吁吁、鼻尖额头沁着汗珠的男生。
他直直望着她,古铜色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良久才伸手接球,低声道:“我叫高阳,太阳的阳。”
她扫了眼他右手无名指上纤长的指甲,只“嗯”了一声,低头,继续寻找。
再一个黄昏,她在学校后门的足球场边慢跑,一个足球不偏不倚,正好落在她的脚下,她微顿,单脚一个用力,将球踢还那迎面而来的俊挺的男生。
他单手一个漂亮的旋子,稳稳接住,却迟迟没有转身,只直直望着她,古铜色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郑重喊道:“我叫高阳,太阳的阳。”
她扫了眼他右手无名指上纤长的指甲,只“嗯”了一声,低头,继续跑步。
……
……
不记得什么时候起,他总时不时在她窗前的走廊出现,每次她不经意往外看,都会迎上他坦坦荡荡,理直气壮的暖融融的目光。
尽管她低头就忘,但那样的眼光却是熟悉的。
也不知什么时候起,她靠在窗前的教课书里,总莫名其妙地夹着一些理科新学章节的知识总结和解题思路,那是手写的资料,字儿方正潇洒,非常漂亮,资料最后总写着一个“阳”字。
……
夏清秋总爱在她面前有事没事念叨着一个名字,对,就是高阳。
高阳,高阳,高阳……
那一刻,刘星的耳边不断回响着这个名字,像一曲歌词单调而曲调高昂的多重唱,一遍又一遍重复着,肆无忌惮地,攻城掠池地,占据了她心灵的所有缝隙。
“高阳……是你?”刘星转头望他,满眼波光。
“三次用球砸我,老在我窗前晃悠,经常给我送理科资料,夏清秋老爱灌输你的名字……”她絮絮叨叨,想努力确认。
“是,是我,你终于记住我了。”他依然直直望着她,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是的,从那一刻起,高阳,太阳的阳,这个名字,她记住了,而且再也忘不了了。
那天最后还发生了很多,刘星心心念念的是几点:
一,离别时,高阳把前天夜里偷偷缝好了的背包,还给了她。
二,高阳让她不要急着拒绝他,他花了半年时间暗恋她,花了半年时间走近她,更有足够的耐心等待她接受他。
三,离开那座大石头时,高阳整整截截说了句:我热爱这片山水相依的天堂,所以,现在,在这里,向最喜欢的人表白;将来,在这里,与最喜欢的人,度过人生的每一个盛夏;死去后,还要在这里,与最喜欢的人,一起看这世世代代的风景。
那时,刘星怎么都没想到,他竟真有那么一句一语成谶,就在三年不到的时间后,他真的留在了这里,永永远远。
只是,他身边没有别人,那一座一人合抱大的土包子,那张刻着高阳名字的粗石碑,就那样孤零零的,在后面这座山头——雁归岭上,一蹲已是五个春秋。
可宜上幼儿园后,每年夏天,她都会回来看他,行程如出一撤。
先带大小两孩到这片海玩耍,尽兴了,大伙再沿着雁归岭的山路往回走,正好经过那座杂草丛生的小丘。
这日,也同样如此。
十一、可宜和杨嫂三人,已经习惯刘星在这土堆上不同往常的样子,只尽情在山坡上采野果,看漫山的芦苇和野花,唯司机小丁坐在一旁不明所以。
只凭双手,除去坟墓上的杂草,着实不易,待那小丘上光亮无比时,刘星的手掌到手臂,甚至小腿、膝盖,已是伤痕累累。
可她早已无法觉察这种肌体上的疼痛,这么多年,身上的每一条神经,早已在千锤百炼中对疼痛有了强大的抗体。
所以,她手肚子触着石碑上高阳的名字时,明明应该很伤很伤,却一滴眼泪也没有。
是的,没有眼泪,她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早已失去了流泪这项人类基本的技能。
她想:也许命不好的人,都会有那么一两个不同寻常的特点。
都是她害了他,她一开始是那么坚决地拒绝过他。
她说她从来是不幸的,所有对她好的人,最终都会受到伤害。
他却说他一直是幸运的,所有他喜欢的人,都会得到上帝的祝福。
她拒绝与他见面,他却依然常常出现在她的窗前,继续往她桌面塞巧克力,往她教科书里夹亲笔资料。
他还时不时给她弄个小盒子来,打开总会看到一些出人预料的东西:或飞出一只蝴蝶、或放着一小缸金鱼、或野草野花什么的。
她不得不把窗户常闭,他站在窗外咬牙切齿,样子如此可爱,她忍不住趴在桌子上,偷偷地笑。
她知道,其实,她早已不能自已地喜欢上他,这位充满阳光、执着俊朗的男生。
关于他的事,夏清秋的唠叨,她早已能听进去,并深深记在心里。
他是理科学霸,年级前三,玩转各种大球,所有一中女生目光所在的焦点。
他是个执着而专情的人,高一第二学期打排球时,在湖边遇上正画着四叶草的刘星,从此目光所在的地方都是她。
他多番努力后,依然无法引她青眼,苦恼至极。知道夏清秋要转到生物班,立刻两眼发光,死皮赖脸跪天拜地地求着她给他创造机会。
……
……
她早已记住了他,早已让他住进了自己的心里,让他占据了内心所有的空间。
可是,她不能接受他。尽管,她越来越动摇,甚至开始有了害怕失去的微妙感觉。
她从来得到太少,失去太多,早已不患得患失,这种情绪的出现,让她忐忑不安。
这种不安,让她更加抗拒逃离。
一次次地,拒绝。
拒绝。
再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