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梦想拥有伟大的人生,却为什么只能过平凡的生活

高更自画像

对这个问题,100年前,

毛姆作出了极其精彩的回答

每个人都渴望拥有不平凡的人生。

但几乎每个人,却不得不被平凡的现实所“囚禁”。

为什么我们梦想拥有伟大的人生,却实际上过着如此平凡的生活?

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精彩的答案。

毛姆有好几部小说是在探讨“人生应该怎么过”这一宏大话题的,比如《人性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刀锋》。他70岁时写作的《刀锋》,讲述一个20几岁的美国青年拉里,如何在周围人的惊诧与不解中逆时代潮流而动,过起了一种的“自暴自弃”式生活,结果却拥有了幸福一生。(前几天我就此写的一篇文章引起了意想不到的反响,有兴趣可点看文末“阅读原文”)

而毛姆最知名的小说《月亮与六便士》写作于40岁左右时,据今已经100年了。但他涉及的主题是超越时间的——是抬头看月亮,还是低头捡六便士?前者代表拥抱内心梦想的人生,后者代表向现实低头的人生。小说是以画家高更为原型创作的,描述的是一位证券经纪人,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生活稳定且蒸蒸日上,突然在40岁那年,抛家弃子,不辞而别,离家出走,从此隐姓埋名过另外一种生活,狂奔在成为一名画家的路上。

光是这样一个主题,就让多少苦闷的中青年,看到人生的另外一种可能性——抛弃沉闷无聊的现实生活,大胆开拓人生新路,抵达内心真正梦想的人生壮丽风景。

但是,且慢。

与其说毛姆是在探讨“向现实妥协还是向梦想勇敢迈进”,还不如说,他是在讲述“平凡人生”与“伟大人生”的差异。或许意在告诉你一个客观现实——你为什么无法拥抱伟大的人生。

为什么?很简单:因为你我不是天才。因为你我不够疯狂。

只有疯狂的天才才冒得起天下之大不韪,不受世间常理局限,敢拿自己的命运掷骰子,并承担极端的后果。

而如你我这种冷静多虑的平凡人,则大抵只能享平常福,并且被平常生活中的规则所桎梏。

毛姆并没有详尽记述主角思特里克兰德的完整人生,他只是对思特里克兰德作为一名证券经纪人所拥有的中产阶级人生进行了几笔粗描后,便笔锋一转,写他弃家出走之后的事。

你可以从这样的文字中读到这位中产“出走”的某种必然性。

这种生活模式给人以安详亲切之感。它使人想到一条平静的小河,蜿蜒流过绿茸茸的牧场,与郁郁的树荫交相掩映,直到最后泻入烟波浩渺的大海中。但是大海却总是那么平静,总是沉默无语、不动声色,你会突然感到一种莫名恐惧。

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

毛姆让你从思特里克兰德的生命突然转变里看到:从平凡人生,突然切换至伟大人生,到底是怎样的体验。然后你可以自己掂量,你是适合过平凡生活,还是适合为伟大献身。

对于我们那急于摆脱的有些可悲的生活,毛姆犀利的笔还作过如下描述:

有些人的生活只是社会有机体的一部分,他们只能生活在这个有机体内,也只有依靠它而生活,这种人总是给人以虚幻的感觉。他们有如体内的细胞,是身体所绝不能缺少的,但是只要他们健康存在一天,就被吞没在一个重大的整体里。

是的,思特里克兰德摆脱的正是“被吞没在一个重大的整体里”的生活,使自己变成一个孤绝的自由个体。

这个整体有自己的集体智慧,诸如:

人应该追求物质上不断更加富足的稳健生活。为自己,也为身边的人。

人应该积极承担家庭责任,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对与自己有亲近关系的人负责。

人应该融入自己周围生活的圈子,与他们保持一致。

所以当思特里克兰德由一个完全符合以上集体智慧标准的中产者,突然离家出走不知所踪时,极富集体智慧的人立马想到的是:他一定和自己的小情人私奔了。

很简单,厌恶单调重复的日常生活,去私奔,去追逐性爱的自由,也是平凡生活所引发的一种普遍动机。

而当人们终于相信思特里克兰德出走的确只是为了想要去实现当画家的人生梦想时,人们更是不理解他这堪称荒唐的行径了:一个毫无艺术天份和文学素养的人,已届中年,放着大好职业前途和幸福美好的家庭于不顾,为了不切实际的梦想去发疯。

他的夫人还通情达理地表示:“他爱好画画,想当画家,为什么一定要离家出走呢,我会非常支持他的爱好呀,他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拾起这个爱好呀。”

你看,当你拥有一份“荒唐”梦想的时候,你需要接受如此多合情合理的拷问。

你的行为必须被人理解,必须“正当”必须“合理”,如果你是个拥有正常心智的人,你的生命就会翻腾于各种人之常情的漩涡中。文明社会就是这样消磨你的心智。

但是,思特里克兰德不要这种正常心智,他说:去你妈的,正常生活。

他在离家出走跑到巴黎“隐居”后,他的夫人派出的一位朋友找到了他,并且有了下面一番对话,由此你可以看到他的决绝:

——你老婆,你还爱她吗?

——一点也不爱了。

——你得想想你的孩子!

——他们已经享受过不少年舒服日子了。

——你难道不喜欢你的孩子吗?

——孩子小的时候确实喜欢他们,可现在他们长大了,我对他们没有什么特殊感情了。

——你简直太没人性了!

——我就是这样的。

——你一点也不觉得害臊吗?

——我不害臊。

——那么你到底是为什么离开她的?

——我要画画儿。

——可是你已经四十了!

——正因为这个我才想,如果现在再不开始就太晚了。

——你如果最多只能成为一个三流画家……

——你他妈真是个傻瓜。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了自己。一个人要是掉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这真是一个被魔鬼附了体的人。他给人突出的印象是:“失了良心”。

而良心和道德,是一个拥有正常心智和社会人格的人的底线。

关于良心,毛姆是这样看的:

我把良心看作是一个人心灵中的卫兵,社会为要存在下去制订出一套礼规全靠它来监督执行。……它逼迫着每一个人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之上。它是把个人拘系于整体的一条牢固的链条。人们说服自己,相信某种利益大于个人利益,甘心为它效劳,结果沦为这个主子的奴隶。

而思特里克兰德,他被魔鬼附了身,被一种看起来远超出他本人的神秘力量所击中,具有了盲信者的直截了当和使徒的狂热不羁。他对于自己的无良似乎一点也不在乎,别人的意见对他是毫无影响的。我们大多数人所共有的那些感情在他身上都不存在。

多年以后,谈起被自己抛弃的过去生活,思特里克兰德说:

我不想过去,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永恒的现在。

他在巴黎得重病期间一位朋友的妻子照顾他,后来爱上了他,他也“顺其自然”地背叛了这位朋友,和他的妻子好上了。更要命的是,不久后,朋友的妻子因忍受不了跟他在一起又被冷落的生活(其实就是因为两个人不在同一频道上)而自杀身亡。谈起这段孽缘,谈起那个女人不幸的死因,他也是轻飘飘地说:

男人的灵魂在宇宙最遥远的地方遨游,女人却想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

毛姆笔下这个毅然决然脱离原来生活的良心丧失者,这个梦想的“盲信者”,五年以后,就在新的生活中与原来判若两人。

我上次见到他,他修饰得整齐干净,可看上去却不很自在,现在他邋里邋遢,神态却非常自然。

他身体瘦得只剩了皮包骨头,衣服破破烂烂,两只手不很干净,指甲很长,除了皮就是骨头,显得大而有力,我却不记得过去他的手形曾经这么完美过。他坐在那里下棋,身体里仿佛蕴藏着一股无比的力量。

他从不讲究舒适,这真是他奇怪的个性。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人这么不关心周围的生活环境的。

他从来不说一句丧气话,就是在弄不到钱吃饭的时候,他也仍然像蛐蛐一样欢蹦乱跳。

对于名和利他都无动于衷。我们大多数人都受不住各种引诱,总要对世俗人情做一些让步。你却无法赞扬思特里克兰德抵拒得住这些诱惑。因为对他来说,这种诱惑是根本不存在的。他的脑子里从来没有想到要做任何妥协、让步。他住在巴黎,比住在底比斯沙漠里的隐士生活还要孤独。对别人他没有任何要求,只求人家别打扰他。

至于五年之后,他的画作给人的感觉,毛姆这样描述道:

思特里克兰德在有形的事物上模模糊糊地看到某种精神意义 ,这种意义非常奇异,他只能用很不完善的符号勉强把它表达出来。仿佛是他在宇宙的一片混乱中找到了一个新的图案,正在笨拙地把它描摹下来。

关于五年前的那场人生出走,思特里克兰德似乎也赢得了一些理解,当初来到巴黎质问他为何抛弃家庭责任出走的人,现在这样描述他:

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像是过客,这种人在自己的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合,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

在巴黎呆了多年之后,思特里克兰德开始四处漂泊,试图寻找一处更能带给他创作灵感的地方。最终,他落脚于塔希提岛,一个还保持着原始气息、未被现代社会同化的与世隔绝之所。他在那里与土著人一起生活,还娶了一位土著女子,照顾他的生活,在那里,他度过了生命最后的几年,他年仅五十几岁,便在麻风病的折磨中死去。

在世俗眼光看来,他的自毁式人生选择终究没得到好报。但是,他生命的真正精彩,却全是在人生最后不足20年的时光之中实现的。他临死之前忍受着病痛折磨创作的壁画,是他艺术表达的最高实现:

他默默无言地工作着,心里非常清楚,这是他一生中最后一个机会了。他在创作这些巨画时也许终于寻找到心灵的平静,缠绕着他的魔鬼最后被拔除了。他痛苦一生似乎就是为这些壁画做准备,在图画完成时,他那远离尘嚣的受折磨的灵魂也就得到了安息。对于死他毋宁说抱着一种欢迎的态度,因为他一生追求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能够此生无憾地迎接死亡,这是多么难得的圆满人生。

他的画作在生前没机会得到世人的认可,只有极少数人看到他画作的巨大艺术价值。在他死后不久,他的画开始作为天才之作,享誉艺术界。他成为一位身后享有大师之名的画家。

你也许会说,生前寂寞身后名,究竟有何意义。其实,他画画的目的,根本不在于获得名利,名利不能带给他幸福,而他的幸福感,在画画的过程中,已经高度地体验到了,那就是他对宇宙的奇特感受和领悟,是他这个个体与无限合而为一的狂喜极乐。他甚至在死前命令人把他刚完成的壁画付之一炬。因为他觉得他所有的心愿已经完成,没有必要再保留画作。

人生最大的幸运,不正在于此吗?

世界上只有少数人能够最终达到自己的理想。思特里克兰德是其中一位。

这部小说中还提到了一个小故事,一位医学博士出身的著名外科医生,放弃百万年薪,在一处穷乡僻壤,以志愿者的身份奉献了一生,最后也在贫病交加中死去,他的家人丝毫没从他身上得到什么益处。他的一生也引起生前好友的唏嘘,大家纷纷叹其不值,认为他在糟蹋自己。

但是,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关,这难道是在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100万,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这一切,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你梦想拥有伟大的人生,就需要有强大的内心,不被世人的意见所左右,甚至视“人之常情”为无物,自然你的幸福标准也与世人迥异。世人无法忍受的孤独,正是你的狂欢。世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地狱,却是你的天堂。

而平凡的生活则给你一种安稳的人生。但你的人性却无法不遭受桎梏,根本不能奢望完全的自由。

文明某种程度上也是对人的异化。掩藏真实个性的人才能在集体中得以生存,到最后,你也真的变成一个没有真实个性的人了。

思特里克兰德的故事,也是一个追求真实活着的男人从文明的异化中逃脱的故事。

他这种人,也只有活成世外高人,才有可能活出内心的天堂。

他所抛下的妻子,是那种典型的入世者。毛姆以一支无情的笔写到她那极力装逼的人生:她即使在因遭到抛弃而形成的人生低谷里,也忘不了向身边的人表白自己的高贵出身,动不动就提起她认识的一些人物,叫你知道她的社会地位一点也没有降低。“讲起她女儿刚刚步入社交界,一参加舞会就应接不暇时,她总是得意地笑了起来。”

思特里克兰德因为抛弃家庭,那些价值连城的画作“遗产”,他的亲人和子女没能直接继承。但他的妻子和孩子还是从他的身后大名里沾了一些光。他那长大后从世俗社会习得生存本领的儿子,以权威专家身份研究其父的艺术风格,仅仅因为他那不容质疑的权威身份——天才的儿子,而不是研究成果本身的价值,他获得了权威机构的肯定,为他在职场往上爬提供了敲门砖。

想到不得不在装逼和虚伪的人生里耗尽自己的生命,思特里克兰德这样一个自私的人,一个令人生厌的恶魔,还真令你我只有敬佩的份儿。他至少在死前活过。

我们敬佩他,是因为我们没法成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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