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
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首先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促进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坚持严明组织纪律,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对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其次要优化干部育选管用工作。健全日常发现、跟踪培养、适时使用、从严管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源源不断为党和国家事业培养造就骨干力量。拓宽年轻干部来源渠道,注重从各方面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使年轻干部队伍不断充盈,分门别类建立干部库,实行动态化管理。抓好年轻干部培训工作,多维实践锻炼,坚持把急难险重任务最前沿作为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主阵地”。
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最好要对选拔任用基本条件严格把关。要把好干部选任推荐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公示关和试用关,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工作的必经程序,通过充分比较甄别,提出考察对象人选,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且选拔任用必须坚持《干部任用条例》六项基本条件,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干部任用条例》七项基本资格。通过层层严格审核与考察选拔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