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越是当兵回来的人,消防兵,合同制五年。
在消防部队的时候,阿越是出了名的拼命三郎,总是冲在最前线,别人在外面拿着水枪灭火,阿越就英勇无畏的冲进大火里救人,拼命的扑了进去。
跑步的姿势很销魂,犹如脱缰的野狗。
冲进大火里没三分钟,阿越就出来了,人没救出来,却一手提着一个煤气罐,扯着喉咙大喊:“这个放哪?!”
两个煤气罐相当于三百公斤的TNT炸药,据说看到这一幕的人腿都软了。
阿越是个幸运的人,几年下来,跟他同一批的消防兵牺牲了七八个,他这个愣头青却最多只是蹭破点油皮。
两年前阿越的合同到期,退伍回家,没有着急找工作,从部队带回了将近二十万,够他逍遥一段时日。
阿越迷上了窝在家里看小说,看了半年,感觉找到了人生的目标,打算操刀动笔独创一风。
他用了半月时间,起草构思了一本都市小说,天马行空,非要将高端大气、凄凉爱情、家庭伦理、古装穿越、生死离别等各种因素融合在一起,还要模仿出老舍、王朔、韩寒、郭敬明等作家的文笔写法,誓要写出经典巨作。
小说的主线很简单,就是一个男人同时追求几个女人的故事。后来他将稿件传进我的邮箱,让我帮忙提点意见。
我看过几张原稿,膛目结舌,只觉得阿越前途一片黑暗:“您的想象力真丰富,我辈楷模……”
阿越以为我真在夸他,还风骚的扬了扬头:“别夸我,容易骄傲。”
后来他主动放弃了那部小说,原因是挖坑太多,填不上了,而且没做笔记,之前写的剧情很多都忘了,直到最后一刻,也没给小说想出一个合适的名字。
连个标题都没有,阿越却写了二十多万字,然后扔进了垃圾桶。
我扔过两个二十多万字的小说,剧情都还没有铺开就扔了,但那是我用来练笔的,写着玩的,扔了也就扔了。
阿越不一样啊,这可是他废寝忘食挖心掏肺费尽脑细胞构思出来的,花费的时间和精力都挺多的,却也脸不红心不跳的扔掉了。
当过兵的果然豪爽。
或许是在部队过的太单调,退伍后在家里看小说又闷了太久,所以阿越出来后见到什么都觉得有意思,变成了小孩性子。
去海边,去公园,只要见到碰碰车、旋转木马、打气球、水上步行器、套圈等一系列超出年龄的游戏,他都要试一试。
阿越一个人在玩,我们几个不好意思拉下脸的就在外围等他,就像一群家长在等一个孩子。
用唐胖子的话来说就是:“阿越就是根搅屎棍,出游计划全让他给打乱了!”
阿越为人一表人才,身高身材均称,性情温和,家境也很好。
25岁时,家里开始打算给他安排相亲,他没想到的是,就在这个时候来了一个麻烦。
这个麻烦还要从他在消防部队说起:
阿越入伍的第二年认识了一个女孩,算半个战友,他在消防连队,女孩在后勤部门。
女孩在部队时就曾委婉的对阿越表达了自己的心意,但服役期间闲暇短暂,所以阿越表明没时间去顾及恋爱。
实际上他就是对女孩没有感觉,要是真看上了,就有时间了。
三年后,阿越合同到期,女孩也结束了在部队的日子,她找到阿越,再次表明了自己的心迹。
阿越是个痛快人,深知长痛不如短痛的道理,便对女孩挑明:不想接受异地恋,喜欢长发的女孩。
女孩听后沉默不语,眼圈渐渐红了。
阿越终究还是心软,道:“我们可以做好朋友,你有空可以来我家里做客,我一定欢迎。”
女孩不再说话,只是默默点头。
阿越以为此事会就此结束,其实根本没有。
女孩跟阿越分别后,回到了自贡老家,将自己的万千思念化作了万千绵言细语的留言,跟他分享自己生活里发生的一切,阿越的微信和留言板每天都能收到好多条消息。
阿越退伍半年后的某天,我的电脑桌面弹出窗口。
李公子来电:“我靠,快去看看阿越那小子的留言板!”
留言板全被女孩一个人独占了,除了晚安和早安,最多的就是:我想你了。
半年时间,留言从未断过……
我咂嘴感叹,李公子再次发来消息:“牛逼,这绝对是真爱!”
就在我看过留言板不久后的一天,阿越接到了女孩的一个电话:“你说过我可以去你家做客的,还算数吗?”
阿越肯定不能说不算数:“算!”
女孩说:“好,那你现在来火车站接我吧!”
阿越:“……”
他到火车站看到女孩的时候,彻底呆住了。
因为,女孩是带着行李来的,拖着两个大行李箱。
女孩长发披肩的站在阿越面前,意思表达的很明白:你喜欢长发,我就留长发,你不喜欢异地恋,我就留在这所城市。
女孩脱了军装,气质焕然一新,好似变了个人,阿越的心狠狠的震了震。
事情的走向很不现实,但女孩真的来了!
说实话,我刚知道这件事的时候,被感动了。
用半年多的时间为自己喜欢的人蓄起长发,毅然决然的离开长大的家乡,到一个陌生的城市追求自己的心上人。
2500多公里的火车,硬座。
如果不是真心喜欢,估计是做不到的。
不过后来我又仔细一想,如果我是阿越,被一个不喜欢的女孩缠上,定是会很头疼的。
事实上,阿越心里五味俱全,在火车站见到女孩的第一面,他心里的初衷就松动了。
俗话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
对于这句话,我只想说:拉倒吧,别扯了。
女倒追男,男的若是真喜欢女方,可以说是隔层纱,若是男的并不喜欢女方,那就要看运气了。
别以为让他感动了就有效果,别以为抓住他的胃就等于抓住他的心。
很容易就能追到手的男人,不一定也喜欢对方,而是内心没设防线,没设标准度,没有考虑日后的责任。
女孩的倒追,还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倒追这类男人,在一起,隔层纱。
分手,也就是层纱,一戳就破。
而不容易追到手的男人,基本都是这样的:
单纯型: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有在一起的理由。
标准型:没脸蛋,没身材,没身高,没学历……只要不符合自己的标准,通通没戏。
权衡型:这类是最少见的,情商低下,有强迫症,要用一段时间来计算双方的合适度,身高差距,年龄差距,是否门当户对等等。
责任型:这一类并非是心中不喜欢,而是责任心太强,导致顾虑多,从而使自己不敢面对。我没车没房,在一起合适吗?对方要什么我买得起吗?如果我买不起还能维持这段感情吗?等等……
阿越是那种我并不太清楚,他到底喜不喜欢这个女孩我也不知道,但我确定他并不讨厌这个女孩。
不讨厌,就有可能。
但话说回来,不讨厌,并不代表不别扭。
试想一下,如果是你,一个喜欢你的异性从遥远的外地突然毫无征兆的跑到你家做客,实际上还拖着行李不知道要在你家住几天……如果是我,我会坐立不安,饭不能食夜不能眠。
于是,阿越把圈中好友全都约了出来,共商对策。
阿越:“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我:“是你割痔疮一周年?”
阿越嘴角一抽:“今天是我当初入伍离开的日子!”
他宣布了今天的主题:“动起你们的脑瓜子,怎样才能让她离我远远的!同时,不要伤害到对方。”
说实话,人家女孩为阿越付出挺多的,就算女孩的方法不对,我也不愿意给阿越出主意。
要真出了主意,有一种负罪感。
于是我敷衍他:“你去问她,到底喜欢你哪里?你改还不行吗?”
阿越直接跳过了我,无视我的存在。
男A是直肠子:“我还幻想有一个女孩来这么追我,你却不要,不懂珍惜,饱汉不知饿汉饥,高富帅就是不一样。”
阿越:“……说正事。”
男A:“真爱无敌,真爱无价,我不给你出主意,有违良心。”
阿越:“……”
男B:“她要在你家住多久?”
阿越:“她没说……我也不好意思问。”
男B:“你俩现在同住一个屋檐下吧?你就趁机将自身所有的毛病怪癖都暴露在她面前,什么抠脚留指甲吐痰挖鼻屎……没有怪癖也要养成怪癖,让她讨厌你就行了,放心,你要真这么做了,她一定会讨厌你的。”
阿越一阵恶寒:“……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男B想了想,一本正经的道:“你去毁容吧,变成个丑八怪,找个小刀在脸上划上几道,伤口不要缝……”
阿越打断他:“滚!”
女C:“对某些人来说,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觉得珍贵,就越想得到,或许这个女孩是属驴子的,拉着不走赶着倒跑的类型,要不你试试对她好点,看看她会怎样?”
阿越:“万一她不是赶着倒跑的,直接顺势彻底贴上我怎么办?”
女C:“……”
男D:“……要不,你就去跟她说,家里必须要求门当户对!”
男D有毒肠子,这个拒绝理由是够狠的,从古至今,门当户对四个字不知道棒打了多少鸳鸯。
阿越的老爸有一家三千万注册资金的企业,国外还有分企,年交易额上亿,若真的用门当户对的标准来看,普通人家是没有希望了。
男D说完,阿越面无表情道:“她的老爸是营长,少校军衔,舅舅是团长,中校军衔,你让我在她面前说门当户对?真是个好主意。”
男D:“……麻痹,是个大小姐……”
阿越一说完,男E就拍桌子站了起来:“纳尼?!这么好的女孩,倒贴你不要?!”
男E眼珠一转,意气风发:“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这家伙出主意,我们从来不抱什么念头,但见她一脸的自信,还是忍不住问道:“什么办法?”
男E伸出大拇指,指了指自己,不可一世的道:“让我出马!为了朋友两肋插刀,我愿意牺牲自己的色相,让她把注意力转移到我的身上,保证不再纠缠你。”
他说完后,包间犹如时间静止,所有人都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他。
男E被我们的目光渗的发毛,弱弱的坐了下去,身子刺成一团,讪讪的笑了笑:“……我,我开玩笑的。”
女孩的到来,的确让阿越的爸妈很诧异,但并不太介意,因为阿越的确到了带女孩回家见父母的年纪,女孩长得还算秀丽,耐看。
在得知女孩从四川自贡独自来找阿越后,阿越的爸妈就有数了。
女孩很聪明,机敏灵活,饭后抢着洗碗,包揽了很多的家务,让阿越的老妈很是喜欢。
在得知女孩的家世后,阿越的爸妈更加满意,甚至有意撮合两人。
再之后,对于那个女孩的消息我就不清楚了,只知道阿越开始接手他老爸的小块生意,学技术学管理,每天都很忙,好久没有跟我们聚在一起,连个电话都没打。
正月的某一天晚上,老爸单位的老板请客,我在宴席上再次见到了阿越。
阿越为什么也在宴席上?因为他的老爸就是我老爸的老板,是我老妈的二哥,是我的舅舅。
名义上的远亲,没有血缘关系,但按照辈份,阿越是我的表哥。
我再次问起那个女孩,阿越一脸平静的告诉我,女孩目前还住在他家里,一个月前女孩离开过一次,但很快就回来了。
我问:“她怎么又回来了?赖上你了。”
出乎意料的,阿越突然笑了笑:“我渐渐觉得我和她的三观都挺合得来,她的确是个很适合我的姑娘,你知道我爸妈也很支持的,其实在一个月前我们都互相都见过对方父母了,她上次离开我也是跟她一起的,如果没有意外,我打算在27岁生日后结婚。”
我大吃一惊:“我本以为你们是绝对不可能的。”
阿越:“感情不是一成不变的……我看上去也不是那种死板不会变通的人吧?”
我摇头叹道:“可你的变化也太大了!刚开始还找我们出主意让她快走,今天就三观合适了,这才几天啊!她对你做了什么……你不会是被洗脑了吧?”
阿越笑道:“刚开始是刚开始,我不是不喜欢她,而是以前没有注意到她,在部队时都是统一的军装和短发,看不出什么,从她坐火车来找我的那天才算真正的认识到了她,后来几天相处下来,我才发现她真的挺好的。”
我沉默,其实早就应该想到的,阿越本来就不讨厌女孩,人都是感情动物,在一起时间久了,难免日久生情。
我甚至恶意的猜想,阿越估计也挺享受被女孩追得过程。
感情的事,或许没有什么不可能。
我不再多说,笑道:“那我祝福你们了!到时候请柬可别少了我的!”
阿越点头:“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