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性,优秀文学作品的翅膀

我所理解的趣味,不仅仅是有趣、好玩,还包括有创意,令人称赞,令人回味。有趣味的人总会在人群中脱颖而出,获得更多的青睐。有趣味的文章也总会迅速地俘获读者的心,使读者有静下来听你讲故事的兴致。无论看人看文都讲究第一印象,就算你觉得这是肤浅,但它是无法回避的事实,所以,无论作文还是做人,如果你想获得更多的关注,或者说想快速地得到更多人的认同,请务必抓住“趣味”二字。

文章想要写的有趣味,有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文字有趣味。在我读过的有限的小说中,《围城》的文字风格是我认为最有趣味的,其诙谐幽默,比喻精到,具有极强的讽刺性,却又不露痕迹,藏话锋于言外,让人忍禁不禁,令人回味无穷。如:

说女人有才学,就仿佛赞美一朵花,说它在天枰上称起来有白菜番薯的斤两。真聪明的女人决不用功要做成才女,她只巧妙的偷懒。

男人肯买糖、衣料、化妆品,送给女人,而对于书只肯借给她,不买了送她,女人也不要他送。这是什么道理?借了要还的,一借一还,一本书可以做两次接触的借口,而且不着痕迹。这是男女恋爱的必然的初步,一借书,问题就大了。

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好的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

后来有一个年轻人,竭力模仿《围城》的文字风格,写了一篇小说,从此年少成名,如今已贵为80后领军人物。那篇小说就是《三重门》,其佳句有:

爱书如命,可惜只是爱书,而不是爱读书。一个人在粪坑边上站久了也会染上粪臭,把这个原理延伸下去,一个人在书堆里呆久了当然也会染上书香。家里的藏书只能起对外炫耀的作用,对内就没这威力了。

家庭就像一座山,双方都要拼命往上爬,而山顶只容一个人站住脚。说家像山,更重要的是一山难容二虎,一旦二虎相向,必须要恶斗以分轩轾。通常男人用学术之外的比如拳脚来解决争端,所以说,一个失败的女人背后大多会有一个成功的男人。

把文字驾驭到这种程度,绝非常人可为。钱钟书先生是著名学者,其学识自不用说,而韩寒在创作《三重门》前,也确实看了不少杂书,比起同龄人来,很有些自己的主见。不过即使这样,他学到的也只是钱钟书皮毛之一二罢了。想要往这种文字风格发展,我的建议是多读书,多读古书,多融会贯通,多思考,多冷眼看世界。

文字有趣味还可以表现在用异常的文笔,把故事描写得有趣味,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书中有一段用嘴巴炒菜的精彩描写:

这天晚上,一家人躺在床上时,许三观对儿子们说:

“我知道你们心里最想的是什么?就是吃,你们想吃米饭,想吃用油炒出来的菜,想吃鱼啊肉啊的。今天我过生日,你们都跟着享福了,连糖都吃到了,可我知道你们心里还想吃,还想吃什么?看在我过生日的份上,今天我就辛苦一下,我用嘴给你们每人炒,你们就用耳朵听着吃了,你们别用嘴,用嘴连个屁都吃不到,都把耳朵竖起来,我马上就要炒菜了。想吃什么,你们自己点。一个一个来,先从三乐开始。三乐,你想吃什么?”

三乐说:“我想吃肉。”

“三乐想吃肉,”许三观说,“我就给三乐做一个红烧肉。肉,有肥有瘦,红烧肉的话,最好是肥瘦各一半、而且还要带上肉皮,我先把肉切成一片一片的。有手指那么粗,半个手掌那么大,我给三乐切三片……”

三乐说:“爹,给我切四片肉。”

“我给三乐切四片肉……”

三乐又说:“爹,给我切五片肉。”

许三观说:“你最多只能吃四片,你这么小一个人,五片肉会把你撑死的。我先把四片肉放到水里煮会,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煮熟后拿起来晾千,晾干以后放到油锅里一炸,再放上酱油,放上一点五香,放上一点黄酒,再放上水,就用文火慢馒地炖,炖上两个小时,水差不多炖干时,红烧肉就做成了……”

许三观听到了吞口水的声音。“揭开锅盖,一股肉香是扑鼻而来,拿起筷子,夹一片放到嘴里一咬……”

许三观听到吞口水的声音越来越响。“是三乐一个人在吞口水吗?我听声音这么响,一乐和二乐也在吞口水吧?许玉兰你也吞上口水了,你们听着,这道菜是专给三乐做的,只准三乐一个人吞口水,你们要是吞上口水,就是说你们在抢三乐的红烧肉吃,你们的菜在后面,先让三乐吃得心里踏实了,我再给你们做。三乐,你把耳朵竖直了……夹一片放到嘴里一咬,味道是,肥的是肥而不腻,瘦的是丝丝饱满。我为什么要用文火炖肉?就是为了让味道全部炖进去。三乐的这四片红烧肉是……三乐,你可以馒馒品尝了。接下去是二乐,二乐想吃什么?”

二乐说:“我也要红烧肉,我要吃五片。”

“好,我现在给二乐切上五片肉,肥瘦各一半,放到水里一煮,煮熟了拿出来晾干,再放到……”

二乐说:“爹,一乐和三乐在吞口水。”

“一乐,”许三观训斥道,“还没轮到你吞口水,”

然后他继续说:“二乐是五片肉,放到油锅里一炸,再放上酱油,放上五香……”

二乐说:“爹,三乐还在吞口水。”许三观说:“三乐吞口水,吃的是他自己的肉,不是你的肉,你的肉还没有做成呢……”

许三观给二乐做完红烧肉以后,去问一乐:

“一乐想吃什么?”

一乐说:“红烧肉。”

许三观有点不高兴了,他说:

“三个小崽子都吃红烧肉,为什么不早说?早说的话,我就一起给你们做了……我给一乐切了五片肉……”

一乐说:“我要六片肉。”

“我给一乐切了六片肉,肥瘦各一半……”

一乐说:“我不要瘦的,我全要肥肉。”

许三观说:“肥瘦各一半才好吃。”

一乐说:“我想吃肥肉,我想吃的肉里面要没有一点是瘦的。”

二乐和三乐这时也叫道:“我们也想吃肥肉。”

许三观给一乐做完了全肥的红烧肉以后,给许玉兰做了一条清炖鲫鱼。

他在鱼肚子里面放上几片火腿,几片生姜,几片香菇,在鱼身上抹上一层盐,浇上一些黄酒,撒上一些葱花,然后炖了一个小时,从锅里取出来时是清香四溢……许三观绘声绘色做出来的清炖鲫鱼,使屋子里响起一片吞口水的声音,许三观就训斥儿子们:

“这是给你们妈做的鱼,不是给你们做的,你们吞什么口水?你们吃了那么多的肉,该给我睡觉了。”

最后,许三观给自己做一道菜、他做的是爆炒猪肝,他说:

“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倒进油锅,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

“炒四下……炒五下……炒六下。”

一乐,二乐,三乐接着许三观的话,一人跟着炒了一下,许三观立刻制止他们:

“不,只能炒三下,炒到第四下就老了,第五下就硬了,第六下那就咬不动了,三下以后赶紧把猪肝倒出来。这时候不忙吃,先给自己斟上二两黄酒,先喝一口黄酒,黄酒从喉咙里下去时热乎乎的,就像是用热毛巾洗脸一样,黄酒先把肠子洗干净了,然后再拿起一双筷子,夹一片猪肝放进嘴里……这可是神仙过的日子……”

屋子里吞口水的声音这时是又响成一片,许三观说:

“这爆炒猪肝是我的菜,一乐,二乐,三乐,还有你许玉兰,你们都在吞口水,你们都在抢我的菜吃。”

说着许三观高兴地哈哈大笑起来,他说:

“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尝我的爆炒猪肝吧。”

古有“画饼充饥”、“望梅止渴”,今有许三观“嘴巴炒菜”,真是让人拍案叫绝。饥饿年代的苦痛,竟然用如此轻松诙谐的方式表现了出来,一个悲剧竟然写成了喜剧,读者读来会心一笑,却又陷入沉思。想要往这种文字风格发展,我的建议是多观察生活,多与各阶层人民交流,乐观处事,洒脱做人。

还有一种文字的意趣,即用诗意化的文笔传达出一种美感,一种恬静,最典型的要数汪曾祺的作品,就拿《受戒》的结尾来说:

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这样的纯景物描写,看似漫不经心,实则灵动恬淡,于无声中表达出一种至纯至真的情感,使读者如饮甘泉,心脾俱净。这种文字风格的特征就是自然朴素,没有斧凿之迹,简单之中蕴含这厚重的人生况味。明清小品性灵一派,民国林语堂、周作人散文一派,沈从文、汪曾祺师徒,皆属此类。想要往这种文字风格发展,我的建议是先磊落做人,认真读书,待到达一定境界后,笔下自会生成这种风格。但过于急躁的性格显然不能做到的。

第二点,结构的趣味。从小老师就告诉我们,写故事要先写起因,然后是经过、发展,最后是结局。但也有很多优秀小说不按常理出牌,或倒叙,或插叙,或补叙,留足了悬念,玩足了噱头。

如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在顺时展示家族故事的同时,大量运用时空跳跃的叙述方式,叙述人往往以回忆的方式,在一句话中直接将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时间扭结在一起,使之收尾相接,造成时间循环的声势。如《百年孤独》的开头:“许多年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忆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在这里,马尔克斯采用了立足将来,从现在“倒叙”过去的“过去完成时”的叙述角度,使得人物犹如站在历史的门槛上,一面看着过去,一面看着未来。又如“若干年之后,当他在病榻上奄奄一息的时候,奥雷良诺第二一定会记得六月份一个淫雨连绵的下午,他踏进房去看他头生儿子的情景”和“许多年之后,这里成了一条定期的驿道,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也从这一地区经过时,看到这艘帆船只剩下一具烧焦的龙骨,在这一片虞美人花地中。这时,他才相信这一段历史并非父亲杜撰的产物。”这种在情节演进时以“现在”为逻辑起点的时序的相互交织,一方面强化了小说的历史意识,另一方面还突出了作品的“现实”意义。

80后文学兴起的时候,我读过不少所谓80后作家的小说,如今还记得的寥寥无几,其中蒋峰的《维以不永伤》结构非常有创意。这部小说分四部分,每部分章节名都是数字,而从0到9的数字又分别指代一个人物。他写了十几个相对独立的故事,有悬疑,有爱情,有校园,故事之间又相互牵连,互为因果,整部书共同构成一个错综复杂的网络,极具魅力。

第三点,形式的趣味。这指打破各种常规的绝妙创意,令人啧啧称赞的奇妙点子,这种趣味包罗万千。韩少功的《马桥词典》,以辞典解析词条的形式来讲故事,每一个词条都是一个故事,故事之间又相互联系,共同完成了对乡村生活的真实描绘。80年代中后期,先锋派文学成为一个重要的文学现象,《马桥词典》就是其代表作品。

再如杜拉斯的《广场》,通篇运用大量的对白,读者读来仿佛就是在偷窥,又好似在看戏剧,人物语言形象非常生动。说起大量对白的运用,现今很多写作家也喜欢如此,但皆属东施效颦。

再如日本鬼才作家乙一的《夏天·烟火·我的尸体》,一开篇,“我”就死了,然后以已死的“我”的视角来写故事,令人叹为观止。余华的《第七天》更吊,还没开篇,主人公就死了,然后以刚刚去世的死者“我”作为第一人称叙事者,讲述死后七天里的所遇、所见、所闻之事与往事。

第四点,故事的趣味,这点尤推荒诞小说和黑色幽默小说。卡夫卡的《变形记》中,主人公格里高尔突然就变成了甲虫,这样的荒诞的情节让读者猝不及防,加上人的猎奇心,必定一口气读到结束。国内的,古代的荒诞小说就更多了,唐朝以来的志怪小说,哪个不荒诞离奇,引人入胜。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鬼怪狐仙,绝非世间所有,读者迷之欲罢不能。如今的穿越小说,现代人穿越到古代,或是古代人穿越到现代,迥异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强烈碰撞之后必定形成绝佳的艺术效果。

黑色幽默小说大多以结局的出人意料著称,这方面就不得不提世界三大短篇小说之王莫泊桑、契科夫和欧亨利了。他们仨的作品大多数读者都耳熟能详,我就不赘言了。

总之,文章想要写得有趣味,方法有很多,但都需要积淀,光靠耍小聪明是不够的。也不要总觉得先人已经把各种新奇的方式都用遍了,要知道学无止境,创新之路也是没有尽头的,关键就在于肯不肯花功夫了。

以上仅是本人粗浅的概括,受阅读量所限,文中所举例子不够全面,看官见谅,有意者多多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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