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和我交往的朋友,可能谁也不知道我曾经是一个混混,还是因为打人而进过局子的那种。
我现在已经不太清楚自己是怎么成为一个混混的,可能是在初一的某个烦躁夏天,因为一句与老大哥的搭话,就混成了各路头罩着的干妹妹。总之与小说里的设定相差甚远,我并非是家境殷实,父母忙于事业而疏于管教的叛逆小孩,反而我的一切都显得平凡而普通。我妈一直在家照顾我的衣食住行,我爸常年在外做工,就算再忙也会尽量抽时间回来看我。他们对我颇为照顾,但我却成了混混,估计连我自己也不明白其中的缘由。可能正是一切太普通了,我反而想走出一条不同的路。
去理发店挑染了头发,染成漫画里那种梦幻的紫,同时我还打了一排耳洞,以方便戴更多的耳钉,但因为这个,曾经有一段时间耳朵红肿发炎得不像个正常人的耳朵,做任何事都需要代价,我比任何人都要明白。当然我还认了不少的“哥哥姐姐”。
我们日常的生活简单得不像话,除了大部分时间花在教室里听老师们瞎唠叨,就是去围观他们打群架,只是因为某个看似正当的理由。我作为一个凑热闹的围观者,目睹最多的就是群殴陈小碧的场面了。忘了隆重介绍,陈小碧是我们学校“骚名”最大的女生。当然不仅仅是靠她足够漂亮的容貌,更多是因为她一颗敢花心而又不怕死的心,说换男友如换衣服毫不为过,而且专挑长得帅的。因此惹红了若干女生的眼,也得罪了不少护崽讲义气的“老大”。
某天因为我们班拖堂,放学迟了。我依然还记得那个美丽的黄昏,西边落日的余晖格外耀眼,为我眼中的一切都镀上了一层闪亮的金边。微风吹得树叶哗啦啦得响,丰哥拉着我去瞅陈小碧的怂样。在去车棚的路上,他一遍遍地骂着“贱货”,喷出的口水沫在空气中划出一条弧线,跟我说陈小碧又勾引了他的小弟,关键还甩了对方。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阿成,香樟树下他一边费力地扯着几个混混的衣服,一边又极力护着身后狼狈的陈小碧。他的衣服被抓烂了,腹部露出一条狭长的旧伤疤,整个人看起来慌乱又无助。
他让我想起小时候我家养的那条大黄狗,每次放学回来时它都会围着我打转,然后舔我的脚踝,那种痒痒的触感像是有根羽毛在我的心头上挠似的。后来我亲眼看到它跳上马路,欢快地奔向我时,被一辆装满沙石的卡车撞到,躺在血泊中的它那湿漉漉的眼神也是充满了无助与悲伤。
我拽了拽丰哥的手臂,随后所有画面都开始模糊。
丰哥曾经说我是混混界的一朵大奇葩,大家都是寻个乐子,我却好像不为什么。上学不迟到也不早退,上课乖乖听讲,不骂人不打架,俨然是一位好学生走错了地方。我笑了笑,说阿成也是一朵奇葩,明明是成绩排在年级榜单前几列,受老师们宠爱的好学生,偏偏就喜欢掺和陈小碧的事,打起架来还不要命。丰哥踩了几下烟蒂,笑笑说:他傻!你也傻!
自从那天,事情好像走上了另一条轨道,我并未用偏离这个词,是因为这一切都是我必须要走的路。
陈小碧以为我想交她这个朋友才救她的,我也懒得解释,反正后来的几个月我们在别人的眼里俨然一对好友,虽然事实上我对她身上的一些臭毛病很不屑。当然托她的福,我和阿成来往也密切了不少,也知道他的伤疤是一次车祸留下的。曾经被言情小说荼毒的我一度痴迷于所谓“淡淡的烟草香”,可是在受够了他们身上的烟臭味后,我反而眷恋阿成身上的味道。淡淡的药味,倒也不冲鼻。
时间溜得飞快,大概是中考后的几天,我和陈小碧躲在一家奶茶店里玩手机。外面烈日当空,烧烤着大地。
我问在用QQ和新交男友聊天的陈小碧:阿成好像喜欢你。
嗯,我知道。她的语气漫不经心。
那为什么不和他在一起?他也不丑。
确实,可我讨厌那条疤,太吓人了,谁能看上他呀?还不如…
她来不及说话,就被我打了一拳,奶茶店里惊呼声不断,我什么也不顾,只想宣泄着什么。
老板报了警,警察到的时候,陈小碧已经跪坐在地上,膝盖上和脸上都是血,嘴里骂着神经病,我也站不起来了,全身都疼。那是我第一次打架,也是第一次进局子。
后来我做了一个梦,梦见阿成变成了一条大黄狗,围着我叫唤。阿小碧站在远处不说话。
其实我们都不奇怪,完全凭自己想法做事也不见得是错。从那以后,我不再是一个混混,也开始学会认真生活。
我从来不承认我走错了,只是它不再适合我。不管怎么样,我们都必须尽早回去!因为出来混的,迟早要回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