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人若彩虹 遇上方知有
小妖孽爱过的人不多,但很幸运的被很多人爱过。负情又薄幸的妖孽,总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个日渐衰退的过程,日昃月满,从心心念念就到了两情相厌。
故,小妖孽总是先逃跑的那一个。先厌弃,先放下,先抽身,一骑绝尘一溜青烟儿,连回头打个招呼的时间都不留,拍拍屁股就消失在光影之中。
小妖孽这稳固又灵活的世界观近日来有些崩塌。自己竟然还没烦小道长。白瞎了自己早准备好的潇洒坦荡。
相识不短,从朋友开始的喜欢永远少了层爱情的磨皮美颜。可道长,越来越色香味俱全。
他过的又较真又精致,白色的衣服会手洗,晒衣服时能让阳光都染上香气。科学严谨的对待自己那张脸,小臭美里全爱生活的认真。心血来潮会做些个稀奇古怪的手工,收获往往出乎预料。爱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小妖孽看着他不知道是该吃醋还是该骄傲。
我终于知道,好的喜欢,不是开始时千娇百媚,姹紫嫣红,行至半途秋风转凉,就渐渐剩下一地的断壁残垣斑驳又丑陋。而是原本的那个你,苍白着脸与我相见,像是初春赤裸的土地,在我眼里慢慢的,慢慢的,点缀满了大好风光。我不必求索,也不觉恐慌,春色如许赐我缓缓归去,秋风若至你定有红叶碧霄。
你叫我了解,过往种种,非我贪恋,非我薄凉,原是良人未在长情何往。
遇见方知,这世上当真有一个你,不让我对时间失望,也不让我自己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