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表示,发展养老第三支柱主要是有两个方面的任务:
一是建立有税收等政策支持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提供个人积累养老金的制度选择。个人养老金拟采取个人账户制,年度缴费额度的上限,一开始可能会与个税递减试点的政策相衔接,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工作水平的提高来逐步调整,提高缴费的上限。
在投资产品的选择上,将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等都作为个人养老金的产品,以利于参加人根据不同的偏好自主选择,也为市场充分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规范发展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产品,目前国家将对有税收等政策支持的个人养老金要明确制度安排,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作为第三支柱的组织部分,按照市场规则运作和监管,两者是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双轮驱动,共同促进第三支柱的发展。当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按程序推进有关政策尽快出台。
我理解这应该是养老体系中除基本养老、企业年金外的第三支柱,类似商业养老保险,以提高养老收入的整体替代率。国家还会辅助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加大个人养老投资。
上世纪80年代初,美国推出401K计划后,为股市提供了源源不断且稳定的资金流入,从而推动美国股市进入了长达几十年的慢牛行情。
如果咱们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也会参照401K的操作,是否也会改变中国资本市场格局,从而催生长期慢牛?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