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一个恋旧的人,却也喜新厌旧。这两个特点虽矛盾,但却意外的在我身上和谐共存。
恋旧体现在我爱攒破烂儿。这点遗传我妈,好的坏的香的臭的,全都舍不得扔。要说喜新厌旧则更严重。我喜欢搬家,在一个地方待上一段就腻了。即使不能搬家也要想方设法在家里进行一次乾坤大挪移:改一改床头的朝向,把桌子与柜子调个个,沙发换个摆法,餐桌挪下位置…不管折腾的怎么天翻地覆,只要能让家里耳目一新我乐此不疲。
这两个特点总结成一句话:我是一个喜欢带着破烂儿搬家的人。
我绝对是一个资深的搬家达人,无论是打包装箱,归纳分类还是拆箱归位我都手到擒来。这与我小时候的搬家经历分不开。
人生前二十二年,我搬了11次家,平均两年搬一次,而且持之以恒。后来一咬牙,搬了一次大的,搬出了国门。出国后的五年,又搬了7次,比耗子挪窝都快。别人都是女大十八变,我把自己搞成了女大十八搬。
2.
自小随军,搬家是常事。那时候还不兴买房,工作得服从组织安排,家安在哪也由组织分配。11次搬家我不全记得,特别小的时候,我爸妈大概是把我当成家具一样,抱上车拉走。
直到上了小学我才开始对搬家有了印象。那时候新家和旧家离着不远,搬家用的交通工具就是一辆28自行车。我妈每天晚上下了班都推着它在新旧两处间奔忙。
自行车驼不了多少东西,一晚上总要倒腾好几回才能稍见成效。我就一趟一趟的跟着她,帮忙扶着车上的“货物”。我还记得那时几分光景:路灯高高的挂着,像个毛茸茸的小黄球,四散发出橙色的光晕,把整个世界都染上了一层黄澄澄的暖光。九十年代的街面还没现在这么热闹,过了九点就没什么人。平时到了这个点,爸妈总要催我上床睡觉,但那几天因为搬家例了外。走在街上,不困不乏,倒是格外兴奋,仿佛觉得空着的整条街都是自己的领地。
其实搬来搬去,也没什么值钱的玩意,都是些杂七乱八的零碎。可十几年过去,现在家里还摆着那时候自行车上驮过的一些东西。当过时货变成了老物件,便成了回忆,倒显得越发珍贵了。
3.
这几年我试图舍弃恋旧的习惯,加入到断舍离的行列。都说人万万不可留恋于过往,成为物质的奴隶,要以人为本,掌握驾驭生活的主导权。但是否能跟旧东西说拜拜,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我家柜子里的东西已经越积越多,颇有破门而出的架势。
年前,我强势介入,在未经我妈许可的情况下,开始偷偷在家收拾破烂儿。柜子顶上有一个过时的手提箱。上面落了层土,套了个塑料袋,袋子上又落了层土。根据尘土的厚度,我估计这个箱子怎么也有十年没打开过了,里面的东西一定没什么价值。
但不坚定的内心还是让我无法取舍。我用两个手指尖掐住塑料袋的一角,小心翼翼的取下土呛呛的袋子,打开灰蒙蒙的手提箱。满满一箱信,一箱年代久远的信。 一些写着我爸的名字,另一些是写给我妈名字。
我有点紧张,怕翻出来什么惊天的秘密,不看又忍不了好奇。
我随便打开其中的一封:
明:
星期一上午收到你的来信,真令人兴奋。
看到你写来的电话号码,下午一上班我就给你拨电话,但都因线路忙拨不通。
明,我感到现在你一定非常需要我,一定很孤独,需要我的支持和鼓励。我想立即到你身边去,但又不现实,我又该怎么办呢?
…
你要好好保重身体,我这里你不要惦记。宝宝我看着,燕子(保姆)跑个腿,干点零活。最近宝宝特别活跃,比以前像变了个孩子,小嘴不但会说,还不让人。宁宁(表哥)一来就跟人家打架,总是她先动手,手打脚踢的,实在打不过就咬人。这些都是她自己发明的。
昨天跟我玩过家家,提着菜篮子说:“拜拜再见啦,上班啦,找爸爸去啦!”整天话不停,挺有意思。
我想给她断奶,可是又怕她晚上哭闹。不给奶吃,她就哭闹不停。我再试试吧。
明,我和女儿等你的佳音。
爱你。
你的婷
九二年 三月 二十日
明是我爸,婷是我妈。这么多年他们从不用老公老婆相互称呼,叫的最多的就是这对昵称。
手提箱中有各种各样的信封,单位的牛皮纸信封,彩色的航空信封。信纸上的笔迹从青涩到成熟,信头上的称呼从生疏到亲密,字里行间越来越浓情蜜意。这些信记录了两个人从恋爱到婚后为期十二年的点点滴滴。
4.
我爸妈虽然是异地恋,聚少离多,但两家其实住的不远。更确切的说,他们是邻居,一个住三楼,一个住二楼。由五楼的一个介绍人撮合到一起。
但他们俩从不认为自己是介绍认识的,两个人早在介绍之前就已经看对了眼。只是那时候不时兴自由恋爱,非得有个介绍人才能顺理成章的谈恋爱。
据我妈说,他们俩的第一次见面是在1981年的冬天,我妈去我爸家查电表。那时候楼里的每户就要轮流去各家查电表。到了我爸家,敲了半天门才开。开门的是个穿军装的小伙子,长得挺精神,脸上还挂着几分青涩,他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对不起,刚才睡着了。这一次我妈对他印象挺好。我问她好在哪?她说他很有礼貌。
据我爸说,他俩的第一次见面是在1981年的夏天,在大院的小门口一个进一个出。小门很窄,门槛又高,只能过一个人。我妈穿了个红褂子,推了个自行车,风尘仆仆的要进门,我爸也正巧走到门口准备出去。他帮她抬了一下自行车,她说了声谢谢。这一次我爸对她印象挺好。我问他好在哪?他说她很有气质。
1982年10月的一天,我爸一进院门就看到二楼正在开窗户的我妈。两个人对视了几秒,我爸感觉到空气中好像有电流涌动。
1982年10月的一天,我妈一进家就习惯开窗通风。她看到院里走过一个穿军装的人,她眯着眼睛看了一会,也没看清是谁。她感觉自己的近视又严重了。
5.
小婷:
你好!
回到部队第一个任务就是给你写这封信。
这次休假,是我几年来最愉快的一次。我为认识你而感到高兴。虽然时间特别短暂,但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影响。
…
随着以后的接触,我想我们还会更加了解,我们的友谊还会进一步加深,我们的思想还会更加一致。人们都说,初恋的感情是最真挚,最纯洁,最热烈的。我们都是刚刚涉及这一人生的重大课题,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在交往中共同发现,去努力解决。我十分珍重这份感情,也十分愿意去实现它。
我很想知道你对这一问题的明确想法。
祝学习进步,身体健康。
此致
冬安
明
八二年 十二月 二十二日
这是我爸写给我妈的第一封信。
这之前两个人才刚刚第一次正式见面。五楼的介绍人领着我爸到我姥姥家见面。我爸还是那身笔挺的军装,一进家就被正好来串门的邻居大妈打量的发毛。据我爸说,我妈出来进去只顾着端茶倒水,两个人一句话也没说上。那之后,每天七点半新闻联播一结束,我妈准能听到一阵下楼的脚步声,之后是咚咚咚敲门三下——两个人的约会就这样开始了。
然而,作为军人,我爸在家的时候少之又少,恋爱四年,两个人见面共处的时间其实并不多。大多数时候两个人只能靠通信交流。
在一封信里我爸写了这样一段话:军人,有他的特殊性。他包含着艰苦和困难;流血和牺牲,却也包含着无可比拟的自豪与骄傲。他渗透着一种力的基础,爱的情感和美的光荣。正因为这些,即使再苦再难牺牲再多,我也还是热爱部队。
那时候的人说话真肉麻,但也是真的有信念。
手提箱里的信足有两三百封,跨度12年。恋爱四年结婚,结婚四年生子,信封里的记忆一直延续到我四岁的时候。我妈把这些年的来往信件都编上了号,顺着读下来就是一个最真实的爱情故事。
明:
你好。信收到了。生气的事就不要再提了,反正你也从来不会“哄”我。你一路顺利,我也就放心了。
只是我希望你能在工作之余抽出时间来想想我。我虽然有点喜欢大智若愚的丈夫,但也并不是呆头呆脑的丈夫。我们的家庭很美满,需要我们共同去创造更美的东西…
婷:
星期天我上街给妻买了一件漂亮的真丝衬衫,样子很好看,你穿上一定很可爱。尺码是68*106,白色的,58元。两排扣,衣领绣着淡雅的小花,很庄重,与你的气质相称…
6.
其实我一直不大理解,他们恋爱的那个年代其实早就有了电话,爸妈为什么直到94年还是热衷于通信,以至于留下这么多占地方的古董。
其中的一封信给了我答案。
明:
自从你走后已经十一天了,一直没有你的消息,不知道你的情况如何?
我想你最近大概很忙,否则你的信也会到了。十天过去后我就有点沉不住气了,电话虽然更方便,但我还更是喜欢通信。 大概我们有一段很长的通信史很令人留恋的缘故,纸上的一字一句,值得我们一直回味。文字能够充分表达一个人的感情,你说对吗?
一张纸没有价值,但写上了字,却变成价值连城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