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杀手。但我通常不随便杀人。我让良知来决定我杀,或者不杀。
我有一个装备包,常年带在身边,里面放着我经常会用到的一些东西:手机,口香糖,长绳,军刀,匕首,当然还有枪。这些东西陪伴我走过山川大河,走过丛林险滩,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不可割弃。以前有个著名的成功学家写过一本书,名字叫《跟自己的产品谈恋爱》,没有错,我跟我的这些装备每天都在谈恋爱。军刀磨皱了皮,我会拿最好的布缠上;枪管不用多时,我会不断擦新调试。他们似乎是我的孩子,要我用最大的热情去呵护,一旦不那么投入了,他们就会跟我耍脾气。就好比有一次行动,我的装备出了点问题,导致我的行动计划完全泡了汤。
那次我去暗杀一个高官,他住在僻远的山上,一座别墅里。
我埋伏在山上的草丛堆里,用狙击枪的单望镜看到他正在卧室里整理东西,旅行箱打开着。可能他意识到了有人会雇杀手杀他,或者出于别的原因,总之他给人一副要甩掉一切,远走高飞的样子——太过正直的人不能信,也许他只是收拾下东西,出个门远游什么的,鬼知道。
山间的灌木林里杂草丛生,蚊硬横飞,刚一晃眼的功夫我手上就起了很多虫包,弄得我痛痒难耐。我就那么伏地卧在草堆里,正午的太阳直直地打在我头上,脑袋上的汗珠从我眼角滑落,滑到我的嘴里。我尝到了一丝咸味,又感觉眼角一阵烈痛,好像慌忙间眼角被棘草割开了一个口子,痛至全身。
可是还没等回过神,别墅那边已经传来关门声和急促的脚步声,我探下枪柄,远远的看见他正坐上轿车,发动并开着车驶向了大门。我当下想了想,好歹是一笔生意,开了枪还能添不少收成,但也是没准备好,我一开枪子弹不按常理飞,剑走偏锋,“吥”一声歪打在了别墅的墙壁上。“妈的”,我心里暗骂了一句,等着想开第二枪拿下目标的时候,奈何机会不等人,别墅的大门已经渐渐地关上了。
我颓丧地回到总部,带着混身伤痕,向我的上级汇报说行动失败。上级虎视眈眈地看了看我,问我是不是心软不杀。
我忙解释,说是因为天气恶劣,再加上狙击枪走火造成的。
上级不太信,说我每次差不多都是这些原因,什么时候能说点新的出来。
我知道拗不过上司,每次都是绝好的机会摆在眼前,可是我就是没动手,等我铁下心来想干掉他们的时候,他们尽都顺利地溜了。我只得跟上司说这次算我的,记在我账上。别的懒得跟他多废话。
等回到我的房间,我甩下背包,一屁股瘫坐在了床上。我虽然行动没有成功,但却背负了比成功更大的心理阴影。还能怎么办?我只好拿出枪,拆了装,装了再拆,检查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可看了半天,没看出什么毛病来。枪是前两个星期前刚买的,还泛着一股新货的油渍味道,枪管也是一条线的笔直,子弹根本没理由可能跑飞。直到最后的最后,我只能把结论归结为自己还不会用这把枪,需要多加训练,才能早日成为自己向往的一等一的杀手。
可是自此之后,我就没再碰到过那个高官。
我每天的安排很简单,也可以说是单调,吃过早饭就是训练。一开始是酒瓶射击,像很多电影里在放的,我得带个厚厚的耳罩,在树林里拿枪打瓶子,瓶子一个个被打爆的时候,就是我心里最过瘾的时刻,那几秒钟的成就感欣然一升,可以回味很久。可这些并非结束,只不过刚刚开始。
丹尼尔是我的教练,他来自美国,一个标准的威猛壮汉,他的一只手能直接把你从一楼拎到十楼,不走电梯,不带喘气,就是这么强悍。他精通各种枪械,因为用得多,枪对他来说就好比是女人,他了解枪械身上的每个部位。哪些部位能让枪械超值发挥,哪些部位的连带操作能让枪械完美展现,他都掌握得一清二楚。与此同时,丹尼尔也是我的上级,他分配给我杀人任务,别人一有订单,他就会安排给我,好让我能早点赚够养老金。
我刚入这一行的时候,丹尼尔就给我一把真枪,让我射击酒瓶子——他也不怕我拿着那玩意儿直接一枪了结了他。他跟我说,子弹长眼,瞄准了一打就不会射飞。于是我射出了人生中的第一发子弹,几乎同时,枪声和酒瓶爆裂声炸响,惊起林子里飞鸟一片。我也是没经验,在开了第一枪之后足足在原地站了大概五分钟,直到丹尼尔热烈的在我身边一直大声地夸我干得漂亮,我才渐渐缓过神来,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神枪手。
丹尼尔说我有做一个杀手的潜质,对此他相当肯定,天知道,即便你射偏了,他们也会说你能成为一名杀手,只要经过不断的锻炼,和他们的栽培。总之是那套骗鬼的话。
然而我居然对此深信不疑。
我渴望成为一名真正意义上的杀手,一个人做事,不牵连他人。在路上饿了就喝点水吃点饼干,不吸烟,戴一副墨镜,表情冷酷,不与人交谈。可以不戴墨镜,因为即便普通人戴副墨镜去骑摩托车,别人都会在背地里怀疑他是不是杀手。标志太明显了不太好。总之,做杀手注定是孤独的,我呢,也做好了享受孤独的打算。三十多年的与人相处告诉我,相信别人太多,反而会变得不那么相信自己。
我的人生就此转折。丹尼尔安排我进入了总部,说这是个新丁兄弟们多照顾,其他几个壮汉支着手不作声响地站在我旁边,只拿眼睛和气场打量着我,一下子,我被他们几个衬托得格外渺小。我不是不善于交际,我只是提不起去认识他们兴趣。我就那样傻傻地被他们打量了半天,终于有个壮汉先来跟我搭茬了。
“你好,我叫亚当斯。”粗壮的声线。
“兄弟你好,我叫凯文,来自中国。”
“哦宝贝——你不说话我还以为你来自日本。”说话的时候亚当斯不时地给我打俏眼。
“哦不不,中国,哥们,还有,劳驾你别称呼我宝贝行吗,我听不惯。”
“呵呵宝贝,别生气,我只是想跟你交个朋友。”
“不不,我没有生气,我一点都没生气,只是你继续这么叫我我会生气而已。”
“好吧,哥们。说说你为什么会来这里。”
“嗯,为了生存,过去几十年我没赚到什么钱。”
“嘿哥们,你得知道你要做的是什么。这是干大票的事,也是犯大罪的事。”
“我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只要能赚到钱就行。再说,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你会认为你犯了罪吗?”
“说的没错,可是我仍然希望你考虑清楚。回见,我的中国宝贝。”
在跟亚当斯说话的时候,我已经把丹尼尔分给我的房间整理好了,只是一个小小的隔间,看上去像是监狱牢笼一样的隔间,只不过里面的陈设应有尽有。当然,还放了很多书,都是一些跟杀手有关的教程,格斗教程,怎么使用刀具,怎样使用枪支器械,怎样野外生存之类的。我估摸着看完这些就能晋升到职业杀手了,不出一个月时间。
忘了说,刚才碰到的那些壮汉都并非杀手,而是总部的职务人员,跟我说话的亚当斯是我的接线员,我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碰到了什么困难,打开直联总部的手机,就能跟亚当斯说上话,丹尼尔不直接跟我通话,有什么需要和帮助都得求助于亚当斯。这事让我想想就完了。电话里一个说要些什么支援,一个在那里回答“好的宝贝”,我他妈又不是来这里跟男的风花雪月的!可是有什么办法,总部的命令大于一切,我也只能默默承受这样的安排,有求于人的时候你我都会变得低三下四矮人一等。
总部里有不少专职杀手,但是杀手间都不会碰面,他们巧妙的安排会让你觉得总部就你一个是真正干活,其他都是呆在总部吃吃干饭的。比如,早晨吃饭,我是一个人;射击场训练,也是我和教练两个人;到健身房跑步锻炼,也是我一个人;晚上就更不用说了,我在总部几乎没看到过人。所以说,这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场所,大到有时候只为我一个人而建。我甚至怀疑我会不会走错了地方,来到了火星过日子。
话虽如此,活还是得干的。丹尼尔带我操练了各式各样的战斗技能,越野爬坡,过障碍过险坑,特种兵练什么我就得练什么,飞机跳伞也是。我记得第一次跳伞的时候,机舱外面猛然一只飞鸟经过,吓得我都退回了机舱,哆嗦得许久没敢再往下跳。这万米高空怎么还会有鸟在飞?我也是纳闷了好一阵子。
丹尼尔看我练得可以了,就让我出总部营,自己去丛林里生存,不带任何干粮,不带枪支。也就是那一次,我打手机求助了亚当斯。
我在丛林里穿梭生活了三天,渴了就喝溪水,饿了就在水里抓条鱼烤了吃。第一天晚上,我侥幸抓到只兔子,想晚上能开一次荤了。可一开始我不知道怎么吃,因为没怎么杀过生,那兔子又是一副极度可爱的样子。最后饿极了没办法,我把兔子摁在地上,拿刀直接捅了兔子的心脏,兔子瞬间断了气,血从刀子口顺流而下。我像个野人一样,为了填己腹欲,野蛮带走了兔子扑腾跳跃的生命,剩下的只是兔子那双不瞑目的眼,和那还在剧烈跳动的心。
第一天顺利度过,我搭了个露营棚,睡在里面,外面生了火,以防夜兽来袭。第二天也没出什么岔子,只是在路上碰到了一条两米多的眼镜蛇,由于杀过兔子后有了经验,那眼镜蛇被我一刀砍断了前段蛇身,只剩下它的下半身还在泥土里扭曲挣扎。直到了第三天,我在森林里走,前面没了路,要过一段悬崖,两座崖之间有二十来米的距离,身后都是大树,悬崖下面也是高大的树。这让我无计可施,我想折回去按原路返回总部营地,去迎接他们那些壮汉对我的嘲笑和讥讽,可我又不甘心,已然走到了这里,前后两不利的情况,终要为自己争口气,哪怕是爬着回去也是一种胜利和光荣。
左思右想后我拿出两根绳子,绳子足够坚固,可以承受两个我的体重。我在我身后的大树上打了一个死结,另一头绑上军刀,我拿出赌命的态度就此一搏,右手荡了几圈军刀,顺势将它掷了出去。军刀在空中滑出一条完美的弧线后,绕住了对面崖上的树根,我顺势一扭,军刀盘着大树根绕了几圈后定下,卡在了盘根错节的根枝上。
绳子绑定住了,拉了拉都没什么问题,我就开始倒挂着自己谨小慎微地往对面移进。可是由于崖高3,4十米,我又恐高,在我移行到绳子中央的时候,人有点缺氧和体力不支,一瞬间,抓住的绳子仿佛像是手里的棉花飘在空中,下意识的已经无力再继续前行了。
并不是我想放弃,是我实在太累动身不得了。我想再坚持一会儿,但是意志力已经无法支配自己,随后,我就像只大鸟没了翅膀一样,重重地摔了下去,直落崖底。
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被困在了沼泽地里。周围一阵恶臭味。
我本能地往沼泽岸边滑,一边拿出手机向总部求救,可是越往岸边去,人就陷得越深。这就是万恶的沼泽地带,底下似乎有千万只手在抓着你的脚不放,让你疲于逃脱。
等了几秒钟亚当斯接通了电话:“嘿我亲爱的中国宝贝,你出了什么事?”
“我陷在沼泽里了,快派人来救我!”
“喔我的乖乖,你等等,再坚持一会儿,我马上派人来救你了。”
美国佬的一个通病就是在紧急状态的时候废话N多,亚当斯也不例外,他电话里跟我这样说,指不定在电话那头他是不是在抠脚挖鼻子干嘛的。天知道他。
可我觉得自己已经坚持不住了,暗涌的泥沼已经将我的体力耗得精疲力尽。身边又是各种蛆虫在扭来扭去,脏恶难耐。即便周遭如此恶劣,我也只想好好的再睡上一觉,顾不了其他事了。
我只感觉自己会在这片沼泽地里沉沉的死睡过去。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总部的床上了,盖着被子。这时,亚当斯正好拿着咖啡走过来。我问他谁救了我,他回答说总部派了飞机到我那里,因为有GPS定位信息,所有很快就找到了我,是丹尼尔下了沼泽地营救了我。好吧,大险已过,人既然已经没事,也就不去管它了。丹尼尔安排我野外生存,我遇到困难来救我也是应该的,我这么想,至少我不会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的去感谢他。他理应前来救我。
“喝点热咖啡提提神吧,哥们。别再去想训练的事了。丹尼尔说,这几天你就在房间里看书自学,顺便恢复身体,一切等你身体好过来再说。”
“好的,谢谢你亚当斯。”
我也是第一次感激亚当斯,谢谢他这么热心送咖啡过来,可等我要开口向他抱怨那三天里的悲惨遭遇时,亚当斯已经像个幽魂一样走了,消失在了我的面前。这让我感到扫兴。他连说声“不客气”都没有就走了。之前听说特工有一种技能,就是会在你不经意间消失掉,譬如你跟他一直走着走着,你的注意力一打岔他就有可能消失不见了。亚当斯就是这样子没的,虽然他不是个特工。
恢复养伤的日子里我也没闲着,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健身房,练跑步机练哑铃,要成为一个杀手,对身体的强化训练是必须的。我房间里的那些书教我作为一个杀手应具备的技能,生存策略,锻炼身体让我变得更强大,更难以被击垮。这是一个增加经验的过程,也是一个树立信心的过程。
可不巧我碰到了差事。我是说我终于碰到了差事,这是我入行来干的第一笔生意。那天我在林子里练射击,丹尼尔走过来,敲了敲我的背,我摘下耳罩,丹尼尔说:
“现在有个任务,要你去中国上海执行个任务,杀一个商人,35岁男青年。”
“中国?!干嘛非得是中国!不能是日本,韩国其他地方吗,丹尼尔你可知道手足相残这招很卑鄙。”
“客人协议里签的就是这样,作为我们推辞不了,接下来了就不能不服从。150万
美元的预付款已经收了,事成之后给你一辆兰博基尼怎么样?”
“不丹尼尔,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是你不知道杀一个中国人对一个中国杀手的压力会有多大,这完全不是钱能说清楚的。”
说话的当口我拿过丹尼尔手里的材料,仔细翻看对象的信息,上面备注着对象的所有个人资料,包括家庭住址,常出入场所和个人照片。在常出入场所这一款里写着:凤凰娱乐会所。妈的,又是一个色赌均沾的家伙。我知道凤凰娱乐会所里面出入的都是些达官显贵,商贾豪绅,里面就像是澳门的某个赌场,但是提供着比澳门赌场更丰富的娱乐项目和尊享服务,人们在里面原蛇成龙,原龙变鲵,总之里面的政治斗争不是一般的激烈,人们早上在政场上斗争,晚上就去凤凰继续斗争,拉帮结派,或者损友成敌。
“行吧,丹尼尔,你让我准备准备。一辆兰博基尼,你可不许赖。”
说完话,丹尼尔转身回去,我则继续练枪。
回到房间,我整理了一下行动要用到的东西,都塞进了装备包。平时我会带两把枪,一把长杆狙击,一把短柄手枪,这两样是我立身为命的东西,我不能不带。狙击枪是拿来杀人的,手枪是用来保命的。
我照着房间里的镜子理了理胡须,发现自己不到半个月的训练脸上已经有了杀手的气质,就是那种摄人心魄的冷酷和不羁。我想甚至是我的妈妈,都会在见到我的时候变得惊讶万分,惊叹我这些日子以来的成长。不过她只会看出我更像个男人了,更像那个她的未来的儿子了,而不是其它。
我漂洋过海来到中国,执行任务。临行前亚当斯还跟我腻歪,说他会时刻坚守在接线端接听我的电话和求援。只要我需要帮助,他就会一挺而出,不辞余力。说的跟亲人生离死别一样。
到了上海,我先找了个小宾馆住下。丹尼斯给我准备了一些国际通行的手续,假护照,假身份证,还有假的国际身份。不过这些假的东西,看起来比真的还要真,至少没人能查验出来,知道我其实是个杀手。
上海错落有致的城市布局,拥挤不堪的街况,让我瞬间回到了过去:以前走在这城市的大街上闲逛,跟别人一样坐着地铁上下班,跟女朋友一起出去看电影——美好又令人向往的一切。但是现在都过去了,也回不去了。有人说,如果你不去碰触那点残缺,那完美看上去还是完美。这话说得很对,至少我觉得苦的时候,现在看看却是甜的。
当然,为了怀念,我还是特地去乘了一趟地铁,也算重新体味一下。
我把背包放在小旅馆里,径直赶往地铁站。一路上碰到美女无数。在总部呆久了,都没见过什么女人,看到女人我都觉得自己有种欣喜的情绪洋溢在胸口,蓬勃而出。我甚至怀疑在街上,你只要提出想跟哪个女的结婚,她们都会立马答应下来。只要你长得不是很丑。因为我看到那些女人的脸上都展露出一副渴望的神情,眼睛都在有一下没一下的勾引你。一见钟情就是说初见以后,你们两个当即都定下来了。
可大街上谁都没这么做。人们内向,腼腆得非比一般。
我坐上地铁,驶往前方,我也不知道去哪好,只是再上来感受一下。车厢里的乘客大都无精打采的,西装客们低头看手机,或垂头睡觉,只有两个小青年在一边不顾旁人地有说有笑。车厢里有个小女孩开着手机,手机里放着一些流行的西方音乐,Adele的《Rolling in the deep》,听了这歌,只觉得自己离奔波和流浪更近了。
坐了两站,我不留遗憾的跳下地铁,打车折回宾馆,准备晚上的夜袭。
回到宾馆房间,我再一次调试了一边狙击枪,弹夹里换上子弹,又全拆了。我得装进背包带出去。
我选了个位置,上到凤凰娱乐会所对面大厦的六层顶楼,打开包,架好狙击枪,又拿望远镜看了看对面楼下的动静。天还没完全暗下来,楼下人不多,车也停得稀稀疏疏的。
我就在楼顶一边吃面包一边等目标出现,时不时地拿望远镜观察。终于,目标开始进入我的视线,因为随行人员多,还有几名保镖随身,大家走拥右挤走在一起,充斥着我的镜头。我想要是这时候开枪,射中的一定不会是目标,而是他的随从人员,因为距离有点远,子弹到达的时候会有所偏离。所以,我只能再等机会下手。
天色暗得很快,一下子夜幕笼罩了大地。透过望远镜,我看见目标坐在三楼房间的餐桌上,在跟他的那些富商朋友们一起共进晚餐,谈笑风生。
我带上手套,架起狙击枪,心想这次机会来了。但是目标坐在左侧位置,他的身影在狙击枪的单望镜里若隐若现,着实不好瞄准。我想了想后,在实在管不了那么多的情况下,开了第一枪。
子弹穿过房间的落地窗,应声打在了酒杯上。酒杯碎裂。
同桌的人们看到有人开枪暗杀,纷纷惊慌失色,乱成一团,大家都躲到了桌子下面。仿佛世界末日快要来了。
我连着开了第二枪,但很不走运,目标命大,子弹还是没能击中他。
“妈的!”我在六楼顶上骂了一句,放下枪柄,转身弃枪而逃。
回到宾馆已是快晚上八点钟的光景了,我顾不了那么多,收拾起行囊就走出了酒店,一匆忙都忘记了退办宾馆房间卡。
因为第一次暗袭没有成功,我怕目标会增加保卫数量,这对我行动起来会造成更大的困难,甚至自己的性命不保,所以我打消了继续行刺的念头,思考再三后径直坐飞机回了总部。
到了总部,丹尼尔知道我计划失败,并没有严厉的责骂我,而是说世事无常,退掉了这笔单子,同时退还了一部分的预付金。期间他还安慰我说这笔单子没有亏,让我别放在心上。而我,只是认为作为一个杀手,就是应该以干掉目标为目的的,没有干掉目标,是我一人造成的失误,也可以说是一个失败。
我一个人坐在总部的房间里,静思事情失败的原因,和它给我带来的教训。
房间里安静得只能听到我自己的呼吸声。
我在房间里睡了几个钟头,醒来后竟然一下子忘记了执行过任务的事。房间里的陈设没有变,手边上还是那几本杀手入门读物,似乎什么都未曾变过。只是,我知道自己做了一件事,就是我的刻苦训练只为了它的那一件事。
隔了几天后,丹尼尔又在训练场找到正在训练的我,告诉我这次的目标在南非,同样150万美元的预付款,让我飞一趟过去。我看了看资料,是一个南非的钻石矿业商人,常年以倾轧奴隶们的辛苦劳动发财,手段残酷,为人品行劣迹斑斑。
我想我还能怎么办,想赚大钱就接下单子。
丹尼尔告诉我这次不用带枪,到了那边他们会安排当地的军火商提供枪械给我。
这个狗屁的丹尼尔。
我来到非洲大陆,黑人的地盘,看见非洲的兄弟们都开着中国车在奔驰,还一路的吆喝和炫耀。这打击到了我,心想这不是存心欺负我外面来的吗,我自己好歹杀手一个,要装备是不能差与他们的。我火气一来,打开手机打电话给了总部,远在美国的亚当斯接到指令,空扔了一辆越野车在丛林里,前来送车的直升机扔歪了点,车子挂在树上一直下不来,飞机驾驶员还他妈挥挥手就走了,这让我在丛林里足足想了半天。身边都是飞蝇走兽。
最后我只能用最土的办法,拿绳子绑了一把长长的军刀,抓住绳子的一头用力甩。军刀锋利,像是在给树理发一样,没几下树就光秃无枝了。
大树承不住车重,倒吊的越野车“砰”一声砸在地上,惊得丛林里飞禽四起。我收拾好军刀,上前推正车子,点了点油门吹着哨子就开车驶向镇子。
镇子不大,也不算小,集市里很多农夫扮相的人在售卖奇异的水果。有种水果长得像三四个石榴那么大的石榴,一刀切开来都是桂圆大小的籽,我让那卖的人切了一个,尝了一口觉得吃起来味道像屎后就走开了。那卖的人拿着水果刀在我背后大大咧咧的骂些什么。我听不懂的语言。我还搭理他做什么。
走了一会儿路,发现非洲这广袤的大地上居然没一个像样的宾馆,都是破布遮一扇门的小旅馆,连个门僮也没有,进去直接看见了前台,还是个老的男的。这让我如何感叹非洲的发展。我想既然来了,索性放下背包掏出护照,用英语跟他说给我一间房。前台年纪虽大,倒并不误事,朝我瞪了两眼的功夫就办好了入住手续。
我心里想着谁会给我枪的事,就又打电话给亚当斯,亚当斯说让我去一个中央车站,到了那里会有人放一个背包在垃圾桶旁边,我拿起包直接走就行了。
我照着命令做了,来到他说的中央车站,环顾了下四周后买了份报纸,坐在长椅上等人。不出几分钟,一个身着黑色大衣,头戴一顶帽子的中年人出现在我的视线范围内,他手上刚好拎了只包。
我拿余光盯着他,看他把包放在垃圾桶后边,又看了看周围,然后走了。
我收起报纸,径直走到垃圾桶边上,拎起包就直接出了门。
来到停在车站外的越野车里,我打开包,看了一眼,又合上了拉链。没有错,我要的枪械组件都在里面。此时的非洲正值深秋,外面寒风习习。
第一次去上海,我匆匆来匆匆走,没有过夜。我想着既然来了这人多热闹的地方,比自己一个人在总部呆着强多了,何不过一夜再走。于是,这样想我也这样做了。我买了瓶红酒回到旅馆,打算一个人自酌自饮,顺便看看旅馆窗外当地的风土人情。
第二天醒来时并没有太晚,正是早上开工的时间,我驾车来到小镇旁边的一座山里,山里绿荫成林,郁郁葱葱。
过了一段山路,我到达了目的地,那里倒可以说是寸草不生。
这山里都是矿源,早几年因为发现了矿产,所以被当地政府开发了出来,山都被一个个炸得像咬过的馒头,山腰上只留下农奴们劳作时需要走的险路。农奴们背着开采出来的矿石,一个接一个弯腰走在山路上,密密麻麻的像一群蚂蚁一样在前行,要是哪里有人摔倒了,还会有监工出来抽上一鞭子,鞭策他卖力干活。谁要是实在走不动了,就会被监工一脚踢下山腰。所幸山不高,被踢下来的农奴还不至于摔死山间。
这就是我当时看到的画面,凶残而恶劣,但人们为了赚钱,已经完全把良心和道德抛弃到了天边,谁都顾不上那些农奴的感受,不管他们是饥是寒。
我坐在车里,隐藏在大树背后,用望远镜看见那个南非商人穿着大衣,正叼着根雪茄做着现场指挥,手里的一笔一划都有板有眼的。
我平生最看不惯这种卑劣之人,有了权势有了钱就能指使别人干这干那,而且干的还是如此这样的血汗苦力活,要是有哪个农奴有幸挖到个钻石私藏己有,他还不得扒了他的筋抽了他的皮?或者更甚之。想想都觉得可怕,万恶的奴隶社会。于是我二话没说,装卸起了狙击枪。我真正下定决心打算了结了那个残暴的商人。
忽然车外一只飞鸟掠过,带着一阵尖利的凄鸣,划破长空。
我扣下扳机,在枪“吥”一声响的同时,富商应声倒下。当场只留下人们的慌张和措手不及。他身边的人都在大声的呼喊他的名字,想方设法的试图把他摇醒过来。可是,有时候终结一个人的生命只需要这轻轻的一枪,子弹正中了,他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因为给枪上了消音器,在我终结了那个富商的生命的时候,人们并没有察觉到子弹是从哪里发出来的。我躲在大树后面,有幸开车逃离了现场。
我打开车里的音乐,Adele的《Rolling in the deep》,这时候听这歌,并非失意求进,而是满载了胜利的消息凯旋而归。
回到总部,丹尼尔大大的夸奖了我,说我终于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真正的杀手。委托人答应的余款也顺利了打到了账上。可是我并不满意于这些。我向丹尼尔提出了辞职。我说真正杀过了人,才让我了解了有人死在我手上以后我的日子会怎样的难过,这不是杀一只兔子或是杀一条蛇,那个只是心惊肉跳,而这个却是刻在心里深深的烙印,背负着极大的罪恶感。
丹尼尔极力挽留我,他拉来了亚当斯劝说我,那个一直喊我“中国宝贝”的家伙,但这都没用,都无济于事。他们的执意挽留劝服不了我。况且,我不想再背负更大的罪恶感。此时此刻,我只想带着我300万美元的赏金开始过新的生活,到不会有人来打搅的地方,开始过一种不用担心明天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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