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无的十字架》以滨冈小夜子的死开篇,继而倒叙道出中原道正和滨冈小夜子的女儿-中原爱美之死以及死因,然后层层深入叙述小夜子之死的真正原因:仁科史也的岳父町村作造为了掩护仁科史也和井口沙织青年时杀死两人所生的婴孩的罪行而杀死滨冈小夜子。
全书的核心是讨论是否存在完美的刑罚和审判。
蛭川和男的辩护律师-平井律师在和滨冈小夜子的谈话中说道:“被告站在断崖绝壁的最前端,前面没有任何路。身为律师,只能为被告摸索是否有后退的路。只要有可以后退一步的空间,就会想方设法让被告退后那一步。这就是律师为被告辩护的职责。”
但对于被害者滨冈小夜子而言,她写道:“到底有谁可以断言,‘这个杀人凶手只要在监狱里关多少多少年,就可以改邪归正’,把杀人凶手绑在这种虚无的十字架上,到底有什么意义?”在她与井口的对话中,她更是直接地说道:“要求杀人凶手进行自我惩戒,根本是虚无的十字架。然而即使是这种虚无的十字架,也必须让凶手在监狱中背负着。”
文章首先详细描述了中原道正和滨冈小夜子的女儿-中原爱美的死:杀人凶手蛭川和男趁滨冈小夜子出门买菜之际从中原家的浴室窗户破窗而入,然后进入中原家寻找食物和现金,但这一切都被小女孩中原爱美目睹,随后蛭川为了防止小女孩向警方描述他的长相遂动手掐死了中原爱美。
中原爱美死之后,中原道正和滨冈小夜子身为遗族(因为杀人事件失去家人的家属)强烈希望判处蛭川死刑。等到死刑确定之后,中原和小夜子便离婚了。恢复单身的小夜子为了摆脱失去爱女的痛苦,选择加入遗族会去帮助那些遗族。
井口沙织正是小夜子的采访对象之一,井口在经历了婚姻失败、父亲洋介去世等一系列的挫折后,觉得这一切都是因为青年时杀死自己和仁科史也的孩子,后来又开始习惯性偷窃(偷窃瘾)。小夜子在采访井口的时候,得知井口染上偷窃瘾的原因:青年时,井口和史也沉溺性爱后怀孕,最后杀死了婴孩,埋进树海。小夜子为了帮助井口便和史也联系,等史也而不至,便和史也的妻子花惠说起了昔年史也所犯下的罪行,正巧被花惠的父亲町村作造听到。町村作造为了掩护女婿史也的罪行使花惠得到幸福,便对小夜子痛下杀手。
从蛭川接受死刑的表现来看,他接受死刑也不过是屈服于自己必然死亡(即使侥幸逃脱了这次审判,也还是会有下次)的命运而非真心忏悔自己的罪过,所以小夜子认为要求杀人凶手进行自我惩戒是虚无的十字架。花惠反驳小夜子的观点,认为史也所背负的十字架远远要比接受死刑更加沉重,史也因为内心无法释怀而从事儿科医生的工作并拯救了许多罹患罕见疾病的儿童,同时放弃组建和美家庭的机会选择和未婚先孕的花惠成婚并照顾花惠和她的孩子,因此花惠认为史也所背负的十字架是比山还要沉重的十字架。
那么究竟哪种赎罪方式才是杀人凶手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真正的弥补呢?究竟存在绝对公正完美的审判吗?身为凶手的辩护律师又该怎么做才好呢?
说到审判,我突然想起以前看过的一部韩剧《听见你的声音》里面的一个案例。两个双胞胎兄弟为了报复便利店店主强奸哥哥的女朋友一事,约定好一起杀死店主,并且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这样就因为缺乏证据而不会使两人获得刑罚,这就是所谓的“囚徒困境”。由此,私以为法律并不是真正无懈可击到绝对,那么自然而然审判也就不可能达到完美。
既然法律并不是完美的,那为什么还要讨论司法公正呢?关于这点,我想正是因为正义和公平处于黑与白之间的灰色地带,我们才要讨论正义和公平。
回到正题,对于杀人凶手,到底是死刑还是忏悔才是对其罪行的真正弥补呢?逝者如斯,生命已不可挽回,对于遗族而言,凶手的死完全是理所应当的,但即便是死刑执行之后,遗族失去亲人的伤痛并不能因此消减半分。换言之,要求杀人凶手被判处死刑成为遗族的目标,一旦这个目标完成,遗族也因此泄气,无法看清前方的路。对杀人凶手来说,内心的忏悔是自身对于所犯罪行的赎罪,接受相应的刑罚则是法律对其所犯罪行的制裁。
没有绝对完美的刑罚和审判,法律和司法公正尚需完善。私以为,这也就是《虚无的十字架》想要展现给读者的全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