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人袁枚先生有一篇《黄生借书说》,大约我们都在中学时期学过。它最著名的一句是“书非借不能读也”。文章说他自己自幼好学,家穷不得买书的资费,便去一个藏书颇丰的张氏那里借书,但被拒绝而归。回家他做梦都是那种向人借书不得的尴尬境遇,可见他对于读书的迫切。后来,他做了大官,用官俸买了许多书回来,却发现堆起的书往往结了丝或被虫蛀了(可见他已没有时间和精力再日夜捧读)。于是,他感慨借书读的人是多么专心,而年少时光是多么值得珍惜。有一天,当他遇上这个黄姓的年轻人,发觉这是一个像他从前一样既贫穷又喜读书的人,他便公开自己的藏书,慷慨的出借给他。看见黄生,他又想起自己。作为两人际遇的对比,他又想起张氏的吝惜书籍不肯外借,然后欣喜自己和张氏“若不相类”,而黄生又何其有幸遇见了自己!他想着黄生一定会专心读书而且还书也一定很快吧。
上学时,我读袁枚的《黄生借书说》时也没有特别的喜好和感慨,只是大约记住了这句“书非借不能读也”,并不理会它的深意和作者的观点有多么重要。因为那时,我是不太喜欢读书的,那时,我更喜欢无拘无束的疯玩。而且,那时除了那几本课本,即便想读课外书,我也没地方去借。因为不光我家贫困,我的四邻也没有一个富裕的可以提供给我书籍的人家。那时的农村人,小孩子的课本和作业本都很快进了茅厕,谁有闲钱买书藏书呢。
所以,我既没有遇见袁氏的可能,也没有遇见张氏的可能,再加之自己本身的资质平庸,我也做不成黄生。
成年后,我迷上了看书,迷上买书,迷上在书店图书馆的一排排大书架间徘徊流连,迷上书墨的气味不能自拔。以致同样是一笔三百块的支出,对于我来说,一摞书换回来的快乐一定比一件裙子多许多倍。若干年里,如果一天不碰书页,总觉得这一天就缺了点什么。平生志愿——我要有个图书馆守着该多棒!一直以来,每月工资总要有一部分开心的付出去,换回一份坐拥的欣喜——所谓“俸去书来”。
而且,我承认,我也是一个“守书奴”。我不愿意把我的书借给任何人。但我不为藏书,我只为方便自己捧读。差不多每本上,都有我随心所欲的勾画和当时读到某些语句段落时的感想和与作者心灵碰撞后,擦出的火花,有时候密密麻麻写在作者的字以外的空余地方。还有,我总喜欢在书的扉页上随性写下一首诗歌或者几句作者的名言,作为一些特别的纪念,还有购买它的地点和时间或者对送书给我的人的感言。为的是彻底得给一本书打上一个结结实实的烙印——它是属于我的。我的字,我的好恶,我的观点,我的生活的印记,甚至我的气味,都和这本书牢牢的结合在一起,就像我为它注入了一股我自己的鲜血,它和我变得密不可分。这样的一本书,便不再单单是作者一个人的作品,它加入的一部分血肉,是属于我的。它成了一本新的不同于原来面目的书。
所以,不知是出于对自己的保守还是害羞,或者纯粹是过于珍视属于自己的东西,但唯独我对自己的书,就像对待自己的内衣一样,除去家人可视,我是不肯借阅给他人的。
想起来很久以前,我的小孩刚出生还在月子里,单位的同事提着营养品来看我。我们聊着,她时不时侧目,环顾我们的斗室,最后,她的视线停留在我的书柜上,忽然,她的眼睛变得大起来,兴奋地说:“你买了一套《红楼梦》啊!能借给我看看吗?”我却斩钉截铁拒绝掉:“不好意思,我的书不借给别人。”我不记得当时她脸上的表情了,可能也是出于心虚(人家可是特意来看望我呀),我也不好意思看人家的脸色到底有多尴尬。这么多年,捧起或瞄见那套书,我常常还不确定,那天的自己是不是过于吝啬,而别人,是不是会把我的吝啬记在心上。
之所以今天会想起“书非借不能读也”这句话,不为掉书袋,其实我对古文,除去年轻时喜欢过几首宋词,对古文几乎嫌恶——古文太难理解了。我不具备学习古文的才智。但今天我想起这句话,是因为最近在读一本从某处借得的书,严歌苓的《陆犯焉识》。
第一次读严歌苓的书。以前对她有耳闻,但不足以让我有读和买的欲望(曾经私下以为,离着最棒的作家和作品,她还不够)。这次,是想看看她笔下那段特别扭曲的历史。书读起来,固然是没有让我失望,简直非常好,以致有些地方我又产生了想勾勾画画的冲动。只是笔握在手里,心上突然一个警醒,“这书不可以,这书不是我的。”看书不能随意而为了,还平白多了一份约束,这不免让人觉得有点不爽,这几乎是个大大的遗憾!
书真的非借不能读?我的观点其实不大赞成。我还来说一下袁枚的《黄生借书说》,第一段,他关于“天子不读书,富贵人不读书,祖父积、子孙弃”的说法,再加上“等自己有了,就束之高阁,总说‘改日再说吧!’”这样的论点,我其实不尽赞同。世上固然有这样的人甚至不在少数,买书藏书只为占有和充门面,但那不是绝对的普遍现象,否则,天下哪还有读书人?所谓“读书世家”何来!当然,袁枚的观点也不就是真理,他只是说他自己看到的让他深恶痛绝的一部分而已。并且,他写文是为劝勉青年们人穷志不贱,不能说他没有道理。他那个时候的人,资源配置低,每个家穷又想读书的人,好不容易借得书后,恐怕抄下来或者背下来都是完全可能的。但我没有那样的意志力,我能在读书时动手写几句笔记和感想就是充其量了。
所以,就像我爱上一个人或者任何东西,我只想把他们一一据为己有。借的,怎么样爱不释手终究要还,再舍不得也得撒手。所以,爱不起的东西我不向人借,爱得起的,比如任何一本书,我宁愿买回来放在枕边。而一旦它属于我,留下了我的指纹我的气味,我会珍爱它,永不放弃它,永不外借它,重重的用心给它画上我自己的符号,让它独属于我。这也是为什么我不喜欢电子书的缘故。
袁枚的观点,也是一种证明吗?证明某些人的人生,比如我,不会有天翻地覆的突破,因为我就做不到像他那样,迫切的让别人的所有,为我自己所用。无论是一本书,还是其他一切。
我和袁枚提到的张氏自然也不是同一类人吧?!但谁知道他是一位怎样的人呢?他没有像袁枚一样,为藏书和读书辩解过什么,但如果他有着和我一样的心思,我就能理解他对待袁枚“往借不予”的做法。无他,仅仅因为我们行事相类。
平生很少借书看,若是经典或喜欢上一本书的书评,就一定要像一个男人对待自己心仪的姑娘,必须不遗余力把她娶进家门一样,把它据为己有。如果是借读,当发现是本超级喜欢的好书时,也许我要么会想做个无耻的小人——假装忘记奉还;或者纠结许久不做小人吧!把书还掉了,仍会对它念念不忘,终究还是要再去买一本回来屯在自己的手边。但哪一种都不如直接把它带回家成就一见钟情并长相厮守好。
以上是我的借书说,也许是歪理邪说。
我的土豆很可爱,从小也爱我的书,陪我一起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