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打过官司的人,多半会简单地认为,只要有合法合理的证据,只要双方订立有自愿平等的契约,只要找个能干的律师,或许再跟主审法官套上交情,一切便可稳操胜券。
经历过官司以后,你会发现,现实远不是这么简单。
打官司是一场艰巨的马拉松,难熬的心理考验,这过程中既有对证据的仔细评估和推演分析,又有跟各方知情人、律师、法官的多方面沟通。
没经历过的人,以为只要案子委托了律师,钱一付,把情况跟律师一讲就坐等结果。其实,这样做的结果风险会高到你无法接受的程度。因为,律师收费一般是不与诉讼结果挂钩的,你的案子输也好,赢也好,对他并无约束力。
好的律师尽力替委托人着想,使出浑身解数帮你把官司打赢。不好的律师要么能力有限,思路狭窄,不能想出更好的解决方案,要么办事消极,一切只是走程序而已,对你的利益是否能够挽回漠不关心。
打官司成效的影响因素也远远不止是证据、律师、法官这些方面。你的金钱和精力是否能耗得起这漫长的时间是个很要命的问题。即便你方方面面都具备优势,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律师给力,你的对手仍然可能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把案子死死地拖下去。
比如,他们可以不接法院传票,让你不得不等待三个月的公告期;他们可以想法提出管辖权异议,让法院只有先行对管辖权作出裁定;如果涉及到政府机关行政行为,他们可以另行提起行政诉讼,中止掉你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涉及到文书的盖章签字等,他们又可以提出相关的鉴定程序等等,这些理由可以列出一个长长的单子。
每一个貌似充足的理由,多半都是以月为单位去等待,以年来结算。哪怕你比窦娥还冤,没有办法,这些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程序法大于实体法,只要对方提出的程序上的问题,法庭无法驳回,你就得陪对方玩下去。
当然,你最终等到了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败诉,你得考虑是否上诉,也许新一轮的马拉松又得开始。如果胜诉,先别高兴得太早,你得向法院申请执行。首先,律师又得向你收取一道执行费用。其次,你的利益能否真正挽回那是另外一回事。如果对方当事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你忙活了几年,除了干瞪眼,什么都拿不回去。
打官司还有一个不得不说的重要前提,是你多少得有些打官司的资金。如果你要查封对方的资产,在法院判决以前,你得提供相应的资产保全。举个例子,如果别人欠你两百万元,你想查封他价值两百万的房子,你得先向法院提交价值两百万左右的资产进行冻结。
以前,如果你做不到这点,就失去了查封对方资产的可能性,也许眼睁睁地看着别人将资产转移。现在有了个折衷办法,就是你可以向保险公司购买相当于查封资产价值的百分之一左右的资产保全险就可以了。这样总好过没机会查封干着急。
另外呢,你还需要先行支付法院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给律师的委托费等等,而这些都与诉讼标的额相关,金额越大,相应费用就越高。尽管这些费用在你打赢官司以后有收回的可能性,但实际上,如果你在这之前拿不出来,就无法打官司。所以,说打官司劳民伤财真是一点不为过。
以前,当我没打过官司的时候,虽也听别人说起打官司如何如何困难,但那只是传说中的,感觉很飘渺。直觉上还是认为事实胜于雄辩,法律会给人们以公道。
自从去年二月我作为原告去打一场价值几百万的官司以来,我才真正了解打官司是多么严峻多么辛苦的一件事情。在这过程当中,我经历了历时六个月的两次公告程序,遭遇了律师的错误思路将案件引入歧途,不得已而增加律师,法官的疏忽,对方当事人的恶意拖延,由于证据的瑕疵导致的更复杂的程序等等。一年多过去了,对方申请的鉴定程序还未开始,离最终的定论和挽回我的损失还遥遥无期。
我的心情从最初的胸有成竹,到焦虑、愤怒、沮丧、麻木。还好,我并没有因此而放弃,我现在更加努力尽量将事情想得更充分,在每次开庭前跟律师更详尽地分析,更仔细地沟通。
经过了很多努力,如今,我已经更有信心拿到一个满意的结果。也许,这是上天的考验,它想让我从中学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