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杀手,我冷酷无情杀人不眨眼,
所以,能不能请你不要再盯着我
任你再如何楚楚可怜,再如何苦苦求饶,
我,也不会放过你。
————荆十二在面对案板上的鱼时,如是说道
但凡杀手者,务必做到眼疾手快。手起刀落间,敌人项上人头便已落地。
这与杀鱼是不同的,这个道理荆十二明白,
可作为一个杀手,作为一个家学渊源的杀手世家。从小,荆十二的爷爷——荆四十六,对,他爸叫荆二十四。荆四十六告诉荆十二,
“十二啊,我们老荆家,现在就你一个独苗了。爷爷我没啥家产可以留给你的,这把祖上传下来的鱼肠名剑,就留给你吧。”
就这样,荆十二拿着祖传的名剑鱼肠,操起了旧业——厨师。
1、 洛阳醉,春秋楼的招牌好酒。性醇厚,闻之如花香,饮之如甘泉。大多迁客骚人初登楼时,被其香味所迷,以为不醉人,必点上一壶。待得客人离开后,酒气慢慢涌入肺腑,这时才知道,哪是什么清甜米酒,这滋味得是上了年份的女儿红啊。这时,多半客人已醉在路边,不省人事而误了行程。故此酒号“洛阳醉”,也有挽留友人之意。
然而,若有客人登春秋楼时,啥也不说,单点这一好酒,怕是徒惹人笑话。谁不知道,荆老糊涂家的孙子,那个谁,什么来着,荆十二!你瞅瞅这一家起的都是些什么名!
他做的黄焖鱼,白切鸡,佐上姜丝、葱花,最后以此酒调之,那才是人间绝味。
但凡知道洛阳醉的,没有人不知道春秋楼那个下厨小厮做得一手好下酒菜。
所以,说书的都是骗人的,去他大爷的神功秘籍,绝世神器。就这连杀只鸡都费劲,会是传说中的鱼肠剑?我荆家先祖怕不会气得从坟墓里爬出来”,荆十二狠狠把刀从鸡骨中抽出来说道
“荆大傻子,说你傻吧,你还不承认。你爷爷当时那个糊涂劲儿,硬要把这把杀鸡的刀当成鱼肠剑塞给你,我拦都拦不住,你倒好,居然还伸手接下了,你们爷孙辆真是一个比一个傻”书生没好气地瞪着他
“书呆子,你懂个屁,我这不瞅着老家伙都快入土了,想哄哄他老人家嘛”
“唉,朽木不可雕也”
大傻子和书呆子,他们彼此这样称呼。究竟是大傻子先叫书呆子为书呆子,还是书呆子先叫大傻子为大傻子,年代久远已不可考。据双方那所剩不多的记忆碎片中残留的星星点点显示,在某一个季节,大约在冬季,某个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少年途经此地,被另一个吆五喝六,耀武扬威的少年看见。在接下来发生了一系列平等、友爱、和谐、互助的事情之后,两个少年就此认识。
花开花落又一年,春去秋来又一岁,两个少年就在此地慢慢长大。
他们抢过隔壁家的啊黄,阿黄是只肉质肥美的鸡,揍过城东头地主家的傻儿子,也调戏过城西头富商巨贾家的千金。
人们将他们从城东头撵到城西头,从城西头追到城东头。
孜孜不倦,乐此不疲。
唯一还值得人说道的是,傻子做得一手好菜,刀工出神入化,书呆子口齿伶俐,上至天文地理,下至名间传说,无一不晓。故而,傻子做了厨子,书呆子做了说书人
这个小城,虽有着“洛阳醉”这等好酒,但跟洛阳扯不上半分关系,纯粹是文人们附庸风雅硬加之。太阳从城东头照到城西头,从城西头升到城东头,小城便又是一天。
2、 荆十二有个梦想,当个杀手,即使他现在只是个厨子。厨子也可以有梦想,有了梦想,荆十二觉得自己很了不起。
据说,书呆子也是有梦想的。
呆子整天拉着荆十二去城门外站着,一站就是城西头家千金出门前化妆的时间。
那一日,呆子又和荆十二站在城门外,荆十二摩挲着“鱼肠剑”,呆子挥舞着折扇,
“大傻子,终有一天,这里会出现一个身跨白马,着战甲,腰佩名剑,威风凛凛的大将军。那时,我会指着他大声说大丈夫当如是!”
“哦”
“大傻子,终有一天,我会统领千军万马,挥斥方遒,一日破白城,千里追袭取敌首级”
“好的”
“那时,你,你这个经常骂我呆子的傻子,会和那些庸民一样,匍匐在地上高呼大将军!”
“嗯!到那时我就做随军厨子,天天杀鸡宰鱼,这样我也是个杀手了”
“切,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随军厨子与杀手的区别有多大,荆十二大概是不知晓的。他只知道,杀鱼杀鸡是杀,杀人也是杀,没什么不同的。只是呆子若果真做了将军,那到底轮不轮得到他这个厨子上前线去杀人,按照呆子的抠门性子,多半是不肯的。
荆十二掂了掂手中的“鱼肠宝剑”,看着血液从刀刃缝上拂过,想着要不趁呆子还没成为大将军,先解决了他,免得呆子到时不准他动刀了。
正寻思,呆子已然带着他那帮小弟找来
“傻子,我带着兄弟们操练回来了,赶紧好酒好菜招待着。洛阳醉还有的都端上来,鱼肉不要刺,鸡肉不要皮,哦对了,还有,你不要把刀对着我,刀光光,我心慌慌”
3、 关于呆子怎么会有一帮兄弟跟着,这事儿要问小巷里的王二,隔壁的张三,还有城那头的李四。
那天,呆子制定了战略方针,傻子动了刀。呆子摇着扇子,傻子提着刀,呆子走到一帮混混无赖面前,傻子也走到他们面前,
呆子说动手,
傻子抽刀,戳,
啊!
呆子说弄他,
傻子拔刀,戳,
啊啊!
呆子说轻点别砍死人,
傻子挥刀,轻戳,
啊啊啊!!!
那一日,天很蓝,风很清,太阳公公从城东头照到城西头,
傻子追着他们从城东头砍到城西头,从城西头砍到城东头。
于是,就有了这一帮子兄弟。
呆子对这次的战果很满意,在对小弟们进行了一系列哈欠连天的教育后,他们成功达成战略共识。
市集上的小商贩,东边地主家的傻儿子,还有西边富商家的千金,成功被“大将军俘获”
市井无赖无不唾声骂…………哦不,是拍手称道,高呼“大将军英明”
“傻子,今天打服这些泼皮无赖,明天我们就能攻下这坐城,看似一小步,实则一大步”
呆子如是说道。
4、 已经多少日未见呆子领着那帮兄弟去作妖作怪了,荆十二知道自己从一只能数到十二,两只手也数不过来,索性就不去数了。
听春秋楼的客人说,南方的叛军就要打过来了,这次的叛军将领不同于以往的怂包,是个真正的大将,所过之处没有攻不下的城池,立志要清君侧,诛逆邪。听说皇帝老人家已经准备弃皇宫而逃,洛阳那边还有人看见宰相大人的家眷往北地而去。
皇帝和宰相的破事,傻子是管不着的。
傻子唯一担心的是,那个嚷嚷着要当大将军的呆子是不是去端人家老窝了,不然这座无人问津,在大人物眼里如鸡肋一样的小破城怎么会被人惦记上。
“傻子,傻子!赶紧开门,是我”
荆十二打开房门,看见书呆子满身狼狈,衣上还残有血迹,
“我说,你不会真去端了那什么叛军的老窝吧”
“别胡说,小二他家一家三口,三子他家一家四口,还带只狗,小四他一个人,临走时非要带着一姑娘,嘴里还说着君生我未生的胡话,带着这么一帮累赘跑可累死我了”
“那你呢,你为什么不跑,你这身血迹是怎么弄的”
“这几日我和兄弟们都去城外探路,路上遇上了一个斥候,顺手给宰了,妈的不愧是正儿八经的兵卒,废了好大的力。你呢,你为什么不跑”
“我是一个杀手,杀手不应该跑”,“我是一个将军,将军不应该弃城而逃”
两人同时说道,
傻子和呆子相识一笑。
“傻子,这回可有好多人呐,从城东头到城西头都装不下这么多人”
呆子推开门,门外的小城乱成了一锅粥,人们像在馊掉的粥上乱窜的苍蝇。
“哒哒哒,哒哒哒”叛军的军队已快要抵达城门,铁蹄踏在土地上,震起一阵声响,
呆子理了理衣裳,久违地抽出一把剑,这把剑常年挎在呆子身上,却不使用。呆子说这是将军的象征,非特殊时刻不得随便动用。
呆子抽出剑,举剑,仰面大吼,
“我乃此地守城大将军,将士们,随我,冲锋!”
呆子可笑的声音和他单薄的身影成了傻子脑海里最后有色彩的画面。
春秋楼,这座伴随小城一生的酒楼,此刻,就只剩寥寥数根柱子和几片瓦砾。
傻子提刀站着,站得笔直,呆子说将军都看不起弯腰的人,傻子不想让那个将军看轻自己,杀手有杀手的骄傲。
“你叫什么名字”那将军坐在马上,低头问道
那匹马可真好看啊,披着战甲,马鼻里呼出的气都能把荆十二吹倒,
这是就呆子心目中的将军坐骑了吧,荆十二心想,
马是好马,可本应被万民称道的大将军此时高坐在马背上,他的脚下是尸体,他的瞳孔里是血海咆哮。
荆十二抬头看着这位将军,眼角的余光瞥见不远处那一把带血的长剑,
“我是一名杀手,我,要杀你”
荆十二看着将军说道,
“我有一把刀,我经常用它来杀鸡宰鱼,今天用来杀人也不错”
荆十二提起刀来,深呼一口气,
“刀的名字,叫————鱼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