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杨绛的《走到人生边上》,在注释的第八篇《镜中人》中,看到杨绛这么说:“钱锺书曾说:对丑人多看一眼是对那丑人的残酷。我却认为对郭妈多看一眼是对自己的残酷。”我猛然记起,这句曾是证明杨绛钱锺书夫妇刻薄的论据之一。我读书少,见识浅,尚无能力全面地分辩他二人刻薄与否。只能凭这一句话在《镜中人》一文中进行分析。
郭妈的丑:
梭子脸,中间宽,两头狭,两块高颧骨夹着个小尖鼻子,一双肿眼泡;麻皮,皮色是刚脱了痂的嫩肉色;嘴唇厚而红润,也许因为有些紧张,还吐着半个舌尖;清汤挂面式的头发,很长,梳得光光润润,水淋淋地贴在面颊两侧,好像刚从水里钻出来的。她是小脚,一步一扭,手肘也随着脚步前伸。
郭妈的审美观念:
她审美观念却高得很,不顺眼的,好比眼里夹不下一粒沙子。一次,她对我形容某高干夫人:“一双烂桃眼,两块高颧骨,夹着个小鼻子,一双小脚,走路扭搭扭搭……”我惊奇地看着她,心想:这不是你自己吗?
她对待杨绛:
从前的老妈子和现在的“阿姨”不同。老妈子有她们的规矩。偷钱偷东西是不行的,可是买菜揩油是照例规矩,称“篮口”。如果这家子买菜多,那就是油水多,“篮口”好。我当家不精明,半斤肉她报一斤,我也不知道。买鱼我只知死鱼、活鱼,却不知是什么鱼。所以郭妈的“篮口”不错,一个月的“篮口”比她一个月的工资还多。她讲工钱时要求先付后做,我也答应了。但过了一月两月,她就要加工钱,给我脸瞧。如果我视而不见,她就摔碟子、摔碗嘟嘟囔囔。我给的工钱总是偏高的。我加了工钱嘱她别说出去,她口中答应却立即传开了,然后对我说:家家都长,不只我一家。她不保密,我怕牵累别人家就不敢加,所以常得看她的脸子。
她来我家不久,锺书借调到城里工作了,女儿在城里上学,住宿。家里只我一人,如果我病了,起不了床,郭妈从不问一声病,从不来看我一眼。
杨绛对待她:
一次,她病倒了,我自己煮了粥,盛了一碗粥汤端到她床前。她惊奇得好像我做了什么怪事。从此她对我渐渐改变态度,心上事都和我讲了。
她每次给我做了衣服,我总额外给她报酬。我不穿的衣服大衣等,还很新,我都给了她。她修修改改,衣服绸里绸面,大衣也称身。
两人的关系:
她感谢我给她喝粥汤,我怜她丑得吓走了丈夫,我们中间的感情是非常微薄的。她太欺负我的时候,我就辞她;她就哭,又请人求情,我又不忍了。因此她在我家做了十一年。说实话,我很不喜欢她。
结论:
杨绛很不喜欢郭妈,一个人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人终究是不愿意多看几眼,这是人之常情,更何况郭妈长得又丑。但杨绛虽这么说,在对待郭妈方面还是不错的,报酬优厚、替她端粥、聘用多年,然而从郭妈的行为上看,她的人品却有待商榷。如此再返回来看杨绛的“我却认为对郭妈多看一眼是对自己的残酷。”就《镜中人》的描述来看,我认为并不刻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