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采访过一位画家。她有着让女人们尖叫的标签:千万富翁的夫人,拥有自己的工作室,做着自己喜欢的工作。
然而,她不快乐。尽管她穿着旗袍,画着精致的妆,行为举止都极其优雅,但她那眼神的虚空感,还是泄露了她的疲惫。
她的画,大块大块的浓墨重彩,红如罂粟,绿如春水,却少了些涌动。采访时,她频频看手机,像是在焦急地等待着某人。
我问她,是不是有要事处理,她摇摇头,有点惆怅地说道:也不是,我在等我丈夫电话,他是个工作狂,工作起来常常忘我,忘记我这位夫人更是常有的事情。
她活得凝重、沉重,这和我预想的很不一样。我以为女画家多轻盈和欢快。但她不,后来看她的微信公号文章,才了解她患过抑郁症,她的文字如同她的画,总是过于厚重,她是现实生活里的林妹妹。
可是,现在的她,忽然换了画风,文字了有了跃动,色彩里有了春意,眼神里也有了生机和星辉。
嗯。她离婚了。
她舍弃了大多数人羡慕的千万之家,舍弃了那个天天只知道工作、工作,还是工作的男人。
她现在的先生,虽然没有家财万贯,虽然只是普通的工薪阶级,但是个会生活的男人。
他现在的先生——
愿意花时间,陪她一起逛菜市场,在红椒绿蔬、肥鸭瘦肉里挑挑拣拣;
愿意陪她一起追逐春色,不会再辜负山涧野睡和风和日丽;
乐意陪她游山玩水,再也不用将周末也过成了工作战场;
愿意下厨,做她爱吃粉蒸肉,意面,南瓜饼,还有麻婆豆腐;
愿意饭后陪她小区溜达,而不是守在工作台,没完没了。
于她,男人能立业当然好。但当立业的男人,变成了完全不懂生活的机器人,又有什么好呢?
工作狂的男人,会将五彩缤纷的春色,转化为冷酷飞雪似的寒冬,没有温度。
对于他们来说,方便面和速食餐才是最燃又最具效率的食物,花半天去买菜做饭那是浪费时间的傻事;对于他们来说,床才是最温柔的故乡,跋山涉水去看山谷的樱花,那是浪费睡觉的时间。
她实在是熬不过那种冷,受不了凑合,所以终究舍了那家财万贯,而选择了身上有烟火气的男人。
想来也是。烟火气的男人,会生活,有暖意,像魔术师般,能在命运的暴风骤雨里变出彩虹,让生活不至于陷入寒冷的冰窟。
至少,她的状态是越来越好了。
我的闺蜜和她老公是让人羡慕的青梅竹马。
她俩从小一起长大,他是才子,她是佳人。
他是出了名的书呆子,是条沉浸在书里的书虫,他也是小城远近闻名的高考状元。
在她眼里,他才华横溢,无所不知,上至宇宙大乾坤,下至地质岩浆层,没有他不知道的事。
她一直是仰望着他的,因为这种仰望,她心甘情愿地宠溺着他。
她选择和他在同一座城市读大学,每个周末跑去帮他洗那一周的衣服,帮他收拾书桌,买生活用品。
毕业后,她没有悬念地嫁给了他。大家都羡慕她,因为专科生的她嫁给了名校毕业的他。
但生活起来,她才发现,在他的世界里,她远不及他的书重要。
他一天到晚都在看书,起床、下班回家、睡前、周末、假期都在看书……她嫉妒那满房的书,甚至都想让自己变成一本书,这样才能让他整天捧在手里,爱不释卷。
她想,他眼里是没有她的,因为,他总是看不到——
他看不到她,今天为他做萝卜牛腩,明天为他做红烧肉,变着花式用尽心思做的美食;
他看不到她,今天穿了红裙子,明天穿了绿衣衫;
他看不到她,在他书桌前悄悄地放了一枝睡莲;
他看不到她,在阳台上精心布置的层岚叠翠,以及那些枝枝蔓蔓的绿植
他看不到她,烘焙,做羹,摆盘。
她的锦绣心,在他那儿一文不值。
她拉他去散步,不去;拉他周末去爬山,不去;拉他去旅游,更加不去。
“每天就知道看书?那不是木头人是什么?”
“我一直都这样,你难道不知道吗?”
是的,她以前知道。只不过,以前她眼里的才子,现在变成了她眼里的木头人。
婚姻,毕竟是两个人生活的主战场,而不是一个人的秀场。
当一个人沉浸在自我追逐的放纵里,另一个人的心要如何安放?
她一度也放纵自己,不关心生活,天天穿同一件白睡袍,不梳头发,不洗脸,不再照顾家里的绿植,在他面前晃,他居然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但这让她自己奔溃,生活若是变成这般无趣,那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所以,最终,她舍了那十几年的感情,舍了那赫赫有名的大才子老公。
于她,她需要的不过是一个能和她一起过烟火人生,享受生活细节的人。
这让我想起来李烈和教父罗大佑。
李烈曾也是名男人的贴心女友,她安排他的生活,照顾他生活,甚至是迁就他的生活习惯。
说个细节。教父睡觉要放最大声的《歌剧魅影》,而李烈需要安静入睡。强势如教父,他会生气地说:“如果我一个人的话,就没人管我了。”李烈便被训练到音乐再大声都可以入睡。
而更焦心的是,专注于理想的教父,疯狂起来,是一个不但忽略生活本身,还会忽略身边人的狂人。
罗大佑曾说,“我的生命就是写歌,这个生命已经不属于我一个人了。我习惯在三更半夜一个人听音乐,然后自己睡觉,有时是爵士乐,有时是小喇叭,我在写歌的时候,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但是身边多了一个人之后,这种创作氛围很难维持。你可以闭上眼睛不看,但是耳朵却不可以不听。”
教父对生活的忽视,冷落了李烈的心。等到教父想结婚时,她已经心灰意懒,教父事后坦承自己的确有些对不起她,但又强调“配偶真的会影响创作”。
其实,他想表达的应该是:生活本身真的会影响创作。
想来,一个把创作当成生命的人,一个忽略生活的人,真的不宜一起生活。
后来的分手,很决绝,李烈说:
“他的浪漫都放在歌里,我的浪漫都演戏演掉了,他对我来说是陌生人,我想我们以后是不会见了。”
我见过的最会生活的男人,当属我叔。
我叔他是个木匠,他有着自己的生活美学,他痴迷于生活本身。
什么叫痴迷于生活本身?
大概就是,金圣叹临刑前仍不忘托付刽子手告诉自己的大儿子:咸菜与黄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此法一传,我无遗憾。
我叔心灵手巧,他总能用废木头、竹子做成各种家居及装饰品;他能种出满园的蔬菜瓜果;也会偶尔下厨给家人露一手他的厨艺。
也许是因为我的父母亲,总是在奔波忙于挣钱,始终不肯停歇享受生活,用心生活。
所以,我由衷地欣赏我的叔父。看叔父叔母一起泡脚,聊孩子,说工作,那琐碎的油盐生活里竟然有了别样的浪漫和饱满的诗意。
叔母过得很幸福,她要的也只不过是,在孩子们睡着以后,一起分享一只柚子的喜悦。
在叔父的手心里,日子都减了速,光阴变得娴静,不会有争吵,是气质最清明的生命状态。
女人要的,其实真的不多。车子,房子,票子虽好,最后都抵不上一个懂生活、会生活的男人。
五光十色的世界里,在外忙忙碌碌打拼已经不容易,谁愿意回家还面对一个不懂生活的机器人呢?
嫁一个人就是嫁一种生活方式。
嫁一个懂生活的男人,日子才会过得热气腾腾,婚姻才会有滋有味。
有人问林徽因,为什么没有选择徐志摩,林徽因说:诗人的生活不是每个人都享受得起的。
大概她心底也认为,诗人多不食人间烟火,而她要的是一个会生活的男人。
因为懂生活的男人,才能将生活真正地落地,他懂得放慢脚步,懂得收放自如,懂得爱自己,爱别人。
女人在这样的男人面前,才能舒展自我,舒展身心。
一个女人最幸福的时候,莫过于,深夜醒来,推醒身边的爱人:喂,窗外的白玉兰开花了。
而对方也和你一样欣喜,披衣一起出门迎月赏花。